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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篇—文学作品的生命形式论 发布时间:20080619浏览次数:682 (四)、文学作品的生命形式论 文学作品源于生命,表现生命,但文学家的生命意识并不仅仅体现于作品的内容方面 也体现于作品的形式方面。中国古代文论家对于文学作品形式认识的一个重要观点就 是,文学作品的形式是一种生命形式,具有一定的生命特征。基于此。古代文论家常把 文学作品看作生气灌注、不可分割的有机生命体,如宋代吴沆《环溪诗话》卷中云 故诗有肌肤,有血脉,有骨骼,有精神。无肌肤则不全,无血脉则不通,无骨骼则不 健,无精神则不美。四者备,然后成诗。 胡应麟《诗薮》外编卷五云 诗之筋骨,犹木之根干也;肌肉,犹枝叶也;色泽神韵,犹花蕊也。筋骨立于中,肌 肉荣于外,色泽神韵充溢其间,而后诗之美善备。犹木之根干苍然,枝叶蔚然,花蕊烂 然,而后木之生意完 归庄《玉山诗集序》云: 余尝论诗,气、格、气、华,四者缺一不可。譬之于人,气犹人之气,人所赖以生者 也,一肢不贯,则成死肌,全体不贯,形神离矣;格如人五官四体,有定位,不可易 易位则非人矣;声如人之音吐及珩璜琚之节;华如人之威仪及衣裳冠履之饰。近世作诗 者日多,诗之为途益杂。声或鸟言鬼啸;华或雕题文身;按其格,有颐隐于脐,肩高于 顶,首下足上如倒悬者;视其气,有尢王欲绝,有结[车啬]臃肿,不仁如行尸者。使 人而如此,尚得谓之人乎哉!今读诸君之诗,大抵皆气达而格正,声华亦琅琅烨烨,盖 魁然革充盈,容貌端整,杂[佩]锵鸣,衣冠甚伟之丈夫也 古代大量的以生命体喻文学作品的论述,实际反映岀中国古人的这种文学观念,即被赋 予了生命精神的文学作品是一种生命的形式。这种生命形式与作品的生命内容是有机结 合、血肉一体、不可分割的,正如人之肌肤、血脉、骨骼同人之精神无法分离一样,作 品肌肤丰满、血脉通畅、骨骼朗健,显示岀勃勃生机,使人能够实现类似对健康生命体 的观照,也必然能够使人产生丰富的美感。而那种声或鸟言鬼啸;华或雕题文身” 格“有颐隐于脐,肩于顶,首下足上如倒悬者”,近似怪胎,这样的作品形式是毫无任何美 感可言的。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中曾对艺术作品的生命形式作过精采论述,云 如果要想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一个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以情感 的形式展示出来;也就是说,它就必须使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 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飛式。 朗格又说 但是,我们必须记住,所谓类似就是不等待同,与生命相类似的事物也就不一定与生 命本身的图式丝毫不差. 在朗格看来,艺术品应该是一种*情感的形式’,即生命的形式,这种生命形式能够“激发 人们的美感。朗格所论和中国古代文论家之论可以相互印证,中国古代大量的以人喻文 的论述,实际上表明,在他们看来,文学作品正是“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 形式"。“类似不是“等同”,文学作品的形式只是具有生命性,它不是一个僵死的外壳或纯 粹载道"的载体,而是一个能给人以生命感的生命形式,能够引起人们对生命的观照,因 而,它具有高等级的审美价值。中国古代文论家之所以特别重视文学作品艺术形式的生 命特征,其根本原因也正在这里。文学作品的形式具有多种要素,作品的体格形态、结生化篇——文学作品的生命形式论 发布时间: 2008-06-19 浏览次数: 682 (四)、文学作品的生命形式论 文学作品源于生命,表现生命,但文学家的生命意识并不仅仅体现于作品的内容方面, 也体现于作品的形式方面。中国古代文论家对于文学作品形式认识的一个重要观点就 是,文学作品的形式是一种生命形式,具有一定的生命特征。基于此。古代文论家常把 文学作品看作生气灌注、不可分割的有机生命体,如宋代吴沆《环溪诗话》卷中云: 故诗有肌肤,有血脉,有骨骼,有精神。无肌肤则不全,无血脉则不通,无骨骼则不 健,无精神则不美。四者备,然后成诗。 胡应麟《诗薮》外编卷五云: 诗之筋骨,犹木之根干也;肌肉,犹枝叶也;色泽神韵,犹花蕊也。筋骨立于中,肌 肉荣于外,色泽神韵充溢其间,而后诗之美善备。犹木之根干苍然,枝叶蔚然,花蕊烂 然,而后木之生意完。 归庄《玉山诗集序》云: 余尝论诗,气、格、气、华,四者缺一不可。譬之于人,气犹人之气,人所赖以生者 也,一肢不贯,则成死肌,全体不贯,形神离矣;格如人五官四体,有定位,不可易, 易位则非人矣;声如人之音吐及珩璜琚之节;华如人之威仪及衣裳冠履之饰。近世作诗 者日多,诗之为途益杂。声或鸟言鬼啸;华或雕题文身;按其格,有颐隐于脐,肩高于 顶,首下足上如倒悬者;视其气,有[尢王]羸欲绝,有结[车啬] 臃肿,不仁如行尸者。使 人而如此,尚得谓之人乎哉!今读诸君之诗,大抵皆气达而格正,声华亦琅琅烨烨,盖 魁然 革充盈,容貌端整,杂[王佩]锵鸣,衣冠 甚伟之丈夫也。 古代大量的以生命体喻文学作品的论述,实际反映出中国古人的这种文学观念,即被赋 予了生命精神的文学作品是一种生命的形式。这种生命形式与作品的生命内容是有机结 合、血肉一体、不可分割的,正如人之肌肤、血脉、骨骼同人之精神无法分离一样,作 品肌肤丰满、血脉通畅、骨骼朗健,显示出勃勃生机,使人能够实现类似对健康生命体 的观照,也必然能够使人产生丰富的美感。而那种“声或鸟言鬼啸;华或雕题文身”, 格“有颐隐于脐,肩于顶,首下足上如倒悬者”,近似怪胎,这样的作品形式是毫无任何美 感可言的。苏珊·朗格在《艺术问题》中曾对艺术作品的生命形式作过精采论述,云: 如果要想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一个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以情感 的形式展示出来;也就是说,它就必须使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 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 朗格又说: 但是,我们必须记住,所谓类似就是不等待同,与生命相类似的事物也就不一定与生 命本身的图式丝毫不差…… 在朗格看来,艺术品应该是一种“情感的形式”,即生命的形式,这种生命形式能够“激发 人们的美感”。朗格所论和中国古代文论家之论可以相互印证,中国古代大量的以人喻文 的论述,实际上表明,在他们看来,文学作品正是“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 形式”。“类似”不是“等同”,文学作品的形式只是具有生命性,它不是一个僵死的外壳或纯 粹“载道”的载体,而是一个能给人以生命感的生命形式,能够引起人们对生命的观照,因 而,它具有高等级的审美价值。中国古代文论家之所以特别重视文学作品艺术形式的生 命特征,其根本原因也正在这里。文学作品的形式具有多种要素,作品的体格形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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