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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人权与大国关系》教学资源_课程相关时事新闻_2009030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民主改革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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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民主改革50年 目录 前言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三、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 结束语 前言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 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 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 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 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 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 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 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 建农奴制统治室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 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实现和平 解放,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十七条协议》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 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改革采取了十 分慎重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 主动进行改革。但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 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根本反对改革,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 不改”,企图永远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 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的 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武装叛 乱。与此同时,在西藏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政教 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百万农奴和奴隶,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西藏民主改革 50 年 目录 前言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三、半个世纪西藏的历史性巨变 结束语 前言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平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侵 略势力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近代以来 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历史任务。 1959年之前的西藏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 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首领,也是西藏地方政府首 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是西藏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占西藏总人口不足5% 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 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 削,挣扎在极端贫困的悲惨境地中,根本谈不上做人的权利。长期政教合一的封 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社会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 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实现和平 解放,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十七条协议》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强调“西藏地方政府应 自动进行改革”,但是,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改革采取了十 分慎重的态度,以极大的耐心、宽容和诚意,劝说、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 主动进行改革。但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策动支持下,西藏上层统治集团的一些人 面对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根本反对改革,顽固坚持“长期不改,永远 不改”,企图永远保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 撕毁《十七条协议》,悍然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在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的 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武装叛 乱。与此同时,在西藏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民主改革运动,废除了政教 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解放了百万农奴和奴隶,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

代。这是西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和 人权进步的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 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半个世纪以来,获得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 的支援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新社会、创造新生活的伟大进 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西藏历史上亘古未有的奇迹。西藏的社会制度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 化,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 今年是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回顾西藏实行民主改革这一波澜壮阔的 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广泛深刻的历史巨变,揭示西藏社会发展的规律,用事 实揭穿达赖集团在“西藏问题”上散布的各种谎言和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本来面目, 有助于澄清历史是非,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一个真实的西藏、发展变化的西藏。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 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 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 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一政教合一的中世纪式社会形态。关于旧西藏的社会形态,1904年到过 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有详细的记载。他说, 当时的西藏,“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 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 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注1)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 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 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说,“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 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 僧侣也无能为力”。(注2)据统计,民主改革前,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 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 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 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 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 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 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20世纪20 年代曾作为英国商务代表留驻拉萨多年的查尔斯·贝尔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传》 中说,达赖喇嘛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赏罚,就在于他的政教合一地位,他既 掌握着农奴今生的生杀予夺大权,又掌握着他们“来世”的命运,并以此作要挟。 (注3)美国藏学家梅·戈尔斯坦深刻地指出,“在西藏,社会和政府奠基于宗教 目标与行为凌驾一切的价值系统之上”。“宗教的权力和特权及大寺院在阻挠进步 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还说,宗教和寺院集团是“西藏社会进步的沉重桎梏”,“正

代。这是西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西藏社会发展和 人权进步的划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 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半个世纪以来,获得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 的支援下,以主人翁的姿态和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新社会、创造新生活的伟大进 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西藏历史上亘古未有的奇迹。西藏的社会制度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 化,人权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 今年是西藏实行民主改革50周年。回顾西藏实行民主改革这一波澜壮阔的 历史进程和50年来西藏广泛深刻的历史巨变,揭示西藏社会发展的规律,用事 实揭穿达赖集团在“西藏问题”上散布的各种谎言和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本来面目, 有助于澄清历史是非,让世人更好地了解一个真实的西藏、发展变化的西藏。 一、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 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广大农奴和奴隶进行极其残 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西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西藏社会陷入极度贫 穷落后和封闭萎缩的状态。 ––政教合一的中世纪式社会形态。关于旧西藏的社会形态,1904年到过 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有详细的记载。他说, 当时的西藏,“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 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 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注1)旧西藏社会制度的最显著 特征是政教合一,宗教上层和寺庙势力庞大,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统治者,也是 最大的农奴主之一,拥有众多的政治、经济特权,支配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中说,“这个地方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 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 僧侣也无能为力”。(注2)据统计,民主改革前,西藏共有寺庙2676座,僧 众114925人,其中大小活佛等上层僧侣约500人,掌握经济实权的僧侣 共4000余人。当时西藏大约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为僧。哲蚌、色拉、甘丹 三大寺僧人人数一度超过1.6万人,共占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多 克(1克相当于1亩)、牧场450个、牲畜11万头,占有农牧奴6万多人。 宗教势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得到恶性膨胀,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资源和绝大部分 物质财富,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成为妨碍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枷锁。20世纪20 年代曾作为英国商务代表留驻拉萨多年的查尔斯·贝尔在《十三世达赖喇嘛传》 中说,达赖喇嘛之所以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赏罚,就在于他的政教合一地位,他既 掌握着农奴今生的生杀予夺大权,又掌握着他们“来世”的命运,并以此作要挟。 (注3)美国藏学家梅·戈尔斯坦深刻地指出,“在西藏,社会和政府奠基于宗教 目标与行为凌驾一切的价值系统之上”。“宗教的权力和特权及大寺院在阻挠进步 方面扮演了主要角色”。还说,宗教和寺院集团是“西藏社会进步的沉重桎梏”,“正

是由于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领执掌政教大权这一因素,导致西藏丧失了适应不断 变化的环境和形势的能力”。(注4) 一三大领主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 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 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占西藏人口90%左右的“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 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是农奴,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 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另有约5%的“朗生”是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 工具”。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约有耕地300万克,其中30,9% 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 有。此后,三大领主垄断生产资料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据统计,民主改革前, 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 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 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 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 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 的斗篷100多件。 一三大领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旧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 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檀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被束 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 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沦落为奴隶。农奴主占有 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支配,可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 赠送、抵债和交换。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止 贡地区噶珠康萨的僧官洛桑楚成,每个农奴的价钱是60两藏银(15两藏银约 合一块银元),另外,他还把400名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3000品藏银(1 品约合50两藏银)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正如当时的 民谚所说:“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 做主的权利。”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 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 注定了终身为农奴的命运。 一森严的等级制度。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 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规定:“人分 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 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 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的代理人: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 和奴隶。《法典》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 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 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草绳一根。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的 《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记载: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 十四世达赖喇嘛身边做事。当十四世达赖喇嘛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 走,并命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是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 做事,不能和其他等级家庭通婚。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家谭·戈伦夫在《现代

是由于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领执掌政教大权这一因素,导致西藏丧失了适应不断 变化的环境和形势的能力”。(注4) ––三大领主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旧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 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都由约占人口5%的官家、贵族、寺庙上层僧侣三 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占西藏人口90%左右的“差巴”(领种份地,向农奴主 支差役的人)、“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是农奴,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 由,靠耕种份地维持生计。另有约5%的“朗生”是世代奴隶,被当成“会说话的 工具”。据17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约有耕地300万克,其中30.9% 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 有。此后,三大领主垄断生产资料的状况基本没有改变。据统计,民主改革前, 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在西藏占有27座庄园、30个牧场,拥有农牧奴6000 多人。每年在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 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1959 年,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手上有黄金16万两,白银9500万两,珠宝玉器2 万多件,有各种绸缎、珍贵裘皮衣服1万多件,其中价值数万元的镶有珍珠宝石 的斗篷100多件。 ––三大领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旧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农奴只能固定在所属领 主的庄园土地上,不得擅自离开,绝对禁止逃亡。农奴世世代代依附领主,被束 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凡是人力和畜力能种地的,一律得种差地,并支乌拉差役。 农奴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收回牲畜、农具、差地,沦落为奴隶。农奴主占有 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支配,可随意用于赌博、买卖、转让、 赠送、抵债和交换。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止 贡地区噶珠康萨的僧官洛桑楚成,每个农奴的价钱是60两藏银(15两藏银约 合一块银元),另外,他还把400名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3000品藏银(1 品约合50两藏银)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的生、死、婚、嫁大权。正如当时的 民谚所说:“生命虽由父母所生,身体却为官家占有。纵有生命和身体,却没有 做主的权利。”农奴的婚姻必须取得领主的同意,不同领主的农奴婚嫁要缴纳“赎 身费”。农奴生小孩要到领主那里缴纳出生税,登记入册,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 注定了终身为农奴的命运。 ––森严的等级制度。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 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规定:“人分 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统贵贱、职位 高低而定”。上等人是为数极少的大贵族、大活佛和高级官员;中等人是一般僧 俗官员、下级军官以及三大领主的代理人;下等人是占西藏总人口95%的农奴 和奴隶。《法典》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 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其命价为与其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 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仅为草绳一根。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保存的 《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报告》记载:1953年,堆龙德庆县一个铁匠的后裔在 十四世达赖喇嘛身边做事。当十四世达赖喇嘛发现他是铁匠的后代后立即将其赶 走,并命令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等家庭的人均是下等下级人,不能在政府里 做事,不能和其他等级家庭通婚。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藏学家谭·戈伦夫在《现代

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 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一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 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 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 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 拘捕之”。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 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 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 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 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 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 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 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 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注5)英国人大卫麦唐纳 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 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 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 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 皮袋取出而肢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之外,又有一种 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 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注6) 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 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 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 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 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 强奸。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 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 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 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 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一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 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 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 达70%至80%。在封建庄园内,农奴主将土地分成两个部分:一大部分相对 肥沃的土地,留作庄园的自营地;另一部分贫瘠的、边远的土地则是以奴役性的 条件分给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为了使用份地,必须自带农具、口粮,在庄园的 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剩余的时间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劳动。在农忙或农奴主

西藏的诞生》中指出,人类平等是佛教教义中的一个要素。但是,不幸的是这未 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级制度。 ––残酷的政治压迫和刑罚。当时的西藏地方法典规定:农奴如果“触犯”了三 大领主的利益,“按其情节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坠悬崖, 抛入水中,或杀戮之,惩戒将来,以儆效尤”。农奴“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 逮捕械击之;不受主人约束者拘捕之;侦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 拘捕之”。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 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 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活佛,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 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20世纪初到过拉萨的俄国人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 圣地西藏》一书中写道:“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惩 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 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 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最重的处罚自然是死刑,办法是将人沉入河中淹死(在 拉萨如此)或从悬崖上抛下去(在日喀则如此)”。(注5)英国人大卫·麦唐纳 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 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体干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 遇死罪,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 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 皮袋取出而肢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之外,又有一种 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 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注6) 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 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十四世达赖 喇嘛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 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 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 强奸。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 件内称:“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 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 一整张,望立即送来。”为达赖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 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沉重的赋税和乌拉剥削。农奴主对农奴剥削的主要形式是包括徭役、赋税、 地(畜)租在内的乌拉差役。仅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农奴 为地方政府和庄园领主所支的差,一般要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高 达70%至80%。在封建庄园内,农奴主将土地分成两个部分:一大部分相对 肥沃的土地,留作庄园的自营地;另一部分贫瘠的、边远的土地则是以奴役性的 条件分给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为了使用份地,必须自带农具、口粮,在庄园的 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剩余的时间才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劳动。在农忙或农奴主

有事时,还要出人畜力无偿地为农奴主搬运物资、修建房屋,或做其他杂役劳动。 除了庄园内差外,农奴还得给西藏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支差,其中负担最重的 是运输差,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各种物资的运输全靠人背畜驮。 据民主改革前调查,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土地14 45克,全劳力和半劳力农奴81人,全年共支差21266天,折合劳动量为 67,3人全年服劳役,即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位于山 南地区乃东县雅砻河畔的克松庄园,是大贵族索康·旺清格勒的庄园之一。民主 改革前,该庄园有农奴59户302人,土地1200克。每年庄园主索康及其 代理人摊派的税收18项、差役14项,占劳动日26800天:西藏地方政府 摊派的税收9项,差役10项,占劳动日2700多天;热乌曲林寺摊派的税收 7项、差役3项,占劳动日900多天: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要给三大领主服2 10多天的无偿劳役,提供和缴纳1600多斤粮食、100两藏银。 一惊人的高利贷盘剥。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 穷”,把每年对达赖的部分“供养收入作为高利贷放给群众,牟取暴利。据19 50年这两个放债机构账本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 年收利息303858两。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放债、 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根据1959年的调查,拉萨哲蚌寺、色拉寺、 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债粮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银 57105895两,年收利息1402380两。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三大寺 总收入的25%至30%。贵族绝大多数也放高利贷,债息在其家庭收入中一般 要占15%至20%。农奴为了活命不得不举债,欠债的农奴占农奴总户数的9 0%以上。法国旅行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 说:“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 清了债务的人。”农奴所负的债务有新债、子孙债、连保债、集体摊派债等等,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辈辈欠下的、永远还不清的子孙债。墨竹工卡县仁庆里 乡农奴次仁贡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粮债50克,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还利息 达77年,共付利息粮3000多克,可是债主说他还欠10万克粮食。东嘎宗 农奴丹增1941年借了农奴主1克青稞,到1951年,农奴主要他还600 克。丹增还不起债,只得逃往他乡,妻子被逼死,7岁的儿子被抓去抵债。 一社会停滞不前、濒临崩溃。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 严重室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 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 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 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 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因饥寒贫病而死者不计其 数。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城镇中,乞丐成群,到处可见满街要饭的老人、 妇女和儿童。美国藏学家谭·戈伦夫指出,虽然有人声称1959年以前一般西 藏人的生活中有喝不完的奶茶、大量的肉食和各种蔬菜,但是1940年对藏东 地区的一项调查表明:38%的家庭从来没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 75%的家庭有时不得不吃和牛骨头一起煮的、与燕麦面或豆面搀和在一起的野 草。“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有事时,还要出人畜力无偿地为农奴主搬运物资、修建房屋,或做其他杂役劳动。 除了庄园内差外,农奴还得给西藏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支差,其中负担最重的 是运输差,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各种物资的运输全靠人背畜驮。 据民主改革前调查,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土地14 45克,全劳力和半劳力农奴81人,全年共支差21266天,折合劳动量为 67.3人全年服劳役,即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位于山 南地区乃东县雅砻河畔的克松庄园,是大贵族索康·旺清格勒的庄园之一。民主 改革前,该庄园有农奴59户302人,土地1200克。每年庄园主索康及其 代理人摊派的税收18项、差役14项,占劳动日26800天;西藏地方政府 摊派的税收9项,差役10项,占劳动日2700多天;热乌曲林寺摊派的税收 7项、差役3项,占劳动日900多天;平均每个劳动力每年要给三大领主服2 10多天的无偿劳役,提供和缴纳1600多斤粮食、100两藏银。 ––惊人的高利贷盘剥。历代达赖喇嘛设有专管自己放债的机构“孜布”和“孜 穷”,把每年对达赖的部分“供养”收入作为高利贷放给群众,牟取暴利。据19 50年这两个放债机构账本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 年收利息303858两。西藏各级地方政府设有为数不少的放债机构,放债、 收息成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根据1959年的调查,拉萨哲蚌寺、色拉寺、 甘丹寺三大寺共放债粮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放藏银 57105895两,年收利息1402380两。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三大寺 总收入的25%至30%。贵族绝大多数也放高利贷,债息在其家庭收入中一般 要占15%至20%。农奴为了活命不得不举债,欠债的农奴占农奴总户数的9 0%以上。法国旅行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 说:“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 清了债务的人。” 农奴所负的债务有新债、子孙债、连保债、集体摊派债等等,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祖祖辈辈欠下的、永远还不清的子孙债。墨竹工卡县仁庆里 乡农奴次仁贡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粮债50克,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还利息 达77年,共付利息粮3000多克,可是债主说他还欠10万克粮食。东嘎宗 农奴丹增1941年借了农奴主1克青稞,到1951年,农奴主要他还600 克。丹增还不起债,只得逃往他乡,妻子被逼死,7岁的儿子被抓去抵债。 ––社会停滞不前、濒临崩溃。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 严重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世纪中叶, 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 卫生事业几乎是空白,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 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 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因饥寒贫病而死者不计其 数。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城镇中,乞丐成群,到处可见满街要饭的老人、 妇女和儿童。美国藏学家谭·戈伦夫指出,虽然有人声称1959年以前一般西 藏人的生活中有喝不完的奶茶、大量的肉食和各种蔬菜,但是1940年对藏东 地区的一项调查表明:38%的家庭从来没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 75%的家庭有时不得不吃和牛骨头一起煮的、与燕麦面或豆面搀和在一起的野 草。“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大量事实证明,到20世纪中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己经走到 了尽头。西藏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广大农奴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 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曾指出:“大 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 得毁灭。”(注7)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 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更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唯一 出路和广大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 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 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 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 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 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 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 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四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 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 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 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 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十七条协议》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 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 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 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0月2 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 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 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 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954年,十 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 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充 分肯定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 表示热烈拥护。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 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时再次肯定《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 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 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

大量事实证明,到20世纪中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西藏已经走到 了尽头。西藏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广大农奴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 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曾指出:“大 家均认为照老样子下去,用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 得毁灭。”(注7) 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 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更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唯一 出路和广大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 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 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 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 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 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 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 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四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 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 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 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 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十七条协议》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 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对《十七 条协议》进行专门讨论,认为该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 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十四世达赖喇嘛于10月2 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 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 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 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954年,十 四世达赖、十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分别当选为全 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四世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充 分肯定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取得的成绩,对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 表示热烈拥护。1956年4月22日,十四世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 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时再次肯定《十七条协议》使西藏人 民“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改革西藏社会制度是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的应有之义。《十七条协议》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 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

之”。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藏许多上中 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 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 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 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实际, 又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 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六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 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 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 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 划(1958-1962年)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 1967年)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可以说,中央人 民政府对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仁至义尽,作出了最大让步。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 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 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 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 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 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 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 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 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 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 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 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 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 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 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 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 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 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作 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 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 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 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 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2月7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主动向西藏 军区副司令员邓少东等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节

之”。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广大人民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西藏许多上中 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但是, 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 十分慎重的态度和极为宽容的政策,耐心劝说和等待西藏地方上层统治集团主动 进行改革,并给他们以充分的时间。1956年,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实际, 又作出“六年不改”的决定,等待西藏上层的觉悟。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 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强调六年不改,六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 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 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条 协议,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但是何时实行,要待西藏大多数人民群众和领 袖人物认为可行的时候,才能作出决定,不能性急。现在已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 划(1958–1962年)期间不进行改革。在第三个五年计划(1963– 1967年)期内是否进行改革,要到那时看情况才能决定。”可以说,中央人 民政府对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仁至义尽,作出了最大让步。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 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 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 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 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 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 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 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 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 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 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 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 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 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 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 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 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 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作 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 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 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 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 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2月7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主动向西藏 军区副司令员邓少东等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节

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邓少东等当即表示欢迎,并请达赖 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同时将达赖的这一愿望告诉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伦 和达赖的副官长帕拉·土登为登等人。3月8日,达赖确定3月10日下午3时 到西藏军区礼堂看演出。3月9日晚,拉萨米本(管理拉萨老城区治安的官员, 相当于现在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长)却煽动市民说:达赖喇嘛明天要去军区赴宴、 看戏,汉人准备了飞机,要把达赖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达赖喇嘛驻地 罗布林卡请愿,请求他不要去军区看戏。次日晨,叛乱分子胁迫2000多人去 罗布林卡,散布“军区要毒死达赖喇嘛”的谣言,呼喊“西藏独立”、“赶走汉人”的 口号。叛乱分子还打伤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伦、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才 旺仁增,用石头将爱国进步人士、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 打死,并拴在马尾上拖尸到市中心示众。随后,叛乱头目连续召开所谓“人民代 表会议”、“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 全面发动武装叛乱。 虽然罗布林卡受到叛乱分子控制,同达赖喇嘛的联系十分困难,中央驻西藏 代理代表谭冠三仍设法通过爱国人士先后于3月10日、11日和15日给达赖 喇嘛三封信。谭冠三在信中表示体谅达赖喇嘛的处境,关心他的安全,并指出叛 乱分子猖獗地进行军事挑衅,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达赖喇嘛亦于3 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后给谭冠三复信三封。信中说:“反动的坏分子们 正借口保护我的安全而进行危害我的活动,对此我正设法平息。“反动集团的违 法行为,使我无限忧伤.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 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在16日的信中,他还表示,已对地方 政府官员等进行了“教育”和“严厉地指责”,并表示几天后还可能到军区去。但是, 3月17日夜,达赖喇嘛与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一起逃离拉萨,前 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在 拉萨的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 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 000余人的解放军,仅用两天时间,便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拉萨地区的叛乱武装, 平息了拉萨的叛乱。之后,又继续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区的叛乱活动。 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后就 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1959年 逃亡国外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更是公然成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公开 宣布“西藏独立”,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在中国边境进行多年的军事袭扰,在国际 上长期从事反华活动,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策动多起骚乱事件,在分裂祖国的道路 上越走越远。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一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据西方某媒体19 71年1月26日报道,1957年2月,某国情报机构在太平洋某岛训练了“四 水六岗”叛乱分子。从1956年到1957年,该情报机构先后遴选了170 多名叛乱分子到该国的“康巴游击队员训练基地”受训。接受训练后的数百名藏人 被空投回西藏,随身配备了手提机枪,脖子上还挂着装有达赖相片的小金盒。该

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邓少东等当即表示欢迎,并请达赖 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同时将达赖的这一愿望告诉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伦 和达赖的副官长帕拉·土登为登等人。3月8日,达赖确定3月10日下午3时 到西藏军区礼堂看演出。3月9日晚,拉萨米本(管理拉萨老城区治安的官员, 相当于现在拉萨市城关区公安局长)却煽动市民说:达赖喇嘛明天要去军区赴宴、 看戏,汉人准备了飞机,要把达赖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达赖喇嘛驻地 罗布林卡请愿,请求他不要去军区看戏。次日晨,叛乱分子胁迫2000多人去 罗布林卡,散布“军区要毒死达赖喇嘛”的谣言,呼喊“西藏独立”、“赶走汉人”的 口号。叛乱分子还打伤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伦、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才 旺仁增,用石头将爱国进步人士、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 打死,并拴在马尾上拖尸到市中心示众。随后,叛乱头目连续召开所谓“人民代 表会议”、“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 全面发动武装叛乱。 虽然罗布林卡受到叛乱分子控制,同达赖喇嘛的联系十分困难,中央驻西藏 代理代表谭冠三仍设法通过爱国人士先后于3月10日、11日和15日给达赖 喇嘛三封信。谭冠三在信中表示体谅达赖喇嘛的处境,关心他的安全,并指出叛 乱分子猖獗地进行军事挑衅,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达赖喇嘛亦于3 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后给谭冠三复信三封。信中说:“反动的坏分子们 正借口保护我的安全而进行危害我的活动,对此我正设法平息。”“反动集团的违 法行为,使我无限忧伤……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 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在16日的信中,他还表示,已对地方 政府官员等进行了“教育”和“严厉地指责”,并表示几天后还可能到军区去。但是, 3月17日夜,达赖喇嘛与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一起逃离拉萨,前 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在 拉萨的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 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 000余人的解放军,仅用两天时间,便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拉萨地区的叛乱武装, 平息了拉萨的叛乱。之后,又继续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区的叛乱活动。 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后就 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1959年 逃亡国外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更是公然成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公开 宣布“西藏独立”,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在中国边境进行多年的军事袭扰,在国际 上长期从事反华活动,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策动多起骚乱事件,在分裂祖国的道路 上越走越远。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一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据西方某媒体19 71年1月26日报道,1957年2月,某国情报机构在太平洋某岛训练了“四 水六岗”叛乱分子。从1956年到1957年,该情报机构先后遴选了170 多名叛乱分子到该国的“康巴游击队员训练基地”受训。接受训练后的数百名藏人 被空投回西藏,随身配备了手提机枪,脖子上还挂着装有达赖相片的小金盒。该

情报机构共训练了2000名西藏人游击队。1958年7月和1959年2 月,该情报机构向“四水六岗”叛乱武装进行了两次武器空投,包括403支步枪、 20挺轻机枪和60箱手榴弹,以及几口袋印度卢比。1958年11月,该情 报机构通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以南印度占领区,向山南叛军运送了226驮武器 装备。次年1月,又通过尼泊尔运入40驮物资,经协噶尔运给山南叛乱武装。 该情报机构先后对康区叛军进行了30多次空投,投下的物资多达250吨,包 括近万支M-1步枪、冲锋枪等枪械以及轻便的57无后坐力炮和高射机枪。据 另一西方媒体1999年8月16日的文章说:1957年至1960年,西方 某国给西藏游击队空投了400多吨物资。该国“每年在西藏行动中共花费资金 高达170万美元”。 在达赖出逃途中,上述情报机构改装一架飞机沿途空投物资,以无线电与叛 乱武装及附近各情报站联络,并将全部逃亡过程记录在案。香港一媒体1974 年2月11日的报道透露:据参与这次行动的人员说,达赖喇嘛离开他的首府是 西方某情报机构策划的。该国的间谍飞机曾飞入西藏数百英里,对达赖集团进行 空中掩护,空投食品、地图、收音机和金钱,还扫射中国的阵地,并为这次行动 拍摄了影片。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 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 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 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 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 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一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和剥削,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1959年中央政 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及其所属的 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有计划、有步骤 地在农区开展了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三 反双减”运动,在牧区开展了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的三反两 利”运动,在寺庙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封建剥削和算政治迫害账、算 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的“三反三算”运动,在城镇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制 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并分期分批地对边 境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农奴、奴隶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除了 封建制度、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债务。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 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 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 在民主改革中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 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 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 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 活得心里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过30多年的农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

情报机构共训练了2000名西藏人游击队。1958年7月和1959年2 月,该情报机构向“四水六岗”叛乱武装进行了两次武器空投,包括403支步枪、 20挺轻机枪和60箱手榴弹,以及几口袋印度卢比。1958年11月,该情 报机构通过所谓“麦克马洪线”以南印度占领区,向山南叛军运送了226驮武器 装备。次年1月,又通过尼泊尔运入40驮物资,经协噶尔运给山南叛乱武装。 该情报机构先后对康区叛军进行了30多次空投,投下的物资多达250吨,包 括近万支M–1步枪、冲锋枪等枪械以及轻便的57无后坐力炮和高射机枪。据 另一西方媒体1999年8月16日的文章说:1957年至1960年,西方 某国给西藏游击队空投了400多吨物资。该国“每年在西藏行动中共花费资金 高达170万美元”。 在达赖出逃途中,上述情报机构改装一架飞机沿途空投物资,以无线电与叛 乱武装及附近各情报站联络,并将全部逃亡过程记录在案。香港一媒体1974 年2月11日的报道透露:据参与这次行动的人员说,达赖喇嘛离开他的首府是 西方某情报机构策划的。该国的间谍飞机曾飞入西藏数百英里,对达赖集团进行 空中掩护,空投食品、地图、收音机和金钱,还扫射中国的阵地,并为这次行动 拍摄了影片。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 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 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 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 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 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和剥削,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1959年中央政 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及其所属的 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有计划、有步骤 地在农区开展了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三 反双减”运动,在牧区开展了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的“三反两 利”运动,在寺庙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封建剥削和算政治迫害账、算 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的“三反三算”运动,在城镇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制 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并分期分批地对边 境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农奴、奴隶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除了 封建制度、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债务。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 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 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 在民主改革中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 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 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 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 活得心里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过30多年的农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

她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后来她担任了西藏自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一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 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 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 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 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 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 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 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 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 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 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 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 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 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 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 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 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 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 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 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 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 一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 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 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 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 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 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 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 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 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 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 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 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 础。 一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 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

她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后来她担任了西藏自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 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 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 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 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据统计,在民主改革中, 国家共支付4500多万元对1300多户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代理人的9 0万亩土地和82万多头牲畜进行赎买。共没收和赎买农奴主土地280多万 亩,分给20万户、80万农奴和奴隶,农奴和奴隶人均分得土地3.5亩多。 世代为奴的劳动人民站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彻夜狂欢,他们欢呼:“达赖的太阳 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的身上。现在达赖的太阳下山了,我 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 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据统计,土改基本 完成的1960年,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比1959年增长12.6%,比土改 前的1958年增长17.5%。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1 0%。在民主改革中,西藏建立起第一个供销社、第一个农村信用社、第一所民 办小学、第一所夜校、第一个识字班、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第一个医疗卫生机构。 1959年底,拉萨市区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先后安置8700多名贫苦游 民和乞丐就业,救济8500多名生活困难的贫民,收容120多名孤、老、病、 残者。1960年,纳金水电站建成发电,拉萨普通市民首次用上了电灯。19 59年至1960年两年内,西藏建立起几十个现代化小型工厂,培养了2万多 名藏族工人。90%的县通了公路,公路全长达到1.25万多公里。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民主改革对参加叛乱 的寺庙的土地、耕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对没有参加叛乱的寺庙的生产资料实 行赎买政策。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 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 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 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 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 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 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 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 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 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 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 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到1960年底,西藏成立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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