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 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 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 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 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 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附 录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 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 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 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 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 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