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卧分贸易+学 国际商法 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且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出资也必须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我国财政税务机关有权监督外资企业的财务情况。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 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 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 执照。 第五,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 或者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银行开户。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这 是因为我国目前仍属于外汇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对外汇实行管理所致。 第六,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必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并经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外资企业应当缴纳税款。外资企业的技术人员以及职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对外资企业进行必要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这是我国外资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也是我国有关外资企业法规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四、设立外资企业的方式 1.外商直接投资 由外商直接投资建立外资企业,这是较普遍的做法。 2.外商收购现有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 随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日渐发展,外商还通过购买自己作为出资一方的合资企业中中方 的出资份额,使原来的合资企业成为独资企业,或者购买己经设立为外资企业的出资一方或 多方或所有出资方的出资份额来取得现存的外资企业。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设立的外商独资 企业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即上面所述的不允许外商独资的行业,不能以这种方式导致外 国投资者拥有企业的全部股权:此外,因这种方式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外资 企业设立的两个条件之一。 3.外商先在国内成立独资控股公司,然后由该独资控股公司在国内投资成立外资企业, 这是利用外资的一种新形式,将在下面进行详细阐述。 五、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层层深入,外商来华投资的迅猛发展,原有的利 用外资的形式己不能满足一些投资者的需要了,于是新的利用外资的形式也应运而生。例如,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公司和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对这些新形式进行 第10页共20页国际商法 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且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出资也必须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我国财政税务机关有权监督外资企业的财务情况。外资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 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 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 执照。 第五,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 或者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银行开户。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这 是因为我国目前仍属于外汇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对外汇实行管理所致。 第六,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终止,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必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并经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外资企业应当缴纳税款。外资企业的技术人员以及职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对外资企业进行必要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这是我国外资企业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也是我国有关外资企业法规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四、设立外资企业的方式 1.外商直接投资 由外商直接投资建立外资企业,这是较普遍的做法。 2.外商收购现有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 随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日渐发展,外商还通过购买自己作为出资一方的合资企业中中方 的出资份额,使原来的合资企业成为独资企业,或者购买已经设立为外资企业的出资一方或 多方或所有出资方的出资份额来取得现存的外资企业。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设立的外商独资 企业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即上面所述的不允许外商独资的行业,不能以这种方式导致外 国投资者拥有企业的全部股权;此外,因这种方式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外资 企业设立的两个条件之一。 3.外商先在国内成立独资控股公司,然后由该独资控股公司在国内投资成立外资企业, 这是利用外资的一种新形式,将在下面进行详细阐述。 五、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层层深入,外商来华投资的迅猛发展,原有的利 用外资的形式已不能满足一些投资者的需要了,于是新的利用外资的形式也应运而生。例如,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对外贸易公司和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对这些新形式进行 第 1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