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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1.含义: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 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 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 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具体体现: (1)定罪上一律平等 (2)量刑上一律平等 (3)行刑上一律平等《刑法》第4 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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