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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 政府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 处理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3月22日 赣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处理办法 第一条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以下简 4.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事项 称维权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联系、服务非公有制 下列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 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维权服务机构,依法维护1.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诉求人的合理合法诉求。为畅通全 2.已由监察机关受理的 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渠道,确保及时、高效、稳 3.与诉求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求的 妥处理解决好企业合理诉求,构建“亲”“清”新型 4.没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诉求的 政商关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结合工作 5.匿名诉求的 实际,制定本办法。 6.其他不属于维权中心职责范围诉求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诉求人,是指全市非公有制 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诉求事项,由维权中心工作 企业、商协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本办法所受理的人员向诉求人解释说明,视情给予其它处理方式的意 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是指 见建议 1.诉求人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政府职 第三条诉求人应当遵循诚实、自愿、合法的原则 能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如实反映诉求事实,提供相应证据,并对维权中心受 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 理的审核、调查工作提供积极协助。 2.诉求人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法律 第四条建立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 咨询; 密切联系、协调处理、沟通协作机制,推进非公有制 3.诉求人出现与其他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且认为企业纠纷多元化化解。维权中心根据诉求办理需要 需要维权中心提供法律帮助的 可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办理。·11· 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 政府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 处理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9〕2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 年 3 月 22 日 赣州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处理办法 第一条 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以下简 称维权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联系、服务非公有制 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维权服务机构,依法维护 全市非公有制企业诉求人的合理合法诉求。为畅通全 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渠道,确保及时、高效、稳 妥处理解决好企业合理诉求,构建“亲”“清”新型 政商关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 结合工作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诉求人,是指全市非公有制 企业、商协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本办法所受理的 非公有制企业维权诉求,是指: 1. 诉求人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认为政府职 能部门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 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 ; 2. 诉求人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法律 咨询 ; 3. 诉求人出现与其他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且认为 需要维权中心提供法律帮助的 ; 4. 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事项。 下列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 1. 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2. 已由监察机关受理的 ; 3. 与诉求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求的 ; 4. 没有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诉求的 ; 5. 匿名诉求的 ; 6. 其他不属于维权中心职责范围诉求的。 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诉求事项,由维权中心工作 人员向诉求人解释说明,视情给予其它处理方式的意 见建议。 第三条 诉求人应当遵循诚实、自愿、合法的原则, 如实反映诉求事实,提供相应证据,并对维权中心受 理的审核、调查工作提供积极协助。 第四条 建立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 密切联系、协调处理、沟通协作机制,推进非公有制 企业纠纷多元化化解。维权中心根据诉求办理需要, 可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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