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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过失。所谓普通过失,也称为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 2.重大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项不加考虑,满不在乎。 公允表达 (一)公允表达的涵义 审计概念中的“公允”,即不偏不倚,是指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形成和表达,不应受到任何偏见或成见的 影响和干扰,对影响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都要予以披露。 “公允表达( Presents Fa”并不意味着会计报表的所有数据绝对可靠和绝对准确,而是表示对所有可能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正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做了充分披露。莫茨和夏拉夫将公允表达概念分为三个子概念 (1)会计上的妥当性概念( The Concept of Accounting Propriety) (2)适当披露概念( The Concept of Adequate Disclosure) (3)审计责任概念( The Concept of Audit Obligation) 实际上,公允表达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恰当地反映了其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包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重大错误和误导:披露程度适当, 不存在重大漏报或故意隐瞒等含义 (二)审计意见的公允表 审计意见的公允表达,存在两层含义:一是审计意见的公允性:二是审计意见表达的公允性。就前者而言 有赖于上述的有效结构:对后者而言,则要求审计人员: (1)应精于表达 (2)应以明确的、不含糊的专业性语言表达 (3)应以直接、简明的规范用语表达。 四、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涵义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得的证据。通俗地说,审计证据 应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通过设计的审计程序,利用各种审计方法,所获取的反映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 真实情况的各种凭据资料。西方审计学者将审计证据表述为以下等式: 审计证据=会计基础数据十确证资料 审计证据的形成过程,可以用以下图示表示: 经验证与审计目标对应 基础资料 →真实资料 审计证据 所以,只有与审计目标直接相关,为特定的审计目标服务,且被证实为真实的资料才能构成审计证据 通常按照审计证据的外形特征,将其划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四类,对此我们 在第六章作全面介绍 (二)审计证据的特征 《国际审计准则第8号——审计证据》中指出:审计证据应该充分 Sufficiency)、恰当( Appropriateness) 其中,充分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要求:适当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它包括相关( Relevance)和可靠 ( Reliability)两个子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充分性又称足够性,是指审计人员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形成审计意见的需要。审计人员判 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2)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 (3)独立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 (4)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5)审计证据的类型与取得途径1.普通过失。所谓普通过失,也称为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 2.重大过失。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项不加考虑,满不在乎。 三、公允表达 (一)公允表达的涵义 审计概念中的“公允”,即不偏不倚,是指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形成和表达,不应受到任何偏见或成见的 影响和干扰,对影响会计报表公允表达的所有重要信息都要予以披露。 “公允表达(Presents Fairly)”并不意味着会计报表的所有数据绝对可靠和绝对准确,而是表示对所有可能影响 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正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做了充分披露。莫茨和夏拉夫将公允表达概念分为三个子概念: (1)会计上的妥当性概念(The Concept of Accounting Propriety); (2)适当披露概念(The Concept of Adequate Disclosure); (3)审计责任概念(The Concept of Audit Obligation)。 实际上,公允表达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恰当地反映了其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包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重大错误和误导;披露程度适当, 不存在重大漏报或故意隐瞒等含义。 (二)审计意见的公允表达 审计意见的公允表达,存在两层含义:一是审计意见的公允性;二是审计意见表达的公允性。就前者而言, 有赖于上述的有效结构;对后者而言,则要求审计人员: (1)应精于表达; (2)应以明确的、不含糊的专业性语言表达; (3)应以直接、简明的规范用语表达。 四、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涵义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得的证据。通俗地说,审计证据 应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通过设计的审计程序,利用各种审计方法,所获取的反映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 真实情况的各种凭据资料。西方审计学者将审计证据表述为以下等式: 审计证据=会计基础数据+确证资料 审计证据的形成过程,可以用以下图示表示: 经验证 与审计目标对应 基础资料———→真实资料———————→审计证据 所以,只有与审计目标直接相关,为特定的审计目标服务,且被证实为真实的资料才能构成审计证据。 通常按照审计证据的外形特征,将其划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四类,对此我们将 在第六章作全面介绍。 (二)审计证据的特征 《国际审计准则第 8 号——审计证据》中指出:审计证据应该充分(Sufficiency)、恰当(Appropriateness)。 其中,充分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要求;适当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它包括相关(Relevance)和可靠 (Reliability)两个子项。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充分性又称足够性,是指审计人员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形成审计意见的需要。审计人员判 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1) 审计风险 (2) 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 (3) 独立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 (4) 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5) 审计证据的类型与取得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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