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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处理一妊娠期(1) 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 妊娠20周前,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20周后 尤其32周后,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 3.发现早期心衰征象应立即住院治疗 4.孕期顺利,亦应孕36-38周提前住院待产。产科处理-妊娠期(1) 1. 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 2. 妊娠20周前,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20周后 尤其32周后,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 3. 发现早期心衰征象应立即住院治疗。 4. 孕期顺利,亦应孕36-38周提前住院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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