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文★文★ 第一百四十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 護作者在文學藝術創作中所獲得的成果和合法權益 其他 第一百四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科學丶技術丶文化丶藝術 體育丶專業、醫療衛生丶勞工丶社會福利丶社會工作 等方面的民間團體和宗教組織可同世界各國丶各地區 及國際的有關團體和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各該團體 和組織可根據需要冠用"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有關 活動 曾酃曾文 化 第 一 百 四 十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自 行 制 定 文 化 政 策 , 以 法 律 保 護 作 者 在 文 學 藝 術 創 作 中 所 獲 得 的 成 果 和 合 法 權 益 。 第 一 百 四 十 九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教 育 、 科 學 、 技 術 、 文 化 、 藝 術 、 體 育 、 專 業 、 醫 療 衛 生 、 勞 工 、 社 會 福 利 、 社 會 工 作 等 方 面 的 民 間 團 體 和 宗 教 組 織 可 同 世 界 各 國 、 各 地 區 及 國 際 的 有 關 團 體 和 組 織 保 持 和 發 展 關 係 , 各 該 團 體 和 組 織 可 根 據 需 要 冠 用 " 中 國 香 港 " 的 名 義 , 參 與 有 關 活 動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