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 用品应合格、齐备。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 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 急处理措施 1.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 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 习本规程,并经老试合格后 方能恢复工作 新参加电气 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 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 非全日制用 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 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 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 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 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 气设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般安全要求 2.1.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 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 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 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 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 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 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 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 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 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 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 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 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 气设备。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 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 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乐等级八 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 (kV) (m 10及以干(15.8 0.70 750 208 20、35 1.00 1000 8.70 63(66)、110 1.50 士50及以下 1.50 220 3.0m 士500 6.00 0 4.00 十660 8.40 裘中未列电床等级按曹一档电压等级要空距离。 9.30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 其他等级数据 按海拔1000m校正 1.4 10、 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 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 (2.m),该裸露部分两则和低邪 应装设护网。 2.1.5户外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 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 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m) (kV) kV) 10 0.95 50 4.55 20 1.05 750 6.70② 35 1.15 1000 8.25 63(66) 1.40 ±50及以下 1.65 110 1.65(1.75) ±500 5.60 220 2.55 ±660 8.00 330 3.25 ±800 9.00 ①括号内数字为11O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 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 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7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 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8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 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2.1.9,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 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2.2高压设备的巡视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注 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4 10、 20、 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 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 (2.6m ),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 应装设护网。 2.1.5 户外lO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 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 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m) 10 0.95 500 4.55 20 1.05 750 6.70② 35 1.15 1000 8.25 63(66) 1.40 ±50及以下 1.65 110 1.65(1.75) ±500 5.60 220 2.55 ±660 8.00 330 3.25 ±800 9.00 ①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6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 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7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 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8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 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2.1.9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 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 (m)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13.8) 0.70 750 7.20① 20、35 1.00 1000 8.7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00 330 4.00 ±660 8.40 500 5.00 ±800 9.30
2.2.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005 、地震 洪水 尼石流 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 如需要对设备进 行巡视时, 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 一组, 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2.5 2. 巡视室内设备, 应随手关门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 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 工队伍的工作负贵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倒闸操作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 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 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发令人和 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 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 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00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 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 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3.3到闸架作的分类。 2.3.3.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 练的运行人员操作 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 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云行管理单位出准,人员应通讨专 项考核。 2.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 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 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 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3.4操作票。 2.3.4.1倒闸操作由噪作人员填用操作票(见附录A) 234.2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 与手写票面统 操作票票面应清 楚整洁 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填 设备的双重名 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 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 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4.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 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 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 置
2.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 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 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 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2.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2.2.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 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 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 倒闸操作。 2.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 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 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 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 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 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3.3 倒闸操作的分类。 2.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 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 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 项考核。 2.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 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 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 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3.4 操作票。 2.3.4.1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见附录A)。 2.3.4.2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 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 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 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 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4.3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 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 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 置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 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2.3.5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2.3.5.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 图)。 2.3.5.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 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2.3.5.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 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 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 936 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 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23.5.5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 )当由气母名外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 ,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 门闸操作手 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 2.3.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2.3.6.1停电拉闸强作成按照新路器开关)一负荷训福离开关刀闸)一申原训隔离开关 (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 开关(刀闸)。 2.3.6.2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 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 操作过程中应按操 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三, 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 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 全部操作完毕 后进行复查。 2.3.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2.3.6.4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 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 所右榻作人品和检修 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 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 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 人员报告当值调 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 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 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 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 带电显示装置 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 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 设备己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2.3.6.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 ,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 压设备时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 不成若 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 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 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7 装卸高压容图新器,型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 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3.6.8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 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 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2.3.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2.3.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 图)。 2.3.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 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2.3.5.3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 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 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 入。 2.3.5.4 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 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2.3.5.5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 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2.3.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2.3.6.1 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一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一电源侧隔离开关 (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 开关(刀闸)。 2.3.6.2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 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 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 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 后进行复查。 2.3.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2.3.6.4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 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 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 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 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 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 存。 2.3.6.5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 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 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 设备己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2.3.6.6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 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 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7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 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3.6.8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 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2.3.6.9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 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3.6.10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2.3.6.1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 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 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 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2.3.6.12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 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2.3.6.13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 要求 2.3.7 下列各贝作可以不用傈作票 )事故应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不v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 昌操作裹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澳要,注明作废字样,天执行的应注明 行”字样,己操作的应注明”己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4高压设备上工作。 2.4.1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 系指室内 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 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 览入线在内)。 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 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4.1.3 不停电工作是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 2)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4.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工作更制。 3.1.2 工作许可制度。 3.1.3 工作监护制度。 3.1.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2工作典制度。 3.2.1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3.2.2 填用第 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2.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2.3 高卡电力电喷需停电的工作 3.2.2.4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2.5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3.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3转动中的发电机 32.3.4 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 电流
2.3.6.9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 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3.6.10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2.3.6.11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 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2.3.6.12 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 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2.3.6.13 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 要求。 2.3.7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应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不v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3.8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 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 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己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 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 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 缆引入线在内)。 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 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4.1.3 不停电工作是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 2)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 工作票制度。 3.1.2 工作许可制度。 3.1.3 工作监护制度。 3.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2 工作票制度。 3.2.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2.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2.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3.2.2.4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2.5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3.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3.2.3.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 电流
3.2.3.5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 电部分的工作。 3.2.3.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4 填用带电 业工作票的] 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规定的工作。 3.2.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再故应魚枪多▣不用工作做,旧应使用事故应急枪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 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2.6.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 一式两份,内容应正 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 应清楚 3.2.6.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 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 作任务 3.2.6.3 长工作票中 作 票签发人 不相 3.2.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2.6.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 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 单位备案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 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3.2.6.7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 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 发。 总工作票上 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 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 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典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 分工作票的许 可和终结, 由分工作票负贵人与总工作票负贵人办理。 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 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6.8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 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397 工作票的使用。 3.2.7.1 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 气连接部分为限。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 分 3.2.7.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应一次完成。若至预 “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 在送电 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 作。 3.2.7.3若以下设备同时停、关电,可使用同一张T作声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 分
3.2.3.5 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 电部分的工作。 3.2.3.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规定的工作。 3.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 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2.6.1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 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 应清楚。 3.2.6.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 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 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3.2.6.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2.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2.6.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 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 单位备案。 3.2.6.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 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3.2.6.7 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 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 发。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 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 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 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 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6.8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 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3.2.7 工作票的使用。 3.2.7.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 气连接部分为限。 1)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 分。 3.2.7.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 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 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 作。 3.2.7.3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 分
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全站停电。 3.2.7.4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 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2.7.5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 票 3.2.7.6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 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 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 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3.2.7.8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 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 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 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 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7.9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 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 .2.7.10第一种工作票应在 作前 日送达运行人员, 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 、局域网 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 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3.2.7.11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3.2.8.1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3282 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 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 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 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 票不准延期。 3.2.9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3.2.9.1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 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 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3.2.9.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工区 (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3.2.9.3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 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 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 3.2.9.4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3.2.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2.10.1工作票签发人 1)T作以要性和岩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贵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3.2.10.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 补充
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 全站停电。 3.2.7.4 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 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3.2.7.5 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 票。 3.2.7.6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 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3.2.7.7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 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 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3.2.7.8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 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 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7.9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 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3.2.7.10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 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 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3.2.7.11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 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8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3.2.8.1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3.2.8.2 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 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 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 票不准延期。 3.2.9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3.2.9.1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 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 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3.2.9.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工区 (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3.2.9.3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 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 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3.2.9.4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3.2.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2.1O.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3.2.1O.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 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讲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证一个工 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 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2.10.3卫二作许可人: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④)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 求作详细补充。 3.2.10.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用。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 、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2.10.5 工作班成员: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 平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 关心工作安 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3工作许可制度。 .3.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 作 .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 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3.3.1.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3.1.3和工作负贵人在工作 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339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 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 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3.4作监护制度 3.4.1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 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 进行危险点告知, 并履行确认手续同, 工作班方可开 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专贵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 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3.4.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阀厅内和室外高压 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 ,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 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 个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 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4.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 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 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 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 工作需要等具体情 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贵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贵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 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 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 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应指定能胜 高应工现交,知工斑。原工作负表人凭的个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 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2.10.3 卫二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 求作详细补充。 3.2.1O.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2.10.5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 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 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3 工作许可制度。 3.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 作: 3.3.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 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3.3.1.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3.1.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 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3.3.2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 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3.4 工作监护制度。 3.4.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 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同,工作班方可开 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 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3.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阀厅内和室外高压 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 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 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3.4.3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 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 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 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 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3.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 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
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 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间断 3.5.1 工作间断时, 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辙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 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 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 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 班会后, 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 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5.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 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己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 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 牌。 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己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 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5.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 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贵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 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 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 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5.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贵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 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 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 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己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 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3.5.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 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3.5.7 己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 停电 4.1.2 验电。 4.1.3 接地。 4.1.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 停电 4.2.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脸修的设各。 4.2.1.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 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 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 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 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 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 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 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 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l)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 牌。 2)应在所有道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己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 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3.5.3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 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 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 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 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 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栏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栏,未拆除的接地线、 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3.5.6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 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3.5.7 己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4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1 停电。 4.1.2 验电。 4.1.3 接地。 4.1.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4.2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 检修的设备。 4.2.1.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 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 (m) (kV) (m) 10及以下 0.35 750 (13.8 8.00① 20、35 0.60 1000 9.5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80 330 4.00 ±660 9.00 500 5.00 ±800 10.10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每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每拔1000m校正。 4.2.1.3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 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 时又无绝缘隔板 安全遮栏措 施的设 4.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2.1.5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4.2.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 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 备上工作 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 羊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胃 面有 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 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 设备反送电。 4.2.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 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 :锁住 确保不会误送冉 4.2.4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4.3验电。 4.3.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 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 等确证验电器良 4.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 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2-1中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 接验电。 4.3.3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 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 位置、 电气指示、 带电显示装置、 仪表及各种遥测 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 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 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 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4.3.4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 止在设备上工作。 4.4接地。 4.4.1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4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 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 (m)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13.8) 0.35 750 8.00① 20、35 0.60 1000 9.5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80 330 4.00 ±660 9.00 500 5.00 ±800 10.10 注 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4.2.1.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 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4.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2.1.5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4.2.2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 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 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 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 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 设备反送电。 4.2.3 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 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 4.2.4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4.3 验电。 4.3.1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 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4.3.2 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 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2-1中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 接验电。 4.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 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 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 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 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4.3.4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 止在设备上工作。 4.4 接地。 4.4.l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4.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 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