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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船只、飞机或森林着火、油库燃烧或伴有着火的交通事故等。尸体检验常可发现典型的生前 烧死征象,现场勘査可找到起火原因 自焚者往往自己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从头部往下浇洒,然后点火自焚。一般有明显的现 场,多在公开场合进行,多由于某种迷信、邪教或陋习,或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自焚烧伤的特点 是:尸表可见不同程度的烧伤,且身体上半身较下半身烧伤程度重:心血中HbCO浓度多数不高( 般多低于30%),因为自焚的环境常较开阔,燃烧充分;但在空间较小的环境内自焚时HbCO浓度可 较高。有时,自焚者可合并损伤或中毒的表现,如割腕、刎颈等,其损伤的形态及分布符合自伤的 特点,而自焚前曾服毒者现场常可找到遗留的毒物容器或用具。 单纯利用烧死进行他杀较少见,而利用焚尸灭迹掩盖杀人罪行则较多见。单纯以烧为手段杀 人,仅靠尸体检査无法认定,只有结合案情调査、现场勘査、实验室检査等综合评定,才能得岀准 确的结论。他杀后焚烧尸体常留有他杀的痕迹,如机械性损伤、机械性室息及中毒的毒物或改变 出于纵火焚尸的目的,一般尸体周围焚烧最重,现场多经过伪装,且尸体解剖无生前烧死的特征, 但可以发现导致死亡的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的迹象。有时确定死亡方式十分困难,常见 的机械性窒息所致的死亡征象或某些钝器伤特征,完全可以被火烧毁,应仔细检査舌骨和甲状软 骨。但需注意排除由建筑物倒塌所致的机械性损伤。 烧伤也可诱发原有疾病的发作而致猝死,也有因猝死者的烟头掉落引起火灾的。在确定死亡方 式时应注意鉴别。 (五)个人识别 烧毁的尸体需要确定死者身份。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火灾现场,如交通事故后的火灾,可造成多 人遇难,均需进行个人识别,以便善后处理。 严重炭化尸体的身长可缩短数厘米或数十厘米,体重可减轻60%,所以身长、体重对个人识别已 不可靠。高温作用可使皮肤外形改变,原有体表的个人特征,如黑痣、纹身、癜痕,常被破坏,此 时只能依据尸体解剖获得材料。由于骨、牙齿和牙齿修复材料较耐焚烧,常能较好的保留,因而是 个人识别最好的依据。 般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个人识别: 1.性别判定烧死的尸体性别可以凭尸体外貌、衣着、外生殖器等加以区别。但对于全身炭化 的尸体,仅从体表较难以辨认,需要尸体解剖,根据残存的内生殖器官、骨盆等加以判定。甚至可 以进行染色体的检查以确定性别 2.根据死者的病理生理特征通过尸体解剖检査确定死者生前是否有器官缺如(如阑尾、胆 囊、胃切除手术后);牙齿状况,如假牙、缺牙、龋齿等,可拍摄X光片与生前的牙片比较;以及生 前疾病状态,如肿瘤、畸形、结石及假眼、起搏器等。结合临床资料,可以帮助确定死者的身份。 3.根据DNA分析如有条件,提取血液或组织块,分析DNA指纹,进行个人识别有较高的准 确性 4.根据死者的随身物品尸体上残存的服饰,如佩带的皮带、皮带扣、别针、拉链、手表、发 夹、珠宝首饰、金属钮扣等,可为个人识别提供线索 第二节中暑死 中暑是指由高温(或伴有高湿)环境引起的,以体温调节中枢功能衰竭、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 解质丢失过多为特点的疾病。中暑一般均有典型的临床过程和环境条件,因此需进行法医鉴定者为 数不多。只有重型中暑,如热射病和日射病引起的突然死亡,可能被疑为暴力死,需要法医学鉴 定。如酷暑季节,单独一人在田间或野外劳动时发生日射病死亡,无人目睹,情况不明;有时中暑 涉及劳保与责任问题,如高温作业(冶炼车间或砖瓦窑)或体育训练长跑时死亡等,均需进行法医学 鉴定,确定死亡原因,并解释环境因素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中暑发生的条件 (一)环境因素房屋、船只、飞机或森林着火、油库燃烧或伴有着火的交通事故等。尸体检验常可发现典型的生前 烧死征象,现场勘查可找到起火原因。 自焚者往往自己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从头部往下浇洒,然后点火自焚。一般有明显的现 场,多在公开场合进行,多由于某种迷信、邪教或陋习,或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自焚烧伤的特点 是:尸表可见不同程度的烧伤,且身体上半身较下半身烧伤程度重;心血中HbCO浓度多数不高(一 般多低于30%),因为自焚的环境常较开阔,燃烧充分;但在空间较小的环境内自焚时HbCO浓度可 较高。有时,自焚者可合并损伤或中毒的表现,如割腕、刎颈等,其损伤的形态及分布符合自伤的 特点,而自焚前曾服毒者现场常可找到遗留的毒物容器或用具。 单纯利用烧死进行他杀较少见,而利用焚尸灭迹掩盖杀人罪行则较多见。单纯以烧为手段杀 人,仅靠尸体检查无法认定,只有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实验室检查等综合评定,才能得出准 确的结论。他杀后焚烧尸体常留有他杀的痕迹,如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及中毒的毒物或改变。 出于纵火焚尸的目的,一般尸体周围焚烧最重,现场多经过伪装,且尸体解剖无生前烧死的特征, 但可以发现导致死亡的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的迹象。有时确定死亡方式十分困难,常见 的机械性窒息所致的死亡征象或某些钝器伤特征,完全可以被火烧毁,应仔细检查舌骨和甲状软 骨。但需注意排除由建筑物倒塌所致的机械性损伤。 烧伤也可诱发原有疾病的发作而致猝死,也有因猝死者的烟头掉落引起火灾的。在确定死亡方 式时应注意鉴别。 (五)个人识别 烧毁的尸体需要确定死者身份。尤其是公共场所的火灾现场,如交通事故后的火灾,可造成多 人遇难,均需进行个人识别,以便善后处理。 严重炭化尸体的身长可缩短数厘米或数十厘米,体重可减轻60%,所以身长、体重对个人识别已 不可靠。高温作用可使皮肤外形改变,原有体表的个人特征,如黑痣、纹身、瘢痕,常被破坏,此 时只能依据尸体解剖获得材料。由于骨、牙齿和牙齿修复材料较耐焚烧,常能较好的保留,因而是 个人识别最好的依据。 一般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个人识别: 1.性别判定  烧死的尸体性别可以凭尸体外貌、衣着、外生殖器等加以区别。但对于全身炭化 的尸体,仅从体表较难以辨认,需要尸体解剖,根据残存的内生殖器官、骨盆等加以判定。甚至可 以进行染色体的检查以确定性别。 2.根据死者的病理生理特征  通过尸体解剖检查确定死者生前是否有器官缺如(如阑尾、胆 囊、胃切除手术后);牙齿状况,如假牙、缺牙、龋齿等,可拍摄X光片与生前的牙片比较;以及生 前疾病状态,如肿瘤、畸形、结石及假眼、起搏器等。结合临床资料,可以帮助确定死者的身份。     3.根据DNA分析  如有条件,提取血液或组织块,分析DNA指纹,进行个人识别有较高的准 确性。 4.根据死者的随身物品  尸体上残存的服饰,如佩带的皮带、皮带扣、别针、拉链、手表、发 夹、珠宝首饰、金属钮扣等,可为个人识别提供线索。 第二节 中暑死 中暑是指由高温(或伴有高湿)环境引起的,以体温调节中枢功能衰竭、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 解质丢失过多为特点的疾病。中暑一般均有典型的临床过程和环境条件,因此需进行法医鉴定者为 数不多。只有重型中暑,如热射病和日射病引起的突然死亡,可能被疑为暴力死,需要法医学鉴 定。如酷暑季节,单独一人在田间或野外劳动时发生日射病死亡,无人目睹,情况不明;有时中暑 涉及劳保与责任问题,如高温作业(冶炼车间或砖瓦窑)或体育训练长跑时死亡等,均需进行法医学 鉴定,确定死亡原因,并解释环境因素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一、中暑发生的条件 (一)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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