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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其来学也。以为今科举已废。进取仕禄之阶。椎留学为 段捷。子是有钻营官费者矣。有猎贷典质以为私费者矣。其 来海外之初。已作速归之计。数年之后。一纸文凭。已入能 中。可以归矣。于是星夜而归。探衮出羊皮之纸。投刺作学 士之衔。可以猎取功名富贵之荣、车马妻妾之举矣。嗟夫。 持此道而留学。则虽有吾国产子充塞欧美之大学。于苦雨学 术文明更可补哉。更何补哉。吾故日。留学者过渡之舟楫。 而非敲门之砖也。· 吾所谓留学者。废时伤财。事倍而功半者又何也。请先 言废时。留学者不可无预备,骤习之不易收效。即如习英文 者。至少亦须四五年。始能读书会语。所习科学。又不得不 用西文课本。事倍功半。更不待言。此数年之时力。仅预备 一留学之资格。既来异国。风俗之异。听讲之艰。在在图 人。彼本国学子。可以一小时肆习之课。在我国学子。须以 一二倍工夫为之。始克有济。失以倍蓰之日力。乃与其国学 子习同等之课。其所成就。或可相等。而所暴殄之日力。何 可胜计。废时之弊。柯待言矣。次请论伤财。在国内之学 校。其最费者。莫如上海诸校。然吾居上海六年。所费每年 自官元至三百元不等。平均计之。约每年二百五十墨元。绰 有余裕矣。今以官费留学。每月得八十元。每年乃费美金九 百六十元。合墨银不下二千元。盖八倍于上海之费用。以吾 一年留学之费、可养八人在上海读书之资。其为伤财。更何 特言。夫以四五年或六七年之功。预备一留学生。及其既来 异邦。乃以倍蓰之日力。八倍之财力。供给之。然后造成一 归国之留学生。而其人之果能有益于杜会国家与否。犹未可 知也。吾故日留学者废时伤财事倍而功半者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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