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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与法家 第14章 ◆儒家和法家都以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为 目的,区别只在于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 儒家文化与社会秩序 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礼与法 张维迎教授 ◆德与刑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张维迫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推迪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礼与法 自然法与实证法 ◆儒家认为,社会必须有贵贱上下的区 ◆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是,法律与道德 别,如同家庭内有长幼尊卑之分一样 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他们认为,法律 这种贵贱尊卑长幼亲疏都有分寸的社 和人们服从法律的义务应当有伦理的或 会,是儒家的理想社会;礼是维持这一 理性的理由;一项规则要成为法律,必 理想社会的工具;而道德是礼的基础 须合乎道德;“恶法非法”; ◆法家认为维持社会秩序要靠“法”;维 ◆实证法:“君主所喜欢的,即具有法律 护法律要靠“刑 效力” 张维迎版权所有不得 张惟途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儒家是自然法? 对儒家文化的重新认识 ◆李约瑟:法家只重视纯粹体现立法者意 ◆儒家文化是社会的行为规范:孔子是人类历史 志的实证法与此相反,儒家则恪守古 上最伟大的 norm entrepreneur, 老的习惯惯例和礼仪,而这些.历代中 ◆儒家的“礼”是道德规范与法律的统一体: 国人本能地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这就 “法”源于“礼”,“礼”源于“俗”,表明 是礼我们也许可以把它等同于自然法 制度的演化过程 ◆儒家强调的“分”和等级制度可以理解为一种 激励制度:“君子”是做人的标准。 ◆儒家的“仁”是人与人相处之道,内在化的 礼 张版权所有不得复印 张维版权所有不得复印1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1 第14章 儒家文化与社会秩序 张维迎 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2 儒家与法家 ‹儒家和法家都以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为 目的,区别只在于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 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 ‹礼与法; ‹德与刑;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3 礼与法 ‹儒家认为,社会必须有贵贱上下的区 别,如同家庭内有长幼尊卑之分一样; 这种贵贱尊卑长幼亲疏都有分寸的社 会,是儒家的理想社会;礼是维持这一 理想社会的工具;而道德是礼的基础; ‹法家认为维持社会秩序要靠“法”;维 护法律要靠“刑”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4 自然法与实证法 ‹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是,法律与道德 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他们认为,法律 和人们服从法律的义务应当有伦理的或 理性的理由;一项规则要成为法律,必 须合乎道德;“恶法非法”; ‹实证法:“君主所喜欢的,即具有法律 效力”;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5 儒家是自然法? ‹李约瑟:法家只重视纯粹体现立法者意 志的实证法……与此相反,儒家则恪守古 老的习惯\惯例和礼仪,而这些……历代中 国人本能地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这就 是礼,我们也许可以把它等同于自然法. 张维迎 版权所有 不得复印 6 对儒家文化的重新认识 ‹ 儒家文化是社会的行为规范;孔子是人类历史 上最伟大的norm entrepreneur; ‹ 儒家的“礼”是道德规范与法律的统一体: “法”源于“礼”,“礼”源于“俗”,表明 制度的演化过程; ‹ 儒家强调的“分”和等级制度可以理解为一种 激励制度;“君子”是做人的标准。 ‹ 儒家的“仁”是人与人相处之道, 内在化的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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