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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消防研究所、 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 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 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 请径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组织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审国建筑设研究院1754465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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