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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 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一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 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 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 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 拘捕之”。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 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 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 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 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 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 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 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 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注5)英国人大卫麦唐纳 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 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 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 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 皮袋取出而肢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之外,又有一种 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 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注6) 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 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 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 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 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 强奸。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 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 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 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 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一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 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 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 达70%至80%。在封建庄园内,农奴主将土地分成两个部分:一大部分相对 肥沃的土地,留作庄园的自营地;另一部分贫瘠的、边远的土地则是以奴役性的 条件分给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为了使用份地,必须自带农具、口粮,在庄园的 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剩余的时间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劳动。在农忙或农奴主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 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 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 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 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 拘捕之”。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 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 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 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 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 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 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 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 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注5)英国人大卫·麦唐纳 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 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 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 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 皮袋取出而肢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之外,又有一种 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 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注6) 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 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 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 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 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 强奸。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 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 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 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 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 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 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 达70%至80%。在封建庄园内,农奴主将土地分成两个部分:一大部分相对 肥沃的土地,留作庄园的自营地;另一部分贫瘠的、边远的土地则是以奴役性的 条件分给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为了使用份地,必须自带农具、口粮,在庄园的 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剩余的时间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劳动。在农忙或农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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