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当我迈进法庭,通常是从前方穿门而人,踏上高高的法官席。 在我座位的后墙上,一侧挂有美国国旗,另一侧高悬着联邦法院的 标志一一只展翅的雄鹰。在正下方的平地上是书记员和法庭报告 员①,然后是安坐的当事人及其律师,在他们后面是旁听的观众。 靠近法官席一侧的就是陪审席。审判开始的第一天,12个人就雄踞 于此,他们素不相识,没有接受过专业法律训练,对于即将要裁决 的案件也一无所知。他们对这一切都感到陌生,有些人最初看起来 还对周围的环境略感畏惧,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们会 ①原文为clerk and court reporter:clerk是指一般根据规则或者法规的要求负贲归整 文档,发布与记录法庭进程的法庭官员,也可称为clerk of court。court reporter是指通过 速记、电子或者其他方法记录法庭证言,经要求需准备法庭记录副本的人,若其不到法 庭则宣奢作证程序不得开始,在英国英语里也可称作official shorthand writer。clerk一词 我国一般翻译为“书记员”,在对二者必须进行区分且不得影响作者原意的时候,译者 将court reporter译为“法庭报告员”。另外,附带说明一下,court recorder指通常为了做 出精确的审判记录,运用电子记录设备来记录法庭活动的法庭官员。以上有关clrk, court reporter与court recorder的内容,参见Bryan A.Garner主编的Black's Law Dictionary (Eighth Edition)一书,Thomson West出版公司,第270,391,1301页。一-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