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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研究中国宗教的社会学范式一一杨庆堃眼中的中国社会宗教 杨氏高度评价了韦伯的《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他为韦 伯著作洋洋洒洒撰写了长达32页的“导论”: 韦伯的《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从现代西方思想的角度 展示了中国社会独特的、系统化的特点和占主导地位的价值体系。 在其出版后的半个世纪以来,尽管经历了社会科学的飞速发展,此 书仍不失为对复杂社会体系研究的极具启发性的作品,是研究中国 社会和其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富有挑战性思想的来源。) 无论韦伯具有怎样的社会学洞察力,杨氏也看到了韦伯没能对中国 宗教作一个全面的考察。正是这一点,激发了杨氏研究的热情。当 然,杨氏的研究不仅仅是对韦伯关于中国宗教的补充,而是参与到韦伯 论题的讨论中,并作出善意的批评。更确切地说,杨氏是将自己融入 当时各种关于中国宗教的流行观点的讨论中。从某种程度上讲,杨氏 为自己设定了中国宗教研究的一个新的、社会学诠释的挑战性使命。 故而,他实际上是对一般意义上的中国文化和通行的儒教思想作出新的 解读。无论儒教是否是宗教,关键问题是要对中国宗教秩序有恰当的 理解。 儒教是否是宗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对宗教的定义。在杨氏的 定义中,“从一个宽泛的视角看,宗教会被看成一个连续统一体,从类 似于终极性、有强烈情感特质的无神论信仰,到有终极价值、完全由超 自然实体所象征和崇拜并有组织模式来支撑的有神信仰”(导论)。根据 这个定义,认定了类似(由理雅各(Lagge)翟理斯(Giles)这样的西方汉学家 强调)的“不可知论者的特征”和由现代著名学者(比如胡适)提倡的儒学 的理性特征。杨氏敏锐地指出: [5]Max Weber,The Religion of China,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HHGerth,N.Y.,The Free Press,1964.p.x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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