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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政府的反贫困项目对农村减贫效果不佳的原因在于,目标瞄准机制的低效率以及对 资金的错误使用(Fan, Nyange和Rao,2005)。由于金融具有“保本逐利”的要求和“嫌 贫爱富”的本性,要想金融介入国家扶贫战略之中,至少要能使金融机构“保住本金 能维持金融机构的简单再生产。显然,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可能 主动和大规模地承担金融扶贫的重任(王定祥,2011),因此学术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 未对金融的减贫效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自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项目——格莱明银行获 得巨大成功之后,学术界才开始普遍关注金融对贫困减少的影响。 Gulli(1998)系统分析 了微型金融对贫困减少的影响机制,并认为微型金融对贫困减少的主要贡献在于帮助穷人 克服了金融信贷约束,并对其金钱进行管理。 Marcus, Porter和 Harper(1999)认为,极端 贫困者被排除在微型金融之外并不说明极端贫困者不能从微型金融中受益。相反,它说明 了微型金融在满足极端贫困家庭需求上项目设计的失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出适合 极端贫困家庭需求的金融服务项目。 Jalilian和 Kirkpatrick(2001)以经济增长为中介研究 发现,尤其在低收入国家,金融机构的政策和项目都可以作为减少贫困的工具。Beck Demirguc-Kunt和 Levine(2004)利用52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1960-1990年的平均 值,估计了金融中介发展与贫困减缓间的关系,认为金融中介发展越好的国家越有利于降 低贫困和收入不平等。 Burgess和 Pande(2004)运用印度1977-1990年农村地区的银行部 门数据,检验穷人直接参与金融活动对农村贫困产生的影响。 Burgess and Pande(2004)、 Geda et al.(2006)等实证研究结论均支持金融服务对贫困减少的直接影响机制。正如英国 国际发展部(DFID,2004)指出,金融服务对贫困减少产生直接影响的两种途径:一是金 融部门向穷人提供信贷服务,信贷服务可以使穷人有能力投资于新技术,也可以提高穷人 的教育和健康水平,这些都将提高穷人的生产力,帮助他们摆脱贫困;二是金融部门向穷 人提供储蓄服务,储蓄服务可以帮助穷人积累资金,从而可以帮助穷人平滑其消费,抵御 收入不稳定带来的风险。随后, Jeanneney和 Kpodar(2005)建立了一个更详细的,包含 金融发展和金融波动的贫困决定模型,结果同样说明金融发展有利于穷人脱贫。 Geda et al. (2006)用单一金融贫困模型检验了埃塞俄比亚金融和贫困之间的关系,其结果表明人们 对金融产品的使用能显著地平滑消费,进而降低贫困。 Floro(2007)的研究发现微型金融 的风险应对机制可以提高参与者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降低其脆弱性,对减少贫困有利。 Imai et al(2010)则采用99个发展中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的研究表明,微型金融的总体贷 款量与度量贫困的FGT指数显著负相关,即微型金融不仅显著降低贫困发生率,而且也显 著降低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同时这也意味着最贫困的群体也能从微型金融中受益。 在国内,樊胜根等(2002)和林伯强(2005)较早研究了农村公共支出结构对增长 地区不均等和减贫的效应,并对这些效应进行了估计,林伯强(2005)的研究表明农村基 础设施等方面的生产增进型公共投资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减少了地区不平等和贫困。李 永友、沈坤荣(2007)发现,偏向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支出结构安排有利于降低社会的相对 贫困水平。吕炜、刘畅(2008)认为,社会性公共支出安排弱化可能是近年来农村减贫效 ①即使有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参与其中,它们也只是按照“三性”原则的要求,对那些未来预期收入有 较高保障的贫困型农户提供信贷支持,这仅满足大量扶贫金融需求中很小的一部分。在国际扶贫金融 制度中,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通常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但它仍无法替代政策性扶贫金融机构从而 发挥金融扶贫的主力军作用。最小 ,政府的反贫困项 目对农村减贫效果不佳的原因在于 ,目标瞄准机制的低效率以及对 资 金 的错 误 使用 (F an,N yange 和 R ao,2005) 。由于 金 融 具有 “ 保 本 逐利” 的要求 和 “ 嫌 贫爱富” 的本性 ,要想金融介入国家扶贫战略之中 ,至少要能使金融机构 “ 保住本金” , 能维持金融机构的简单再生产 。显然 ,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 目标 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可能 主动和大规模地承担金融扶贫的重任 (王 定祥 ,2011) ,①因此学术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 未对金融的减贫效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但是 自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项 目— — 格莱明银行获 得 巨大成功之后 ,学 术界才开始普遍关注金融对贫困减少的影响 。G ulli (1998)系统分析 了微型金融对贫困减少的影响机制 ,并认为微型金融对贫困减少的主要贡献在于帮助穷人 克 服 了金 融 信 贷 约 束 ,并 对 其 金 钱 进 行 管 理 。M arcus,P orter和 H arper (19 99)认 为 ,极 端 贫 困者被排除在微型金融之外并不说明极端贫困者不能从微型金融中受益 。相反 ,它说明 了微型金融在满足极端贫困家庭需求上项 目设计的失败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出适合 极 端 贫 困家 庭 需求 的金 融 服 务 项 目 。Jalilian 和 K irkpatrick (2 00 1)以经 济 增 长 为 中介 研 究 发 现 ,尤其在低收入国家 ,金 融机构的政策和项 目都可以作为减 少贫困的工具 。B eck, D em irg u c- K u n t和 L ev in e (2 0 0 4 ) 利 用 5 2 个 发 展 中 国 家 和 发 达 国 家 19 6 0 -19 9 0 年 的 平 均 值 ,估计了金融中介发展与贫困减缓间的关系 ,认为金融中介发展越好的国家越有利于降 低 贫 困 和 收 入 不 平 等 。 B u rgess 和 P an de (2 0 04 )运 用 印 度 19 77 -19 90 年 农 村 地 区 的 银 行 部 门数 据 ,检 验 穷 人 直 接 参 与 金 融 活 动 对 农 村 贫 困产 生 的影 响 。B urgess and P ande (2 004 ) 、 G eda etal. (2006)等 实证研 究 结论 均支 持金融服 务对 贫 困减 少 的直 接影 响机 制 。正 如英 国 国际发展部 (D FID , 2004 )指 出 ,金 融服务对贫 困减 少产生直接影响的两种途径 :一 是金 融部门向穷人提供信贷服务 ,信贷服务可以使穷人有能力投资于新技术 ,也可以提高穷人 的教育和健康水平 ,这些都将提高穷人的生产力 ,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二是金融部门向穷 人提供储蓄服务 ,储蓄服务可以帮助穷人积累资金 ,从而可以帮助穷人平滑其消费 ,抵 御 收 入 不 稳 定 带 来 的风 险 。随 后 , Jeanneney 和 K podar (2 005 )建 立 了一 个 更 详 细 的 ,包 含 金 融发展和金 融波 动 的贫 困决 定模 型 ,结 果 同样 说 明金 融发展 有利于 穷人 脱 贫 。G eda etal. (2006)用单 一金融贫困模型检验 了埃 塞俄 比亚金融和贫 困之 间的关系 ,其 结果表 明人 们 对 金 融产 品的使 用能 显著地 平滑 消费 ,进 而 降低 贫 困 。F loro (2007)的研 究 发现微 型金 融 的风险应对机制可以提高参与者控制风险的能力 ,从而降低其脆弱性 ,对减少贫困有利 。 Im ai et al (2 0 10 )则 采用 99 个 发展 中国家 的跨 国面板数据的研 究表 明 ,微 型金融 的总体贷 款 量与度量贫困的 FG T 指 数显著负相关 ,即微型金融不仅显著降低贫困发生率 ,而 且也显 著降低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 ,同时这也意味着最贫困的群体也能从微型金融中受益 。 ① 即使有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参与其中 ,它们也只是按照“ 三性” 原则的要求 ,对那些未来预期收入有 较高保障的贫困型农户提供信贷支持 ,这仅满足大量扶贫金融需求中很小的一部分 。在 国际扶贫金融 制度中 ,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通常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 ,但它仍无法替代政策性扶贫金融机构从而 发挥金融扶贫的主力军作用 。 在 国内 ,樊胜根等 (2002)和林伯强 (2005)较 早研究了农村公共支 出结构对增长 、 地 区不均等和减贫的效应 ,并对这些效应进行了估计 ,林伯强 (2005)的研究表明农村基 础设施等方面的生产增进型公共投资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 ,减少了地区不平等和贫困 。李 永 友 、沈 坤荣 (2007)发现 ,偏 向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支出结构安排有利于降低社会的相对 贫 困水平 。吕炜 、刘 畅 (2008)认为 ,社会性公共支出安排弱化可能是近年来农村减贫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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