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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 煸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招摇撞骗罪(★) ()概念——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 摇撞骗的行为 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骗的行为观方面 2、 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 3、犯罪主体 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认定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数额巨大,定诈骗罪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手段不同 ■C、成立犯罪的标准不同 ■∞刑事责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第二节扰乱公共秩序罪(5) ◼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 三、招摇撞骗罪(★) ◼ ㈠概念——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进行招 摇撞骗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 骗的行为。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 ◼ ㈢认定 ◼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招摇撞骗数额巨大,定诈骗罪 ◼ A、犯罪客体不同 ◼ B、犯罪手段不同 ◼ C、成立犯罪的标准不同 ◼ ㈣刑事责任——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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