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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近代中驾的中吼葡烫典肆题 革金時接的財招铁序159 何威脅利誘,巧取豪奪,各關稅款不被挪爲他用,因此,庚款債國也沒有 就公允許多,在陳氏論「清政府關於「全國各關稅項暫由總稅務司統轄」的 藉口,因未收到庚款而對中國起釁。而且,在北洋政府末期,執政府及攝政 决定」一節時,指出「總税務司所以能夠實現這樣的剁奪,主要是憑籍列強 內閣之一片糜爛之時·財政貔長更替頻仍,由總稅務司長期捻負賠款外債, 牛個世紀以來長期經營的外籍稅務司海關制度…只要總稅務司一聲分下, 寶爲穩定國際市場中的中國債信。 各關税務司便積極響鹰·並有充份權力予以執行·」陳氏此說也與史寶有出 因辛亥革命而引起的南北分裂,其政治和軍事問避,早就是中外各史 入,1911年以前,海關稅款的存放匯解權力,其存放匯解之權力轉移至稅務 家極度重視的屉史課題,但是這次南北分裂中由海關結餘產生的財政問題, 司手中,不可能是由「稅務司積極善恋」而造成·必須得到海關艦督的首肯。 卻不被史家廣泛關注·就整體重要性而言,海關結餘存放摇可能不如第一次 大陛學者之中,對海關結餘存放權轉移之最新研究,爲任智勇的《晚清 南北分裂之民國凝生·或是第二次南北分裂的中國就一:但罩就財政外交層 海關再研究:以二元體制僞中心》·其結論與陳戴雨人同出一轍·對安格聯 面而言,其重要性可能更高。本文無意在傅就大陸和歐美屋史學家的争轨之 抱持相當負面的看法·但是任智勇利用《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的史料·比 間,做出任何判断,本文目的僅就實證歷史的角度探討辛亥革命導致短短四 較深入分析江漢、江海及長沙三關的漫程。這可說是任書的最大貢献。 個多月的南北分裂,海關結餘款存放權的轉移如向達成,從而恢復中國財政 大陸學者的普遍問避,可分史料·取材和馥念三部分分析·就史料而 秩序。 言,大陸學者普通仰仗1959年由對外貿易部海關總署研究室之科學出版社 整理之《帝國主義與中國海關》的第13辄《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該書不 文献探时 註明史料出處·以《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中的囌古敦致安格聯第110函,9 總税務司安格聯(Francis Aglen1869-1932,第三任總税務司1911-1927) 筆者也在二檔館的卷宗找到原文信件(679〔1)32138 Hankow Semi-0 ficial 和海關結餘款存放權的命題,在中国史學界,並非持續被關注。僅在1990 Correspondence,1910-l1),但是該書並未說明這是Semi-Official letter~通 年代的一段時間,由度門大學的陳詩磨和戴一峰對這一問題做了初步的 合、機要通命、電報、還是代電·這使得學者在二檔館所藏之海服檔案中, 探討·戴一峰在其《近代中國海關與中國財政》(1993)中指「此後中國政 尋找徵引對應的原文史料時極爲不便·就以第110函而言,還是有不少關 府對關稅償還外債,賠款後的剩餘部分,即關餘的使用,中國政府也無 键之處脫漏(以譯者水平來看,他們絕對看得懂脫漏之處的意思)·如此一 瘤作主。」戴氏此說不確,事實上·中國政府每年都收到去年「賠款後的剩 6障诗路·《中因近代海阳史》(光京:人民出版社·2002),页481-482 餘部分」·只是安格聯不癲意在尚被慣付每年的外債賠款之前·匯款至中國 7 长沙隔也是在辛煮苹命中最危急的一嗣,共税款最有可能被革命爱战留·Jordan to Grey, 政府。 1912.03.12,"China,Annual Report,1911,"p.268. 8《帝图主晨奥中图海品》编舞遇程一波三折,原本计支娲出版5卷,但是第1、2、3、 陳詩啓在他的鉅作《中國近代海關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中 川、14卷未完成,而且雷时三位主妈,豫输室~范文阔~千家期都未高名,但是1983年 才把已编成的10卷重新出版,並在1994年再加1卷” 5置一峰·《近代中图海闆奥中图财政》,项67-68 9《中图海關典辛衰革命》,页4-6。158 近代中國的中外衝突與肆應 革命時期的財政秩序 159 何威脅利誘,巧取豪奪,各關稅款不被挪為他用,因此,庚款債權國也沒有 藉口,因未收到庚款而對中國起釁。而且,在北洋政府末期,執政府及攝政 內閣之一片糜爛之時,財政總長更替頻仍,由總稅務司長期擔負賠款外債, 實為穩定國際市場中的中國債信。 因辛亥革命而引起的南北分裂,其政治和軍事問題,早就是中外各史 家極度重視的歷史課題,但是這次南北分裂中由海關結餘產生的財政問題, 卻不被史家廣泛關注。就整體重要性而言,海關結餘存放權可能不如第一次 南北分裂之民國誕生,或是第二次南北分裂的中國統一;但單就財政外交層 面而言,其重要性可能更高。本文無意在傳統大陸和歐美歷史學家的爭執之 間,做出任何判斷,本文目的僅就實證歷史的角度探討辛亥革命導致短短四 個多月的南北分裂,海關結餘款存放權的轉移如何達成,從而恢復中國財政 秩序。 文獻探討 總稅務司安格聯(Francis Aglen 1869-1932,第三任總稅務司1911-1927) 和海關結餘款存放權的命題,在中國史學界,並非持續被關注。僅在1990 年代的一段時間,由廈門大學的陳詩啟和戴一峰對這一問題做了初步的 探討。戴一峰在其《近代中國海關與中國財政》(1993)中指「此後中國政 府……對關稅償還外債,賠款後的剩餘部分,即關餘的使用,中國政府也無 權作主。」5 戴氏此說不確,事實上,中國政府每年都收到去年「賠款後的剩 餘部分」,只是安格聯不願意在尚被償付每年的外債賠款之前,匯款至中國 政府。 陳詩啟在他的鉅作《中國近代海關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中 5 戴一峰,《近代中國海關與中國財政》,頁67-68。 就公允許多,在陳氏論「清政府關於『全國各關稅項暫由總稅務司統轄』的 決定」一節時,指出「總稅務司所以能夠實現這樣的剝奪,主要是憑籍列強 半個世紀以來長期經營的外籍稅務司海關制度……只要總稅務司一聲令下, 各關稅務司便積極響應,並有充份權力予以執行。」6 陳氏此說也與史實有出 入,1911年以前,海關稅款的存放匯解權力,其存放匯解之權力轉移至稅務 司手中,不可能是由「稅務司積極響應」而造成,必須得到海關監督的首肯。 大陸學者之中,對海關結餘存放權轉移之最新研究,為任智勇的《晚清 海關再研究:以二元體制為中心》。其結論與陳戴兩人同出一轍,對安格聯 抱持相當負面的看法,但是任智勇利用《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的史料,比 較深入分析江漢、江海及長沙三關的過程。7 這可說是任書的最大貢獻。 大陸學者的普遍問題,可分史料、取材和觀念三部分分析。就史料而 言,大陸學者普遍仰仗1959年由對外貿易部海關總署研究室之科學出版社 整理之《帝國主義與中國海關》的第13編《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8 該書不 註明史料出處。以《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中的蘇古敦致安格聯第110函,9 筆者也在二檔館的卷宗找到原文信件(679〔1〕32138 Hankow Semi-Official Correspondence, 1910-11),但是該書並未說明這是Semi-Official letter、通 令、機要通令、電報、還是代電。這使得學者在二檔館所藏之海關檔案中, 尋找徵引對應的原文史料時極為不便。就以第110函而言,還是有不少關 鍵之處脫漏(以譯者水平來看,他們絕對看得懂脫漏之處的意思)。如此一 6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頁481-482。 7 長沙關也是在辛亥革命中最危急的一關,其稅款最有可能被革命黨截留。Jordan to Grey, 1912.03.12, “China, Annual Report, 1911,” p. 268。 8 《帝國主義與中國海關》編輯過程一波三折,原本計畫編輯出版15卷,但是第1、2、3、 11、14卷未完成,而且當時三位主編,陳翰笙、范文瀾、千家駒都未屬名,但是1983年 才把已編成的10卷重新出版,並在1994年再加1卷。 9 《中國海關與辛亥革命》,頁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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