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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学季刊 第14卷 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获取资金 股权质押是近年来颇为热门的一种融资利器。在资金需求较为迫切而又缺少 有效的融资渠道时,公司大股东往往倾向于借助股权质押的方式增加融资机会(谢 德仁等,2017;谢德仁等,2016),这种融资方式在民营企业中尤为常见(王斌等, 2013)。股权质押作为获取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融资方式,其主要形式是大股东以拥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向证券公司、银行等质押方签订合同、融入资金,若 质押到期时大股东未能及时履行债务,质押方将按照合同就质押股份受偿(郑国坚 等,2014;王雄元等,2018)。一般而言,我国A股上市公司普遍质量较优、股票流动 性高且价格透明,质押方通常愿意以此为抵押品为公司提供借款。2018年以来,我 国A股上市公司累计发生股权质押交易8168起,出质人为大股东的有4850起,占 比约为60%,且资金投向大多为上市公司自身。截至2018年12月31日,A股市场 共有3434家上市公司存在待解押股份,数量合计为6345亿股,其中存在大股东股 权质押待解押的有1870家,待解押股份数量合计3777亿股。按照参考市值计算的 A股市场待解押股权规模为4.26万亿元,其中大股东待解押股权规模达2.44万亿 元。对比2017年年末情况,质押股份数量同比增加约12%,大股东股权质押数量同 比增加14%。此外,对2018年年末大股东股权质押率(大股东质押股份/大股东持 有股份总数)进行区间统计,大股东股权质押率在50%以上的公司有1181家,占A 股市场上市公司总数的32%,更有115家公司的大股东股权质押率达到100% 股权质押是一把“双刃剑”,在股权质押为公司融资提供便利的同时,我们也不 容忽视其背后潜藏的诸多风险。一方面,股权质押成本低且十分便捷,能够帮助 大股东在保持控制权的同时快速获取大量资金,实现资本的再流通,从而缓解公 的财务困境。所以自推出以来,股杈质押取得了快速发展,股权质押成为企业 融资的重要渠道(张俊瑞等,2017)。另一方面,大股东股权质押也面临着追加担 保、强制平仓和控制权转移等风险(谢德仁等,2016;王雄元等,2018),尤其是在股 市动荡时期。质押标的物是较为特殊的股票,面临价格波动的极大不确定性。所 以,质押方为了控制不能偿付风险,通常会设置(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作为 重点关注指标,如设定警戒线指标为150%~170%,设定平仓线指标为130% 150%。一旦(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低于警戒线数值,质押方会要求大股东 立即追加质押数量进行补仓或偿还贷款。如果此时大股东的质押率很高,出现无 券可押且资金流动性紧张的迹象,一旦触发平仓线,那么质押方很可能会依法冻 结股权、强行平仓,或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与有意承接股权的主体交易,大股东 将面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窘境,而且对未足额清偿部分仍要承担责任。此时,强 制平仓也会对公司股票形成冲击,并通过公司声誉、评级等传导因素间接影响公2 资本市场的融资工具获取资金. 股权质押是近年来颇为热门的一种融资利器.在资金需求较为迫切而又缺少 有效的融资渠道时,公司大股东往往倾向于借助股权质押的方式增加融资机会(谢 德仁 等,2017;谢 德 仁 等,2016),这 种 融 资 方 式 在 民 营 企 业 中 尤 为 常 见 (王 斌 等, 2013).股权质押作为获取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融资方式,其主要形式是大股东以拥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向证券公司、银行等质押方签订合同、融入资金,若 质押到期时大股东未能及时履行债务,质押方将按照合同就质押股份受偿(郑国坚 等,2014;王雄元等,2018).一般而言,我国 A 股上市公司普遍质量较优、股票流动 性高且价格透明,质押方通常愿意以此为抵押品为公司提供借款.2018年以来,我 国 A 股上市公司累计发生股权质押交易8168起,出质人为大股东的有4850起,占 比约为60%,且资金投向大多为上市公司自身.截至2018年12月31日,A 股市场 共有3434家上市公司存在待解押股份,数量合计为6345亿股,其中存在大股东股 权质押待解押的有1870家,待解押股份数量合计3777亿股.按照参考市值计算的 A 股市场待解押股权规模为4􀆰26万亿元,其中大股东待解押股权规模达2􀆰44万亿 元.对比2017年年末情况,质押股份数量同比增加约12%,大股东股权质押数量同 比增加14%.此外,对2018年年末大股东股权质押率(大股东质押股份/大股东持 有股份总数)进行区间统计,大股东股权质押率在50%以上的公司有1181家,占 A 股市场上市公司总数的32%,更有115家公司的大股东股权质押率达到100%. 股权质押是一把“双刃剑”,在股权质押为公司融资提供便利的同时,我们也不 容忽视其背后潜藏的诸多风险.一方面,股权质押成本低且十分便捷,能够帮助 大股东在保持控制权的同时快速获取大量资金,实现资本的再流通,从而缓解公 司的财务困境.所以自推出以来,股权质押取得了快速发展,股权质押成为企业 融资的重要渠道(张俊瑞等,2017).另一方面,大股东股权质押也面临着追加担 保、强制平仓和控制权转移等风险(谢德仁等,2016;王雄元等,2018),尤其是在股 市动荡时期.质押标的物是较为特殊的股票,面临价格波动的极大不确定性.所 以,质押方为了控制不能偿付风险,通常会设置(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作为 重点关注指标,如设定警戒线指标为150%~170%,设定平仓线指标为130%~ 150%.一旦(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低于警戒线数值,质押方会要求大股东 立即追加质押数量进行补仓或偿还贷款.如果此时大股东的质押率很高,出现无 券可押且资金流动性紧张的迹象,一旦触发平仓线,那么质押方很可能会依法冻 结股权、强行平仓,或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与有意承接股权的主体交易,大股东 将面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窘境,而且对未足额清偿部分仍要承担责任.此时,强 制平仓也会对公司股票形成冲击,并通过公司声誉、评级等传导因素间接影响公 金 融 学 季 刊 第1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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