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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 策略措施: 1.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清理、 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 性。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本人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 责任意识和能力。 3.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人 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护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 策。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 5.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宣传性别平等观念,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 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 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提高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完善并落实不履 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被监护儿童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逐步 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 充的监护制度。 7.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 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 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 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 制。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 解救儿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就业。建 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己满16周岁未 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 险作业。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8.加强儿童财产权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 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健全完善 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2. 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 策略措施: 1. 继续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推进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立法进程。清理、 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利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 性。 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本人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 责任意识和能力。 3. 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人 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护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4. 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 策。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 5. 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宣传性别平等观念,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 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 B 超等进 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 6. 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提高儿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完善并落实不履 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被监护儿童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逐步 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 充的监护制度。 7. 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 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 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 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 制。整合资源,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 解救儿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 16 周岁的儿童就业。建 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 16 周岁未 满 18 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 险作业。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 8. 加强儿童财产权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 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9. 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健全完善 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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