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039-2013 3.2二级指标共22个,见表1。日常生活活动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 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5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B“老年人 能力评估表”。 表1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日常生活活动 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 上下楼梯 精神状态 认知功能、攻击行为、抑郁症状 感知觉与沟通 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 社会参与 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何/空间定向、人物定向、社会交往能力 4评估实施 4.1评估环境 4.1.1评估环境应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4.1.2至少有3把椅子和1张诊桌、4~5个台阶,以供评估使用。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小于0.30m,踏 步高度0.13-0.15m,台阶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9(GB/T50340-2003)。 4.2评估提供方 4,2.1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至少应有5名评估员。 4.2.2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学历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 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 4.3评估方法 4.3.1每次评估由2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4.3.2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照顾者,填写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总表”。 4.3.3评估员按照附录B“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进行逐项评估,填写每个项目的评分,并确定各一级 指标的分级,填写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中。 4.3.4评估员根据4个一级指标的分级,使用附录D“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卡”,最终确定老年 人能力等级,填写在附录C“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中,经2名评估员进行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 息提供者签名。 4,3.5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 变化,每6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即时评估。MZ/T 039—2013 2 3.2 二级指标共 22 个,见表 1。日常生活活动包括 10 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 3 个二级指标,感 知觉与沟通包括 4 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 5 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 B“老年人 能力评估表”。 表1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日常生活活动 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 上下楼梯 精神状态 认知功能、攻击行为、抑郁症状 感知觉与沟通 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 社会参与 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社会交往能力 4 评估实施 4.1 评估环境 4.1.1 评估环境应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4.1.2 至少有 3 把椅子和 1 张诊桌、4~5 个台阶,以供评估使用。台阶的踏步宽度不小于 0.30m,踏 步高度 0.13-0.15m,台阶有效宽度不应小于 0.9m (GB/T50340-2003)。 4.2 评估提供方 4.2.1 评估机构应获得民政部门的资格认证或委托,至少应有 5 名评估员。 4.2.2 评估员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学历背景,或获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获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资 格证书,并经过专门培训获得评估员资格认证。 4.3 评估方法 4.3.1 每次评估由 2 名评估员同时进行。 4.3.2 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照顾者,填写附录 A“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4.3.3 评估员按照附录 B“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进行逐项评估,填写每个项目的评分,并确定各一级 指标的分级,填写在“老年人能力评估表”中。 4.3.4 评估员根据 4 个一级指标的分级,使用附录 D“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判定卡”,最终确定老年 人能力等级,填写在附录 C“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中,经 2 名评估员进行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 息提供者签名。 4.3.5 老年人能力评估应为动态评估,在接受养老服务前进行初始评估;接受养老服务后,若无特殊 变化,每 6 个月定期评估一次;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即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