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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人文科学的有效性是远远大于对社会科学的。事实上,我们为之保留“人文科学”名 称的那些科学,是可以把使它们自己更走近社会科学的东西当作自己的课题的。从方法论的 观点看,它们更接近硬科学,它们只是反对与这个领域(这个领域不属于它们)的任何串通。 说得明白一点,我们要说,它们同社会科学不一样,是决不会与之“共谋”的。 由于人文科学力戒自满,即使在对待其主题时的认识论程序上,人文科学所取的也是内 在论的观点;而社会科学,以其对观察者的社会的特殊的强调,却给了它的主题一种超验的 价值。这一点在经济学家那里尤其明显:他们毫不犹豫地声称(为了对他们的目标的狭窄性 开脱),经济理性构成了人性的特权状况,它在历史的某个时刻和世界的某个地方是表现出 来过的。在法学家那里也同样很明显:他们对待一个人为的系统便好象这是真实的一样,他 们为了去描述这个系统,便以它不包含任何矛盾的假设为起点。在这方面,他们常被人们比 作神学家。毫无疑问,社会科学或明或暗提到自己的超验性,这并非什么超自然系列里的东 西。然而人们可以称它为“超文化的”,它抽出一种特殊的文化,放在其他文化之上,将之 当成是独立的、合理地自我容纳的世界 以上这些说明并非想批评什么。毕竟是政治家、当权者、外交官履行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法官和律师不能复査他们在每一特定时刻的行为的指令,也不能为了开展一项真正重大的调 查而冒意识形态和实际的风险(这在硬科学的历史上是十分普通的),尤其是当这种调查将 导致某种世界表象的解体,假设体系的剧变,基本原理和公理体系的置换。它们的坚固的地 位必需禁止行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不同不仅是个方法问题,也是一个性情、气质 的问题 但是,不论以什么方式去解释这种不同,其结论则是相同的。在一方,不存在硬科学; 在另一方,则没有社会和人文科学。有两种方法:其中只有一种在精神上是科学的,即是硬 科学的,它研究世界,当认可学把人作为世界的一部分研究时,就从那里吸取灵感:另一种 方法是社会科学展示的,毫无疑问,它运用从硬科学那里借来的技术,但它与后者这样建立 起来的关系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在与硬科学的关系上,社会科学的地位像是附庸,而 人文科学则希望成为它的学生。 这给了我们一次机会就一个已经搅得我们不安的棘手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所谓“趋势 (这次调査的对象)必定要是当代西方社会的呢,还是应当包括对已经搞清是在别的地方别 的时间里的人的一切思考?从技术的观点看,去想为什么人们要站在前者的方面去决定,这 是困难的。但是,后者会提出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困难。西方的知识是成倍地可得的,因为它 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且其语言为大多数专家所懂得。而其他地方的知识有相当的部分只流传 于口头,有记载的部分,也得先加以翻译 我们提出的方法有可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们提出,只把那些满足外在标准的研究用作 调査的基础。这个标准应当与普遍认可的科学知识的规范一致,这不仅是指被科学和人文科 学的专家们所认可(因为仅此便会导致恶的循环),而且也应被硬科学的专家们所认可 在这个基础上,便可得出广泛的共识。但同时也会注意到,有鉴于科学知识的标准只能 参照西方的科学去界定(这一点显然没有受到来自任何社会的异议),而社会和人文研究方 面所要求的标准则不全是西方的一一而是与西方相去甚远的。当代的语言学家们会乐意承 认,早于他们几个世纪,印度的语言学家们便已得出了某些重大的发现;并且,这也不是东 方和远东证明其在认识上有所领先的唯一领域。根据同样的思路,人种学家现在已经确信, 那些没有文字,甚至其技术和经济水平低下的社会,有时也能产生他们的有自觉和反思特色 的政治和社会机构,这也是他们的一种科学样式。 考虑了这些结果之后,如果我们现在来考虑主题和方法,我们便注意到,自然科学、社 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者间的关系不再只是量的关系,而是需要去仔细安排的。社会科学和人 文科学都以人为主题,这点是清楚的。但超出这一点,它们便无联系。因为就其方法而言,这对于人文科学的有效性是远远大于对社会科学的。事实上,我们为之保留“人文科学”名 称的那些科学,是可以把使它们自己更走近社会科学的东西当作自己的课题的。从方法论的 观点看,它们更接近硬科学,它们只是反对与这个领域(这个领域不属于它们)的任何串通。 说得明白一点,我们要说,它们同社会科学不一样,是决不会与之“共谋”的。 由于人文科学力戒自满,即使在对待其主题时的认识论程序上,人文科学所取的也是内 在论的观点;而社会科学,以其对观察者的社会的特殊的强调,却给了它的主题一种超验的 价值。这一点在经济学家那里尤其明显:他们毫不犹豫地声称(为了对他们的目标的狭窄性 开脱),经济理性构成了人性的特权状况,它在历史的某个时刻和世界的某个地方是表现出 来过的。在法学家那里也同样很明显:他们对待一个人为的系统便好象这是真实的一样,他 们为了去描述这个系统,便以它不包含任何矛盾的假设为起点。在这方面,他们常被人们比 作神学家。毫无疑问,社会科学或明或暗提到自己的超验性,这并非什么超自然系列里的东 西。然而人们可以称它为“超文化的”,它抽出一种特殊的文化,放在其他文化之上,将之 当成是独立的、合理地自我容纳的世界。 以上这些说明并非想批评什么。毕竟是政治家、当权者、外交官履行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法官和律师不能复查他们在每一特定时刻的行为的指令,也不能为了开展一项真正重大的调 查而冒意识形态和实际的风险(这在硬科学的历史上是十分普通的),尤其是当这种调查将 导致某种世界表象的解体,假设体系的剧变,基本原理和公理体系的置换。它们的坚固的地 位必需禁止行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不同不仅是个方法问题,也是一个性情、气质 的问题。 但是,不论以什么方式去解释这种不同,其结论则是相同的。在一方,不存在硬科学; 在另一方,则没有社会和人文科学。有两种方法:其中只有一种在精神上是科学的,即是硬 科学的,它研究世界,当认可学把人作为世界的一部分研究时,就从那里吸取灵感;另一种 方法是社会科学展示的,毫无疑问,它运用从硬科学那里借来的技术,但它与后者这样建立 起来的关系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在与硬科学的关系上,社会科学的地位像是附庸,而 人文科学则希望成为它的学生。 这给了我们一次机会就一个已经搅得我们不安的棘手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所谓“趋势” (这次调查的对象)必定要是当代西方社会的呢,还是应当包括对已经搞清是在别的地方别 的时间里的人的一切思考?从技术的观点看,去想为什么人们要站在前者的方面去决定,这 是困难的。但是,后者会提出几乎是难以克服的困难。西方的知识是成倍地可得的,因为它 以书面形式存在,并且其语言为大多数专家所懂得。而其他地方的知识有相当的部分只流传 于口头,有记载的部分,也得先加以翻译。 我们提出的方法有可能让我们摆脱困境。我们提出,只把那些满足外在标准的研究用作 调查的基础。这个标准应当与普遍认可的科学知识的规范一致,这不仅是指被科学和人文科 学的专家们所认可(因为仅此便会导致恶的循环),而且也应被硬科学的专家们所认可。 在这个基础上,便可得出广泛的共识。但同时也会注意到,有鉴于科学知识的标准只能 参照西方的科学去界定(这一点显然没有受到来自任何社会的异议),而社会和人文研究方 面所要求的标准则不全是西方的——而是与西方相去甚远的。当代的语言学家们会乐意承 认,早于他们几个世纪,印度的语言学家们便已得出了某些重大的发现;并且,这也不是东 方和远东证明其在认识上有所领先的唯一领域。根据同样的思路,人种学家现在已经确信, 那些没有文字,甚至其技术和经济水平低下的社会,有时也能产生他们的有自觉和反思特色 的政治和社会机构,这也是他们的一种科学样式。 考虑了这些结果之后,如果我们现在来考虑主题和方法,我们便注意到,自然科学、社 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三者间的关系不再只是量的关系,而是需要去仔细安排的。社会科学和人 文科学都以人为主题,这点是清楚的。但超出这一点,它们便无联系。因为就其方法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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