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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提出的一系列范畴,如“道”、“气"、“象"、“有"、“无"、“虚"、“实"、“味"、 妙”、“"虚静”、“玄鉴”、“自然”等等,对于中国古典美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点,产 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艺术创造和艺术生命的 系列特殊看法,中国古典美学关于“澄怀味象”(“澄怀观道”)的理论,中国古典美 学关于“气韵生动”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境生于象外”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 关于“虚实结合”的原则,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味”和“妙”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 于“平淡”和“朴拙”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心胸的理论,等等,它们的思想 发源地,就是老子哲学和老子美学。14P19 本世纪初王振复先生又指出:“《老子》一书之一系列哲学命题与范畴,蕴涵着极具哲学性 格的美学意义。”15P156毫无疑问,《老子》中蕴涵了许多与哲学美学相关的思想。但是如何 来解读其中审美思想观念的特质呢?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学者解读的思路和结 论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主要从从文本解读的角度来阐述《老子》的审美特质。《老子》 中有多处直接谈到与“美”相关的文句,以下侧重以这些文句作为解读的对象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 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此章建立了老子对“美”的根本看法, 认为“美”与“恶”不仅是相对的,而且彼此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可见,老子的审美观并不 是片面的,而是辩证的。此处,老子也把“美”与“善”严格区分开来,使其所谈论的“美” 更具有美学上的意义。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 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此章表现了老子的审美趣味 和审美追求,认为社会世俗对色、音、味等的狂热追求对人身有害无益,应该取“为腹”而 去“为目”。这种“去彼取此”的审美观究竟是追求美还是摒弃美,容易产生误解,值得认 真研究。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老子对“美”的认识。我以为,应该在老子论“美” 的思想基础上,而不能套用今天对“美”的理解来考量老子的审美观。在老子看来,“道 与“美”作为名词都是有真俗之分的,彼“美之为美”是主观的相对的多样的世俗的(既是 相对的,就肯定能从某个角度视其为丑恶,或转化成丑恶。如“田猎”,在参与者看来是很 “美”的事,而在受害者看来却是极其丑恶的。《老子》中多处论美,总是能透过现象看本 质,与其独特的审美标准相关),而此“大道之美”是客观的绝对的唯一的本真的(即绝对 的真善美,绝对的持久如一。如“为腹”,对整个人体都是有益的,而不只是或“目”或“口” 或“心”等有益。《老子》以“腹”为喻,不是提出“腹”比“目”重要,而是为了表达一 种求真务实的整体审美观),故“去彼取此”才是最明智的审美观。因此,透过老子的哲学 视野,可以肯定“去彼取此”体现的正是老子对大道之美的追求 “善之与恶,相去何若?”(第二十章)此“善”,帛书本和傅奕本作“美”,楚简本也 与“美”通8。如果真是作“美”,可见老子对审美标准问题是深入思考的。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 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第三十一章)此章反映了老子对兵家“以胜为美”的强烈反对。7 老子提出的一系列范畴,如“道”、“气”、“象”、“有”、“无”、“虚”、“实”、“味”、 “妙”、“虚静”、“玄鉴”、“自然”等等,对于中国古典美学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点,产 生了极为巨大的影响。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客体、审美观照、艺术创造和艺术生命的 一系列特殊看法,中国古典美学关于“澄怀味象”(“澄怀观道”)的理论,中国古典美 学关于“气韵生动”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境生于象外”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 关于“虚实结合”的原则,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味”和“妙”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 于“平淡”和“朴拙”的理论,中国古典美学关于审美心胸的理论,等等,它们的思想 发源地,就是老子哲学和老子美学。[14-P19] 本世纪初王振复先生又指出:“《老子》一书之一系列哲学命题与范畴,蕴涵着极具哲学性 格的美学意义。”[15-P156]毫无疑问,《老子》中蕴涵了许多与哲学美学相关的思想。但是如何 来解读其中审美思想观念的特质呢?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学者解读的思路和结 论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主要从从文本解读的角度来阐述《老子》的审美特质。《老子》 中有多处直接谈到与“美”相关的文句,以下侧重以这些文句作为解读的对象。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 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此章建立了老子对“美”的根本看法, 认为“美”与“恶”不仅是相对的,而且彼此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可见,老子的审美观并不 是片面的,而是辩证的。此处,老子也把“美”与“善”严格区分开来,使其所谈论的“美” 更具有美学上的意义。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 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此章表现了老子的审美趣味 和审美追求,认为社会世俗对色、音、味等的狂热追求对人身有害无益,应该取“为腹”而 去“为目”。这种“去彼取此”的审美观究竟是追求美还是摒弃美,容易产生误解,值得认 真研究。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老子对“美”的认识。我以为,应该在老子论“美” 的思想基础上,而不能套用今天对“美”的理解来考量老子的审美观。在老子看来,“道” 与“美”作为名词都是有真俗之分的,彼“美之为美”是主观的相对的多样的世俗的(既是 相对的,就肯定能从某个角度视其为丑恶,或转化成丑恶。如“田猎”,在参与者看来是很 “美”的事,而在受害者看来却是极其丑恶的。《老子》中多处论美,总是能透过现象看本 质,与其独特的审美标准相关),而此“大道之美”是客观的绝对的唯一的本真的(即绝对 的真善美,绝对的持久如一。如“为腹”,对整个人体都是有益的,而不只是或“目”或“口” 或“心”等有益。《老子》以“腹”为喻,不是提出“腹”比“目”重要,而是为了表达一 种求真务实的整体审美观),故“去彼取此”才是最明智的审美观。因此,透过老子的哲学 视野,可以肯定“去彼取此”体现的正是老子对大道之美的追求。 “善之与恶,相去何若?”(第二十章)此“善”,帛书本和傅奕本作“美”,楚简本也 与“美”通[8]。如果真是作“美”,可见老子对审美标准问题是深入思考的。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 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第三十一章)此章反映了老子对兵家“以胜为美”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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