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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生根生长缺陷,但次生根发育良好,特别是豆科中一些大 粒种子的属(如菜豆属,豌豆属,花生屈),禾本科一些属(如玉米属、 高梁属、稻属)、葫芦科所有属和锦葵科所有属。 (③)在燕麦属、大麦属、黑麦属、小麦属和小黑麦属中只有一条 强壮的种子根。 (4)下胚轴,上胚轴或中胚轴局部损伤。 (⑤)子叶局部损伤,但子叶保留一半或一半以上且幼苗项端或其 周围组织没有明显的损伤或腐烂。 (6)双子叶植物仅有一片正常子叶,但其幼苗顶端或其周围组织 没有明显的损伤或腐烂。 (7)初生叶局部损伤(保留一半或一半以上)。 (8)顶芽没有明显的损伤或腐烂,有一片正常初生叶,如菜豆属。 或具有三片初生叶而不是两片(叶面积大于或等于一半)如菜豆属。 (9》在菜豆属中初生叶形状正常,大于正常大小的四分之。 (10)芽鞘局部损伤,从顶端开裂(裂缝长不超过芽鞘的1/3)或受 内外稃或果皮阻挡芽鞘轻度扭曲或形成环状。 (11)芽鞘内的绿叶,没有延伸到芽鞘顶端,但至少要达到芽鞘的 一半。 3.次生感染的幼苗 由真菌或细菌感染引起,使幼苗主要构造发病和腐烂,但有证据 表明病源不来自种子本身。 (二)不正常幼苗 指生长在良好土壤及适宜水分,温度和光照条件下,不能继续生 长发育成为正常植株的幼苗,包括受损伤的幼苗,畸形或不匀称的幼 苗和腐烂苗三类。受损伤的幼苗是由机械处理、加热、干燥、昆虫损 害等外部因素引起,使幼苗构造残缺不全或受到严重损伤,以致于 不能均衡生长;畸形或不匀称幼苗是由于内部因素引起生理紊乱,幼 苗生长细弱,或存在生理障碍,或主要构造畸形,或不匀称者。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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