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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2007年第1期 在美国,由于个人投资者是公司证券的主要购买者,因而财税政策制定者更注重考虑如何对个人投资进 行课税。对个人投资课税主要有四种类型的税收:流转税,即以交易额为计税基础,定率计征,只要发生交 易,无论盈亏,都要承担税负:收益税,即对利息股利等投资收益征收的税收:资本利得税,即对资本增值带 来的投资收益征收的税:最后是遗赠税,即遗产税和赠与税.② (1)流转税。流转税一般采用印花税或证券交易税的形式计征,其目的在于增加政府收入,它可以在证 券市场交易过于活跃时调节市场节奏,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但流转税的征收也加重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不利于证券市场的业务发展。而且,这一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很小,同时在美国证券市场中政府更加 注重资本的流动性以优化资本配置。因此,美国近几年己经废止该税种。至于其调节市场之功能,亦有其他 途径可达致。 (2)收益税。在美国,股息红利和利息是作为一般收入并入个人所得中统一征收所得税的.并不在证 券税收中单独计征。这是美国证券市场税制的特点之一。 (3)资本利得税。美国将资本利得与普通所得合并征税。当发生资本净损失时,允许将净损失从普通 所得中抵扣,但每年的抵扣额不得超过3000美元,当年不能完全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无限期抵扣。 (4)遗赠税。美国遗产税采用总遗产税制.以60万美元为起征点,按18~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纳税人是遗嘱执行人或委托管理人,采用申报交纳的方式。赠与税同样采用总赠与税制,纳税人是财产赠与 人,按18~5S%的超额累进税率对赠与总额课税,同样采用申报交纳的方式。 从总体上看.美国证券市场的财税政策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是税种全面.设置了流转税收益税,资本利 得税和遗赠税四个税种(后来取消了流转税):其次是资本利得与普通所得同等对待,并不享受优惠税率,具 有简化税种的特点:第三,发生资本净损益时虽可在普通所得中抵扣,但抵扣额受到限制:四是遗产税与赠与 税的形式极其相似,赠与税是遗产税的补充。 2日本的证券税收制度 日本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比美国和英国的证券市场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 大市场。同发达的市场相对应,日本的证券税制也相当完备。日本现行的证券税制是1989年税制改革的产 物,它主要由证券流转税证券资本利得税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遗产赠与税组成。③ 第一,证券流转税。证券流转税是对有价证券交易行为及其书面凭证征收的一种税,主要包括证券交易 税和印花税。日本证券流转税比较特殊,实行印花税和交易税兼征制度,纳税义务人都为证券卖方,而且同 为国税,在征收环节上都实行代扣代征制。在税率规定上,印花税实行固定税额制度,按交易凭证票面金额 定额课征;交易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对债券类(政府债、公司债)和股票类(普通股、普通股认股权、可转换 债券附新股认购权的公司债)交易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实行差别税率,以限制场外交易。此外,日本证券 流转税中较为特殊的部分是交易所税,即对证券交易所及交易人交易会员的交易行为征收的税,包括交易 所特别税和交易税。前者是对交易所计征的税收;后者是对交易所的交易人员和会员在交易所进行的已结 清的成交额征收的税收,其中地方债券和公司债券的交易按Q%计征。 第二,证券资本利得税。证券资本利得税是以证券买卖的增值部分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收,是从确保税 负公平的观点出发而增设的。日本对法人和个人的证券转让所得均予课税,其中个人证券资本利得税以个 人的证券(除政府债、公司债等特定证券外)交易所得为课税对象,课税方式采用就源扣缴法和申报分离课 税法。采用申报分离课税法时,对从总所得中分离出来的证券资本利得实行20%单一税率(另加6%地方 税):对于资本利得的确定采取交易收入扣除总成本的方法,总成本中最主要部分一证券取得成本按总平 均法计算。采用就源扣缴法时,则以出售金额的一定比例为课税对象,实行统一税率,在证券出售收入中予 以扣除。此外,日本不区分长期和短期证券资本利得.实行相同税率。法人的证券资本利得一般并入法人总 所得缴纳法人所得税,税率与公司所得税相同(42%)。 第三,证券投资所得税。证券投资所得税是对投资者投资证券所得的经常性收入(如股息债息等)开 ②王玉英:《美日香港证券市场财税政策之比较》载《砚代财经》2000年第12期。 ③叶宝珠:《妇本的证券税收制度》载税收与经济》2000年第4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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