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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必 从泸州遗产继承案的判决事实与法律依据看,其中涉及法律 与公序良俗道德的冲突问题 《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社会公德属于一个社会的善良风俗,家庭伦理道德 则是社会善食凤俗之重要部分,家庭关系也是社会关系之重 要内容 泸州遗产继承案中,黄永彬违背了家庭伦理道德,因为在他 存在合法婚烟关系的前提下,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婚外公开同 层,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第3条关于“禁正有配偶者与他 人同居”的禁止性法律义务与第4条关于“夫妻应当相互忠 实”的道德义务之规定。所以,从公序良俗之角度,黄永彬 的立遗嘱行为无效评价 v 从泸州遗产继承案的判决事实与法律依据看,其中涉及法律 与公序良俗道德的冲突问题。 v 《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 。社会公德属于一个社会的善良风俗,家庭伦理道德 则是社会善良风俗之重要部分,家庭关系也是社会关系之重 要内容。 v 泸州遗产继承案中,黄永彬违背了家庭伦理道德,因为在他 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婚外公开同 居,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第3条关于“禁止有配偶者与他 人同居”的禁止性法律义务与第4条关于“夫妻应当相互忠 实”的道德义务之规定。所以,从公序良俗之角度,黄永彬 的立遗嘱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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