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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制定与联合国维和部队武力使用 层面维持和平行动手册》( Handbook on United Nations Multidimensional Peacekeepin Operations)①中正式阐释了“接战规则”的含义与制定程序。根据行动手册,维和部队 将依据安理会决议与接战规则使用武力,前者规定部队可使用武力的情形,而接战规 则具体阐释“在不同情形下可用的不同武力水平,各种水平的武力该如何被付诸使用 以及是否需要得到指挥官的批准”。2 鉴于“逐案”讨论的新规定,维和行动目前不存在统一的接战规则。维和行动部 中的军事顾问办公室与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起草接战规则,提交负责维和行动 的副秘书长批准后,交由部队指挥官。部队指挥官不能直接修改规则,但有权提出要 求。维和行动部起草了一份包含11项可使用武力情形的总表,供制定接战规则时从 中勾选。其中第8条涉及平民保护问题,它规定:“当有决定权的当地政府无法立刻 提供援助时,为保卫任何平民不受敌对行为或敌意的威胁,允许使用武力,可至且包括 致人死亡的武力水平。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寻求直属上级指挥官的许可。”③当安理 会决议中包括保护平民的授权时,这一条都会被纳入具体维和使命的接战规则中。④ 除此之外,可使用武力的情形还包括自卫与保卫其他联合国人员,保卫联合国的阵地 地区、物品,防止扣押人员逃跑,针对阻碍行动自由的情形等。根据这一规则制定程 序,维和行动部作为行政机构,服务于安理会这一决策机构,完成其交付的任务。而武 力使用从根本上取决于安理会的授权,接战规则仅仅是其反映与具体化。 三现有规则制定结构中的冲突 从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武力使用的问题上,一方面,决定权 从行政部门外移至安理会;另一方面,在行政链条上处于中间层级的维和行动部取代 ①所谓“多层面维持和平行动”,是指联合国在冷战后转变并扩大实地维和行动,从通常仅包含军事人员实 施观察任务的“传统型”特派团转变为复杂的“多层面”任务。这些任务包括:帮助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机构、检测 人权状况、帮助进行安全部门改革以及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原和重返社会。多层面维持和平行动的组成人员 除了军事人员之外,还包括管理专家、经济学家、警察、法律专家、选举观察员等。参见《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冷 2) Peacekeeping Best Practices Unit, Handbook on United Nations Multidimensional Peacekeeping Opera p.57,http://www.peacekeepingbestpractices.unlb.org/pbps/liBrary/handbook%20on%20un%20pkos.pdf,XfBf 间:2015年2月 dpko,"aTtacHmenTItoMps\981:UnRestrictedGuildlinesforRulesofEngagement,"http://www peacekeepingbestpractices. unlb. org/phps/ Library/ GLINES_ DEVELOPING_ROE2000pd,登录时间:2015年2月7日 o Victoria K. Holt and Tobias C. Berkman, "The Impossible Mandate? Military Preparedness, the Responsi bility to protect and Modem pe rations,p 84, p. 89层面维持和平行动手册》(Handbook on United Nations Multidimensional Peacekeeping Operations)①中正式阐释了“接战规则”的含义与制定程序。 根据行动手册,维和部队 将依据安理会决议与接战规则使用武力,前者规定部队可使用武力的情形,而接战规 则具体阐释“在不同情形下可用的不同武力水平,各种水平的武力该如何被付诸使用 以及是否需要得到指挥官的批准”。② 鉴于“逐案”讨论的新规定,维和行动目前不存在统一的接战规则。 维和行动部 中的军事顾问办公室与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起草接战规则,提交负责维和行动 的副秘书长批准后,交由部队指挥官。 部队指挥官不能直接修改规则,但有权提出要 求。 维和行动部起草了一份包含 11 项可使用武力情形的总表,供制定接战规则时从 中勾选。 其中第 8 条涉及平民保护问题,它规定:“当有决定权的当地政府无法立刻 提供援助时,为保卫任何平民不受敌对行为或敌意的威胁,允许使用武力,可至且包括 致人死亡的武力水平。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寻求直属上级指挥官的许可。”③当安理 会决议中包括保护平民的授权时,这一条都会被纳入具体维和使命的接战规则中。④ 除此之外,可使用武力的情形还包括自卫与保卫其他联合国人员,保卫联合国的阵地、 地区、物品,防止扣押人员逃跑,针对阻碍行动自由的情形等。 根据这一规则制定程 序,维和行动部作为行政机构,服务于安理会这一决策机构,完成其交付的任务。 而武 力使用从根本上取决于安理会的授权,接战规则仅仅是其反映与具体化。 三 现有规则制定结构中的冲突 从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到,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武力使用的问题上,一方面,决定权 从行政部门外移至安理会;另一方面,在行政链条上处于中间层级的维和行动部取代 ·112· 规则制定与联合国维和部队武力使用 􀪇􀪇􀪇􀪇􀪇􀪇􀪇􀪇􀪇􀪇􀪇􀪇􀪇􀪇􀪇􀪇􀪇􀪇􀪇􀪇􀪇􀪇􀪇􀪇􀪇􀪇􀪇􀪇􀪇􀪇􀪇􀪇􀪇􀪇􀪇􀪇􀪇 ① ② ③ ④ 所谓“多层面维持和平行动”,是指联合国在冷战后转变并扩大实地维和行动,从通常仅包含军事人员实 施观察任务的“传统型”特派团转变为复杂的“多层面”任务。 这些任务包括:帮助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机构、检测 人权状况、帮助进行安全部门改革以及前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原和重返社会。 多层面维持和平行动的组成人员 除了军事人员之外,还包括管理专家、经济学家、警察、法律专家、选举观察员等。 参见《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冷 战后迅速发展》,http: / / www.un.org / zh / peacekeeping / operations/ surge.shtml,登录时间:2015 年 2 月 2 日。 Peacekeeping Best Practices Unit, Handbook on United Nations Multidimensional Peacekeeping Operations, p.57, http: / / www. peacekeepingbestpractices. unlb. org / Pbps/ library / Handbook% 20on% 20UN% 20PKOs. pdf,登录时 间:2015 年 2 月 1 日。 DPKO, “Attachment 1 to MPS \ 981: UN Restricted Guildlines for Rules of Engagement,” http:/ / www. peacekeepingbestpractices.unlb.org / pbps/ Library / GLINES_DEVELOPING_ROE_2000.pdf,登录时间:2015 年 2 月 7 日。 Victoria K. Holt and Tobias C. Berkman, “The Impossible Mandate? Military Preparedness, the Responsi⁃ bility to Protect and Modern Peace Operations,” p.84, p.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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