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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苏轼诗词 教学目标 了解苏轼在北宋文学史乃至中国文学史、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他的作品的风格特征。 教学重点 《和子由渑池怀旧》、《江城子·记梦》 教学难 苏轼独到的人生态度以及在其作品中的反映。 教学方 比较性理论讲授、课堂讨论、朗诵 课时安排 3课时 教学过程: 一、生平 苏轼(1037一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人。是北宋继 欧阳修之后的文坛领袖。他建树了多方面的文学业绩: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又是唐 宋古文八大家之 诗歌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开有宋 一代诗歌的新面貌:词与辛弃疾并 称“苏辛”,是豪放词派的创始人。他是北宋文学最高成就的杰出代表。在书画艺术方面他 也是名家:书法与黄庭坚、米带、蔡襄并称“四大家”:绘画是以文同为首的“文湖州竹派 的重要人物。他涉猎的领域如此之广,而在各个领域中又能同时取得突出的成绩,这在我国 文学艺术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苏轼一生可大致分为四个时期 (一)第一期(1036-1069)为读书、应举、初入仕途时期。 出身于寒门地主家庭。幼年承受家教,深受其父苏洵的熏陶一 “三苏”,母程氏也曾 “亲授以书”。既长,“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苏辙《东坡先生慕志铭》)。 嘉褚元年(1056),苏试首次出川卦京应举,次年与弟描中同榜讲士,深受主考欧阳图 货识。“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并预言“ 年后世上人更不道着我”。后因奔母丧回蜀,嘉祐四年始沿长江、 经江 凌再度赴京。嘉祐 六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风翔府判官。这期间苏轼针对财乏、兵弱、官冗 等政治弊端,写了大量策论,要求改革。 (二)第二期(1069一1085)为请求外调、历在四州、乌台诗案、贬谪费州时期。 苏轼凤翔任满,妻子王弗与父苏洵相继于汴京病故,他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初 还朝任职。其时神宗用王安石变法,苏轼的改草思想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许多不同。如王 安石主张“大明法度”,多方理财,并迅速向全国推行新法。苏轼则强调择吏任人,而反对“以 立法更制为事”(《策略》第三):主张“节用以廉取”,而不赞同“广求利之门”(《策别》 十八):他还提出“欲速则不达”,“轻发则多败”,在兴革步骤上力主稳健,因此,他连续 上书反对变法。由于意见未被采纳,请求外调,自熙宁四年至元丰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 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在这期间,他曾经惩办悍吏,灭蝗救灾,抗洪保堤,对邑 政进行了某些改革,收到了“因法便民”之效 苏轼不满意变法,尤其当看到新法推行中的流弊时,“不敢默视”,时时“缘诗人之义, 托事以讽”(《东坡先生幕志铭》)。王安石罢相后,何正臣、李定等新进官僚却从苏轼诗文 中深文周纳,罗织罪状.弹劾苏试“指斥乘舆”、“包藏祸心”,因于元丰二年(1079)把他从湖1 第八章 苏轼诗词 教学目标 了解苏轼在北宋文学史乃至中国文学史、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他的作品的风格特征。 教学重点 《和子由渑池怀旧》、《江城子·记梦》 教学难点 苏轼独到的人生态度以及在其作品中的反映。 教学方法 比较性理论讲授、课堂讨论、朗诵 课时安排 3 课时。 教学过程: 一、 生平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人。是北宋继 欧阳修之后的文坛领袖。他建树了多方面的文学业绩: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又是唐 宋古文八大家之一;诗歌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开有宋一代诗歌的新面貌;词与辛弃疾并 称“苏辛”,是豪放词派的创始人。他是北宋文学最高成就的杰出代表。在书画艺术方面他 也是名家:书法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四大家”;绘画是以文同为首的“文湖州竹派” 的重要人物。他涉猎的领域如此之广,而在各个领域中又能同时取得突出的成绩,这在我国 文学艺术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苏轼一生可大致分为四个时期: (一)第一期(1036-1069)为读书、应举、初入仕途时期。 出身于寒门地主家庭。幼年承受家教,深受其父苏洵的熏陶——“三苏”,母程氏也曾 “亲授以书”。既长,“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 嘉祐元年(1056),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应举,次年与弟辙中同榜进士,深受主考欧阳修 赏识。“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并预言“三 十年后世上人更不道着我”。后因奔母丧回蜀,嘉祐四年始沿长江、经江陵再度赴京。嘉祐 六年应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这期间苏轼针对财乏、兵弱、官冗 等政治弊端,写了大量策论,要求改革。 (二)第二期(1069-1085)为请求外调、历任四州、乌台诗案、贬谪黄州时期。 苏轼凤翔任满,妻子王弗与父苏洵相继于汴京病故,他扶丧归里。熙宁二年(1069)初 还朝任职。其时神宗用王安石变法,苏轼的改革思想与王安石的变法主张有许多不同。如王 安石主张“大明法度”,多方理财,并迅速向全国推行新法。苏轼则强调择吏任人,而反对“以 立法更制为事”(《策略》第三);主张“节用以廉取”,而不赞同“广求利之门”(《策别》 十八);他还提出“欲速则不达”,“轻发则多败”,在兴革步骤上力主稳健,因此,他连续 上书反对变法。由于意见未被采纳,请求外调,自熙宁四年至元丰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 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在这期间,他曾经惩办悍吏,灭蝗救灾,抗洪保堤,对邑 政进行了某些改革,收到了“因法便民”之效。 苏轼不满意变法,尤其当看到新法推行中的流弊时,“不敢默视”,时时“缘诗人之义, 托事以讽”(《东坡先生墓志铭》)。王安石罢相后,何正臣、李定等新进官僚却从苏轼诗文 中深文周纳,罗织罪状,弹劾苏轼“指斥乘舆”、“包藏祸心”,因于元丰二年(1079)把他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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