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 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44)。现在承贺麟先生盛意把全部译稿交与我们 选用。我们在此,应表示感谢。我们在选用这部分译稿时,对译文也 作过一番校改。 我们预备把本书分成上下两卷出版。上卷从古希腊起,至十七世 纪末止。下卷从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起,至十九世纪末止(不包括 现代资产阶级伦理学著作,也不包括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著作。因为这 两方面的著作,拟分别单独编选)。 我们在这里必须声明的是:本书译者甚多,译成时间也先后不同 前后相差竞有二十年之多),因此,不仅文笔难统一,甚至译名也难 统一。在这方面,我们虽然作了一些统一的工作,但仍然不够。特别 是有几个关键字的翻译,如 Justice一字,有的译为“公正”,有的译为 “正义”,有的译为“公道”,有的译为“义”,如 nature一字,有的译 为“天然”,有的译为“天性”,有的译为“本性”,有的译为“自然”, 这些不同译名,在一般著作中也不统一,所以这里也未强求一致, 概仍旧。其他如译 natural law为“自然法”,或“自然规律”,或“自 然法律”,如译sin为“罪”,或“罪恶”,如译 Prudence为“明智”、 “审慎”等,亦有类似情形。 1954年4月由 商 务 印 书 馆 出 版 ( 1 9 4 4 ) 。 现 在 承 贺 麟 先 生 盛 意 把 全 部 译 稿 交 与 我 们 选 用 。 我 们 在 此 , 应 表 示 感 谢 。 我 们 在 选 用 这 部 分 译 稿 时 , 对 译 文 也 作 过 一 番 校 改 。 我 们 预 备 把 本 书 分 成 上 下 两 卷 出 版 。 上 卷 从 古 希 腊 起 , 至 十 七 世 纪 末 止 。 下 卷 从 十 八 世 纪 法 国 启 蒙 运 动 起 , 至 十 九 世 纪 末 止 ( 不 包 括 现 代 资 产 阶 级 伦 理 学 著 作 , 也 不 包 括 马 克 思 主 义 伦 理 学 著 作 。 因 为 这 两 方 面 的 著 作 , 拟 分 别 单 独 编 选 ) 。 我 们 在 这 里 必 须 声 明 的 是 : 本 书 译 者 甚 多 , 译 成 时 间 也 先 后 不 同 ( 前 后 相 差 竟 有 二 十 年 之 多 ) , 因 此 , 不 仅 文 笔 难 统 一 , 甚 至 译 名 也 难 统 一 。 在 这 方 面 , 我 们 虽 然 作 了 一 些 统 一 的 工 作 , 但 仍 然 不 够 。 特 别 是 有 几 个 关 键 字 的 翻 译 , 如 j u s t i c e 一 字 , 有 的 译 为 “ 公 正 ” , 有 的 译 为 “ 正 义 ” , 有 的 译 为 “ 公 道 ” , 有 的 译 为 “ 义 ” , 如 n a t u r e 一 字 , 有 的 译 为 “ 天 然 ” , 有 的 译 为 “ 天 性 ” , 有 的 译 为 “ 本 性 ” , 有 的 译 为 “ 自 然 ” , 这 些 不 同 译 名 , 在 一 般 著 作 中 也 不 统 一 , 所 以 这 里 也 未 强 求 一 致 , 一 概 仍 旧 。 其 他 如 译 n a t u r a l l a w 为 “ 自 然 法 ” , 或 “ 自 然 规 律 ” , 或 “ 自 然 法 律 ” , 如 译 s i n 为 “ 罪 ” , 或 “ 罪 恶 ” , 如 译 P r u d e n c e 为 “ 明 智 ” 、 “ 审 慎 ” 等 , 亦 有 类 似 情 形 。 编 者 1 9 5 4 年 4 月 。 2 西 方 伦 理 学 名 著 选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