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仲裁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三编 涉外仲裁概述(第15-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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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争议;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争议。8 ⚫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争议;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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