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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从“辛普森案”说起 摘要:1995年10月13日,世人瞩目的“辛普森杀妻案”在判决中落下帷幕,辛普森被判 无罪释放,辛普森的脱罪与美国设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系密切,这个规则规定了证 据获取必须通过合法手段与合法程序,否则即使从常理上能够认定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也不 能在判决中发挥法律效力,这一规定看似偏冋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条脱罪的途径,实际上 是美国法律对程序正义的坚持的体现,也是对人权的尊重。我国在2010年也出台了关于非 法证据排除的规定,但在我国要真正发挥该规定的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辛普森案毒树之果 引论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案” 1994年6月12日,美国超级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在家中被杀,而辛普森是 本案唯一确定的犯罪嫌疑人,6月17日,辛普森携带武器开车出走,警方与其经历了一个 多小时的追逐最终拦截了辛普森,当时,绝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辛普森就是杀害了妻子的凶 手,然而,后续的发展却出乎意料 1995年1月23日,辛普森案的审判正式开始,为辛普森辩护的五名著名律师组成的 辩护梦之队”在这场历时八个多月的审判中,通过提出检方证据的漏洞,逐渐在辩护中占 领上风,最终在1995年10月3日,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给这场世纪审 判画上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句号 判决公布后,舆论一片哗然,大多数人仍认为辛普森是有罪的,并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公 正的,某些媒体甚至将其宣扬为“美国无能司法制度的典范”,可以说,这个判决到最终都 是极其具有争议的。但是由陪审团对案件事实做出的认定就是最终裁定,若非能够证明在认 定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一般是无法推翻的。在审判一开始,大量证据都指向了辛普森,可 以说是铁证如山,辛普森的表现也令人更加确信这一点,舆论导向也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 在如此不利的条件下,辛普森和他的辩护团队却上演了一场“绝地反击”。这是由多方面因 素导致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利用了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检方本来掌握着第 一犯罪现场的大量血迹证据,这些血迹是指控辛普森的重要证据,如果这些血迹被证明是来 自辛普森本人,那么他的嫌疑会大大增加,但某个警员违反调查规定,独自携带辛普森的血 样在第一现场停留,导致第一现场的血迹证据可信度存疑,从而证据被排除不得适用。 尽管辛普森在1995年10月13日被判无罪,但他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被判赔偿死者 家属3350万美元,再加上其在刑事诉讼中付出的律师费约1000万美元,这次事件使辛普森 从一个腰缠万贯的明星彻底变成穷光蛋,并且13年后的2008年10月13日,辛普森因为持 致命武器抢劫而被判33年有期徒刑,9年内不得假释。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罪有应得。近年 来“辛普森案”又出现了新的进展,当年的杀手可能另有其人,而辛普森则与其是雇佣关系 无论怎样,辛普森案的判决背后体现了程序正义,而坚持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理念所 在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述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必须由合法方式取得,否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 执法者在调査取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迫,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获得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从“辛普森案”说起 摘要:1995 年 10 月 13 日,世人瞩目的“辛普森杀妻案”在判决中落下帷幕,辛普森被判 无罪释放,辛普森的脱罪与美国设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系密切,这个规则规定了证 据获取必须通过合法手段与合法程序,否则即使从常理上能够认定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也不 能在判决中发挥法律效力,这一规定看似偏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条脱罪的途径,实际上 是美国法律对程序正义的坚持的体现,也是对人权的尊重。我国在 2010 年也出台了关于非 法证据排除的规定,但在我国要真正发挥该规定的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辛普森案 毒树之果 引论 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案” 1994 年 6 月 12 日,美国超级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在家中被杀,而辛普森是 本案唯一确定的犯罪嫌疑人,6 月 17 日,辛普森携带武器开车出走,警方与其经历了一个 多小时的追逐最终拦截了辛普森,当时,绝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辛普森就是杀害了妻子的凶 手,然而,后续的发展却出乎意料。 1995 年 1 月 23 日,辛普森案的审判正式开始,为辛普森辩护的五名著名律师组成的 “辩护梦之队”在这场历时八个多月的审判中,通过提出检方证据的漏洞,逐渐在辩护中占 领上风,最终在 1995 年 10 月 3 日,由 12 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给这场世纪审 判画上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句号。 判决公布后,舆论一片哗然,大多数人仍认为辛普森是有罪的,并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公 正的,某些媒体甚至将其宣扬为“美国无能司法制度的典范”,可以说,这个判决到最终都 是极其具有争议的。但是由陪审团对案件事实做出的认定就是最终裁定,若非能够证明在认 定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一般是无法推翻的。在审判一开始,大量证据都指向了辛普森,可 以说是铁证如山,辛普森的表现也令人更加确信这一点,舆论导向也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 在如此不利的条件下,辛普森和他的辩护团队却上演了一场“绝地反击”。这是由多方面因 素导致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利用了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检方本来掌握着第 一犯罪现场的大量血迹证据,这些血迹是指控辛普森的重要证据,如果这些血迹被证明是来 自辛普森本人,那么他的嫌疑会大大增加,但某个警员违反调查规定,独自携带辛普森的血 样在第一现场停留,导致第一现场的血迹证据可信度存疑,从而证据被排除不得适用。 尽管辛普森在 1995 年 10 月 13 日被判无罪,但他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被判赔偿死者 家属 3350 万美元,再加上其在刑事诉讼中付出的律师费约 1000 万美元,这次事件使辛普森 从一个腰缠万贯的明星彻底变成穷光蛋,并且 13 年后的 2008 年 10 月 13 日,辛普森因为持 致命武器抢劫而被判 33 年有期徒刑,9 年内不得假释。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罪有应得。近年 来“辛普森案”又出现了新的进展,当年的杀手可能另有其人,而辛普森则与其是雇佣关系。 无论怎样,辛普森案的判决背后体现了程序正义,而坚持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理念所 在。 [1]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述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必须由合法方式取得,否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 执法者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不得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迫,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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