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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舆论干预司法结果的假象。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没有判例法,但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载的相关案例发挥 着类似判例的作用,这为网络舆论提供了通过干预要案司法结果来影响“判例法”的可能 然而这条道路并不可行: 上文提到网络舆论与法治社会的原则、目标一致,从而使网络舆论与法制建设的协调统 成为了一种设想。在2016年的4·14聊城于欢案中,这一设想甚至得到了“印证”:一审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舆论对此事件争论不休,大局势为“不应判无期徒刑”“防 卫属人之常情”一边倒:二审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这种“网络舆论可以干预司法”其实 是一种假象,网络舆论虽然给司法裁判增加了压力,但其干涉司法的背后是行政权力对于司 法权独立行使的干涉一—网络舆论对于自己认为的正义的呼吁与司法裁判的理性精神、专业 知识及程序正义原则有所出入,招致社会不满和责问。此时为了平息舆论,国家行政机关旺 旺借助行政权力作出指导性批示,可以说是司法对社会效果的主动兼顾,造成了司法屈服于 舆论的假象 总结来讲,网络舆论部分因立法者听取、采纳建议的有限性而起,其可能存在的偏激观 点被立法者拒之门外,形成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个循环,一方面立法者与网民互相尊重,维 护网络舆论的有效性和有序性,将网民的智慧融入法规:另一方面要明确司法不会屈服于网 络舆论,不要试图通过影响司法裁判来影响立法。 (3165字) 参考文献 [1]张帅.论中国的立法听证制度[J.知识经济,2011,(12):30 2]张双山.立法协商的重庆实践[J].公民导刊,2018,(6):27-30 [3]高琴.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及其实效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8,(16):106 [4]百度词条:互联网+[eb/Ol].http://baike.baiducoin/link?url=exn3we17r3qig2 Jew--oYB23EOVhy F22Hggv lavddQ---RXFH gM556LBdW48Pz. J9uDPKkB6LV6uyiuQVC08XtQK [2015-10-18] [5]周恒.法治社会视阈下网络舆论的法治功能研究[J].时代法学,2017,(5):63-71 DOI:10.3969/j.issn.1672-769X.2017.05.008(二) 网络舆论干预司法结果的假象。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没有判例法,但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载的相关案例发挥 着类似判例的作用,这为网络舆论提供了通过干预要案司法结果来影响“判例法”的可能, 然而这条道路并不可行: 上文提到网络舆论与法治社会的原则、目标一致,从而使网络舆论与法制建设的协调统 一成为了一种设想。在 2016 年的 4·14 聊城于欢案中,这一设想甚至得到了“印证”:一审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舆论对此事件争论不休,大局势为“不应判无期徒刑”“防 卫属人之常情”一边倒;二审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这种“网络舆论可以干预司法”其实 是一种假象,网络舆论虽然给司法裁判增加了压力,但其干涉司法的背后是行政权力对于司 法权独立行使的干涉——网络舆论对于自己认为的正义的呼吁与司法裁判的理性精神、专业 知识及程序正义原则有所出入,招致社会不满和责问。此时为了平息舆论,国家行政机关旺 旺借助行政权力作出指导性批示,可以说是司法对社会效果的主动兼顾,造成了司法屈服于 舆论的假象。 总结来讲,网络舆论部分因立法者听取、采纳建议的有限性而起,其可能存在的偏激观 点被立法者拒之门外,形成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个循环,一方面立法者与网民互相尊重,维 护网络舆论的有效性和有序性,将网民的智慧融入法规;另一方面要明确司法不会屈服于网 络舆论,不要试图通过影响司法裁判来影响立法。 (3165 字) 参考文献: [1] 张帅.论中国的立法听证制度[J].知识经济,2011,(12):30. [2] 张双山.立法协商的重庆实践[J].公民导刊,2018,(6):27-30. [3] 高琴.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及其实效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8,(16):106. [4]百度词条:互联网+ [EB/OL].http://baike.baidu.coin/link?url=EXn3WEl7R3QigZ— Jew—OYB23EOVhyF22HgqvlavddQ——RXFH·- gM556LBdW48PzJ9uDPKkB6LV6uyiuQVC08XtQK.[2015-10-18]. [5] 周恒.法治社会视阈下网络舆论的法治功能研究[J].时代法学,2017,(5):63-71. DOI:10.3969/j.issn.1672-769X.2017.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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