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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券种的性质 交易税,使税名达到名副其实”,并可对证券交易 与股票的性质无异,亦属证券,在交易的过程中同 税在适用过程中做符合政策性目的的调整,这些都 样都存在投机行为。对于股票之外的其它券种,投 属于过渡阶段的做法,最为根本的转变在于使证券 资者看中的同样都是其可转让性、获利可能性,因 交易印花税向证券交易所得税转变。从发达国家 此,证券交易税的课征范围应包括所有进行交易的 经验来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的主要表现是其税 有价证券,从而可以实现公平之价值目标。因此, 率呈下降趋势,2000年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纷 证券市场上的税基将大大增宽,国家可下调税率, 纷取消了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是 形成“宽税基、低税率”之状态。但是,征收证券交 我国证券税制的核心部分,其出台背景是在我国证 易税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开征资本利得税, 券市场建立之初,当时我国各种税制还很不健全, 从而使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再是证券市场的核心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因此也背负着过多的国家政策性 种。对所得课征税收,更符合公平之价值追求,也 目标。近二十多年过去了,今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发 可调节收入分配,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普遍是对所 展迅速,各种制度也相对健全,证券交易印花税暴 得进行课税。 露出了问题,即证券交易印花税在规范性、合法性 (四)实行有差别的证券交易税税率 以及效率方面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对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的税率可按证券品种、交易金额大 进行改革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目 小和持有证券时间长短进行调整,要大力发展的证 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财政功能非常有限,我国可 券品种实行较低的税率,较长时间持有证券的投资 先考虑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并渐渐取消证 者可适用较低的税率,较短时间持有证券的投资者 券交易印花税。 适用较高税率等等,从而抑制市场的投机行为。另 等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到比较健康、发达时, 外,证券交易税应实行单边(方)征收,而不是现在 到时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将更理性,证券交易印花税 的双方征收,因为若将纳税人确定为证券交易的卖 可以取消,但应有相应的税种加以补充替代。从世 方,这样有利于证券持有人形成惜卖心理”),从 界各国的税收实践来看,证券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 而吸纳更多的资金入市,达到鼓励长期投资、扩大 大多开征资本利得税,如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 证券市场容量的目的。此种做法也是多数国家实 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虽然暂时没有开征 践中的一般做法。可喜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此税,但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资本利得税列为在 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 未来选择适当时机开征竹储备税种”。①我国尚未 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原来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 开征资本利得税,有鼓励证券市场发展之目的,时 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 机成熟时,我国将可以开征资本利得税。我国开征 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 证券市场资本利得税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可以防 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 止现存的纳税人将其他所得转化为资本利得进行 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 避税的现象,因为资本利得不征税。这样可鼓励中 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但这一些规 长期投资,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减少社会分配不 定需要上升到法律层次的规范性文件。 公平之现状,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 (五)证券转移(非买卖)环节开征证券财产税 益.并且不再出现亏损投资者与盈利投资者按同等 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卖、继承、赠 税率承担税负的状况,同时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与A股、B股股权的行为均要缴纳税收,其中继承 [参考文献 和赠与并非买卖行为,对这些行为进行征税不合 [I]韩复龄.我国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方向[EB/ 理。证券转移环节开征的证券财产税主要是遗产 OL].http://gh chinabroadcast.cn/1827/2004/02/22/404 税和赠与税,我国目前并不存在这两个税种,证券 @74286htm,2008年9月11日访问。 交易印花税起到这两个税种的作用。我国有必要 [2聂倩,我国证券流转税浅析[J].百家论坛, 2005,(10). 健全财产税,尤其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取消之后。开 [3]邵苏东,徐艳,改革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 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3)我 [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国目前己具备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源基础。 [4]徐欢,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的可行性思考[J】, (六)更为根本的转变:证券交易印花税向证券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6). 交易所得税转变 [责任编辑:炫蓉] 过渡的阶段,证券交易印花税可以转化成证券 ① 邵苏东,徐艳,改革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刀.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e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hki.net其实, 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券种的性质 与股票的性质无异, 亦属证券, 在交易的过程中同 样都存在投机行为。对于股票之外的其它券种, 投 资者看中的同样都是其可转让性、获利可能性, 因 此, 证券交易税的课征范围应包括所有进行交易的 有价证券, 从而可以实现公平之价值目标。因此, 证券市场上的税基将大大增宽, 国家可下调税率, 形成 宽税基、低税率 之状态。但是, 征收证券交 易税不是最根本的, 最根本的是开征资本利得税, 从而使证券交易印花税不再是证券市场的核心税 种。对所得课征税收, 更符合公平之价值追求, 也 可调节收入分配, 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普遍是对所 得进行课税。 ( 四) 实行有差别的证券交易税税率 证券交易税的税率可按证券品种、交易金额大 小和持有证券时间长短进行调整, 要大力发展的证 券品种实行较低的税率, 较长时间持有证券的投资 者可适用较低的税率, 较短时间持有证券的投资者 适用较高税率等等, 从而抑制市场的投机行为。另 外, 证券交易税应实行单边( 方) 征收, 而不是现在 的双方征收, 因为若将纳税人确定为证券交易的卖 方, 这样有利于证券持有人形成 惜卖心理 [ 2] , 从 而吸纳更多的资金入市, 达到鼓励长期投资、扩大 证券市场容量的目的。此种做法也是多数国家实 践中的一般做法。可喜的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决定从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证券( 股票) 交 易印花税征收方式, 将原来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 书立的 A 股、B 股股权转让书据按 1 #的税率对双 方当事人征收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 调整为单边 征税, 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 A 股、B 股股 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 1 # 的税率征收证券( 股 票) 交易印花税, 对受让方不再征税。但这一些规 定需要上升到法律层次的规范性文件。 ( 五) 证券转移( 非买卖) 环节开征证券财产税 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卖、继承、赠 与A 股、B 股股权的行为均要缴纳税收, 其中继承 和赠与并非买卖行为, 对这些行为进行征税不合 理。证券转移环节开征的证券财产税主要是遗产 税和赠与税, 我国目前并不存在这两个税种, 证券 交易印花税起到这两个税种的作用。我国有必要 健全财产税, 尤其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取消之后。开 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 3] 我 国目前已具备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源基础。 ( 六) 更为根本的转变: 证券交易印花税向证券 交易所得税转变 过渡的阶段, 证券交易印花税可以转化成证券 交易税, 使税名达到 名副其实 , 并可对证券交易 税在适用过程中做符合政策性目的的调整, 这些都 属于过渡阶段的做法, 最为根本的转变在于使证券 交易印花税向证券交易所得税转变。从发达国家 经验来看, 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的主要表现是其税 率呈下降趋势, 2000 年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纷 纷取消了证券交易印花税。[ 3]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 我国证券税制的核心部分, 其出台背景是在我国证 券市场建立之初, 当时我国各种税制还很不健全, 证券交易印花税因此也背负着过多的国家政策性 目标。近二十多年过去了, 今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发 展迅速, 各种制度也相对健全, 证券交易印花税暴 露出了问题, 即证券交易印花税在规范性、合法性 以及效率方面存在种种不足之处。对证券交易税 进行改革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目 前,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财政功能非常有限, 我国可 先考虑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 并渐渐取消证 券交易印花税。 等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到比较健康、发达时, 到时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将更理性, 证券交易印花税 可以取消, 但应有相应的税种加以补充替代。从世 界各国的税收实践来看, 证券市场成熟的发达国家 大多开征资本利得税, 如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等。 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虽然暂时没有开征 此税, 但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资本利得税列为在 未来选择适当时机开征的 储备税种 。∃ 我国尚未 开征资本利得税, 有鼓励证券市场发展之目的, 时 机成熟时, 我国将可以开征资本利得税。我国开征 证券市场资本利得税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可以防 止现存的纳税人将其他所得转化为资本利得进行 避税的现象, 因为资本利得不征税。这样可鼓励中 长期投资, 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 减少社会分配不 公平之现状, 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并且不再出现亏损投资者与盈利投资者按同等 税率承担税负的状况, 同时还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 参考文献] [ 1] 韩复龄. 我国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方向[ EB/ OL ]  http: / / gb chinabroadcast cn/ 1827/ 2004/ 02/ 22/ 404 @ 74286 htm, 2008 年 9 月 11 日访问。 [ 2] 聂 倩  我国证券流转税浅析[ J]  百家论坛, 2005, ( 10)  [ 3] 邵苏东, 徐 艳 改革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 [J]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 3) [ 4] 徐 欢 证券交易印花税改革的可行性思考[ 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5, ( 6) [ 责任编辑: 炫 蓉] 51 ∃ 邵苏东,徐艳 改革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 J]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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