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链接: 修正案第四条:人民保护其身体、住所、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与扣押的 权利,不可侵犯;亦不得颁发搜查证、拘捕证或扣押证,但有可信的理由, 有宣誓或郑重声明确保并且具体指定搜查地点、拘捕之人或拘押之物的除外。 修正案第九条:宪法列举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保留的 其他权利。 修正案第十四条:凡出生活归化与合众国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 所居州之公民。无论何州,不得制定或施行剥夺合众国公民之特权及特免的 法律: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得在其 管辖范围之内否定任何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宪法链接: 修正案第四条:人民保护其身体、住所、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与扣押的 权利,不可侵犯;亦不得颁发搜查证、拘捕证或扣押证,但有可信的理由, 有宣誓或郑重声明确保并且具体指定搜查地点、拘捕之人或拘押之物的除外。 修正案第九条:宪法列举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保留的 其他权利。 修正案第十四条:凡出生活归化与合众国并受其管辖之人,皆为合众国及其 所居州之公民。无论何州,不得制定或施行剥夺合众国公民之特权及特免的 法律;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得在其 管辖范围之内否定任何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