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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5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 电部分的工作。 3.2.3.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4 填用带电 业工作票的] 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规定的工作。 3.2.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再故应魚枪多▣不用工作做,旧应使用事故应急枪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 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2.6.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一式两份,内容应正 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 应清楚 3.2.6.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 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 作任务 3.2.6.3 长工作票中 作 票签发人 不相 3.2.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2.6.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 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 单位备案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 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3.2.6.7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 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 发。 总工作票上 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 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 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典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 分工作票的许 可和终结, 由分工作票负贵人与总工作票负贵人办理。 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 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6.8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 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397 工作票的使用。 3.2.7.1 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 气连接部分为限。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 分 3.2.7.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应一次完成。若至预 “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 在送电 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 作。 3.2.7.3若以下设备同时停、关电,可使用同一张T作声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 分。3.2.3.5 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 电部分的工作。 3.2.3.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规定的工作。 3.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 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2.6.1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 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 应清楚。 3.2.6.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 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3.2.6.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2.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2.6.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 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 单位备案。 3.2.6.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 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3.2.6.7 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 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 发。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 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 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 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 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6.8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 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3.2.7 工作票的使用。 3.2.7.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 气连接部分为限。 1)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 分。 3.2.7.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 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 作。 3.2.7.3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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