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一国两制”时,“一国”是前提,这是首先应该明确的:离开了“一国”就谈不上 “两制”,“两制”就没有保证 第十一节关于“一国”的内容,如果脱离整部宪法,就不能正确地理解。例如宪法序 言第11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 28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 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十二节 第十三节据此,维护祖国统一,是包括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 任务。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 等行为,充分尊重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然而在第23条立法过程中,由于反 对派的阻挠而致使立法被迫搁置。这提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在推广基本法的 过程中,应该将其与宪法推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宪法教育,达到祖国认同的效果。 第十四节 第十五节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是由宪法授权赋予的 第十六节 第十七节在理解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时,有两点应该澄清:第一,基本法不仅仅只是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它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在全部领土范围内对所 有的公民和居民都适用:第二,宪法不是只在大陆主体地区适用,它同样也适用于特 别行政区。 第十八节 第十九节港澳基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的性质相同,皆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 区别主要在于,它是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统称。在理解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时,不能将其理解为宪法的特别法。因为一般法 和特别法的关系应该从同一位阶的不同法律或者同一法律的不同条款来看待。由于基 本法的位阶低于宪法,故基本法不是宪法的特别法。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本宪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就指出了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自然也高 于基本法。 第二十节 第二十一节既然宪法的效力高于基本法,那么宪法的全部条款就都应该在特别行政区 发生效力。因为下位阶的法律规范一旦在效力上阻隔上位阶的法律规范,依据依法治 国原理,这是明显的违法。同理,倘若因为基本法的存在,宪法的部分条文在特别行 改风不发生效力,这也是明显的违宪 第二十二节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通过香港基本 10 10 “一国两制”时,“一国”是前提,这是首先应该明确的;离开了“一国”就谈不上 “两制”,“两制”就没有保证。 第十一节 关于“一国”的内容,如果脱离整部宪法,就不能正确地理解。例如宪法序 言第 11 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第 28 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 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十二节 第十三节 据此,维护祖国统一,是包括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 任务。香港基本法第 23 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 等行为,充分尊重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然而在第 23 条立法过程中,由于反 对派的阻挠而致使立法被迫搁置。这提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在推广基本法的 过程中,应该将其与宪法推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宪法教育,达到祖国认同的效果。 第十四节 第十五节 基本法的法律地位是由宪法授权赋予的 第十六节 第十七节 在理解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时,有两点应该澄清:第一,基本法不仅仅只是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它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在全部领土范围内对所 有的公民和居民都适用;第二,宪法不是只在大陆主体地区适用,它同样也适用于特 别行政区。 第十八节 第十九节 港澳基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的性质相同,皆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 区别主要在于,它是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统称。在理解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时,不能将其理解为宪法的特别法。因为一般法 和特别法的关系应该从同一位阶的不同法律或者同一法律的不同条款来看待。由于基 本法的位阶低于宪法,故基本法不是宪法的特别法。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本宪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就指出了宪法的效力是最高的,自然也高 于基本法。 第二十节 第二十一节 既然宪法的效力高于基本法,那么宪法的全部条款就都应该在特别行政区 发生效力。因为下位阶的法律规范一旦在效力上阻隔上位阶的法律规范,依据依法治 国原理,这是明显的违法。同理,倘若因为基本法的存在,宪法的部分条文在特别行 政区不发生效力,这也是明显的违宪。 第二十二节 1990 年 4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通过香港基本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