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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智力成果 概念 人们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领域,创造性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 表现形式 ()文学艺术作品与科学作品著作权的客体 (二)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 (三)科学发现发现权的客体 (四)商标商标权的客体 (五)商号、其他商业标志其他工业产权的客体 (六)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的客体第三节 智力成果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一、概念 人们在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领域,创造性智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 二、表现形式 (一)文学艺术作品与科学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 (二)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客体 (三)科学发现 发现权的客体 (四)商标 商标权的客体 (五)商号、其他商业标志 其他工业产权的客体 (六)商业秘密 其他知识产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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