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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权论。认为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以及当行政权被滥用时 如何予以补救的法,主要是行政程序法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就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法。即在国家和公民之间、行政权和公 民权利之间追求一种平衡。 4、服务论。认为行政法实质上是服务行政法,它的价值取向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增进 社会福利,实现法治社会。 二、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 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应是控权加服务论。既要控制行政权的恣意运行,同时更应注 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节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 行政法学是行政法的理论概括,行政法学的体系则是这种理论概括的系统化。一般认为, 我国的行政法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二 部分,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第三部分,行政法的行为;第四部分, 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 第五章行政主体 第一节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此定义,行政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行政主体必须享有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了代表国家管理国家和社会公 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资格的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此外,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 的资格。 、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一)行政职权 1、概念2、控权论。认为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以及当行政权被滥用时 如何予以补救的法,主要是行政程序法。 3、平衡论。认为行政法就是平衡公益和私益的法。即在国家和公民之间、行政权和公 民权利之间追求一种平衡。 4、服务论。认为行政法实质上是服务行政法,它的价值取向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增进 社会福利,实现法治社会。 二、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分析 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应是控权加服务论。既要控制行政权的恣意运行,同时更应注 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节 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 行政法学是行政法的理论概括,行政法学的体系则是这种理论概括的系统化。一般认为, 我国的行政法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第二 部分,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方。第三部分,行政法的行为;第四部分, 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 第五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此定义,行政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行政主体必须享有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了代表国家管理国家和社会公 共事务,执行国家意志资格的组织。 第二、行政主体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此外,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 的资格。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一)行政职权 1、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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