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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晉文字編·绪論 陳萝家先生認爲“麻夷”即“减”的意思。《方言》十三曰:“摩,减也”,《廣雅·釋 詁》曰“夷,减也”。“我是”即“我氏”。'朱德熙、裘錫圭先生指出,陳夢家先生除把“非” 錯釋作“我”之外,其它意見都是可信的。侯馬盟書中的“麻夷非是”也即《公羊傳》中的 “昧雉彼視”,“都是减彼族氏的意思”。2《侯馬盟書》認爲是“誅减的意思”。3戚桂宴 先生把這句話讀作“無夷非是”,認爲“無夷”是河伯之名,這句話的意思是:河伯給予渝 盟行爲以制裁。4李裕民先生則對上述諸家意見均予以了否定,認爲“麻夷非是”是“麻夷 之非是”之省,“麻”、“夷”、“非”都是殺、减的意思,“是”讀作“氏”。整句話的 意思就是,既要制裁背盟者本人,還要制裁其子孫或族氏。5 戚桂宴先生的觀點,李裕民先生已作了反駁。但是李裕民先生的觀點亦不可信。首先, “非”並無制裁、殺伐或者减亡的意思。其次,在侯馬盟書裹,“麻夷之非是”一語只見於 一:六一、一:七三、一:四O、一:四一這幾片盟書中,從未見於目前所公佈的溫縣盟書 中。可見他所認爲的“麻夷非是”當是“麻夷之非是”之省是不可靠的。同陈此處的“之” 並不能像李裕民先生那樣理解成“背盟者”,而應該理解成“非(彼)氏”的代詞,是“非 (彼)氏”的同位語。而《侯馬盟書》的解釋又過於籠統。可見,陳夢家、朱德熙、裘錫圭 諸先生的觀點還是可信從的。 (8)、“献”字 “侯馬盟書”習見“献”字,一般作“”形。但六七:四五上的“献”字則作“载 形。“虍”變作了“羊”。對此,吳振武先生認爲,這似乎跟當時“獻”、“鲜”經常通假 有關。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這一形體可能捏合了“獻”、“鲜”二字。因爲盟書“獻”字 所从的“鬲”旁在形體上與“魚”旁近似,而古文字有不少“鲜”字的“羊”旁寫在了 “魚”旁之上的(原註:見《金文编》756頁)。6吳先生敏銳地注意到了這種文字現象,有 助於對文字構形的深入考察。 經過學者努力,盟書中很多字的釋讀有了定論,比如侯馬盟書的“兩”字、“過”字、 “基”字“良”字等。7另外至於盟書中常見的“質”字以及人名“嘉”和姓氏“比”, 都有學者作過很好的梳理,可參看。8 第三、中山刻石 這裡略帶談談中山刻石的文字問题。 中山刻石發現於河北靈壽,其上刻有文字,是不可多得的先秦刻石。中山刻石上刻雨行 文字,共十九字: 監罟又(囿)臣公乘夏(得)守星(丘),亓(其)白酒(醬)取(賈),敢謁修(後) 未贤者。 1陳夢家:《束周盟誓與出土載書》,《考古》1966年第5期。 ?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種)》,《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又截入《朱德熙文集》第五卷, 商務印書館,1999年,31頁。 3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合:《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年,36真。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張额,陶 正刚,跟守中:《侯馬盟書》(增盯本),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36頁。 4戚桂宴:《麻夷非是解》,《考古》1979年第3期。 5李裕民:《古字新考》,《古文字研究》第十朝,中華者局,1983年,109121夏。 6吳振武:《古凰姓氏考(複姓十五篇)》,《出土文献研究》第三輯,中華書局,1998年,84頁。張湧泉等: 《漢語史學報專粗一姜亮夫、蔣禮鸿、郭在胎先生紀念文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92頁。 7吳振武:《讀侯馬盟書文字札記》,《中國語文研究》第6期第13-18页,1984年。 8陳劍:《說慎》,李學勤、謝桂華土编:《簡帛研究二O○一》上冊,廣西邻舱大學出版社,2001年,207 頁:馮時:《侯馬盟書與温縣盟書》,《考古與文物》1987年第2期:到剑:《古文字構形學》,福建人民出 版社,2006年,318頁:曾志雄:《侯馬盟潜的人名問题(二)一人名字形周题初探》,《第三届國際中國 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1997年,671-689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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