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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1期 斯兰教协会制定的《清真寺民主管理试行办法》等,是对国家相关宗教法规的有益补充。 按照政教分离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还从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宗教不得 干预教育等具体情况出发,建立健全了一些具体的体制机制。比如,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教育,是 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在1981年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宪 法、1982年中央19号文件等重要文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据此,1983年1月,教育部在《关于 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普通学校应当 明确规定:(1)不得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灌输宗教思想;(2)学校不得停课集体进行宗教 活动;(3)不得强迫学生信仰宗教,不得强迫他们当和尚、喇嘛或满拉等;(4)不得以任何形 式在学校开设或讲授宗教课;(5)不得利用宗教干扰或破坏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6)不得以 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①这几条意 见,形成了宗教不得干预教育的具体机制,富有可执行性。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解决具体 问题的成功实践,也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五、结论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三种形态,即理论形态、实践形态、制度形态。其中,理论形 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观点,实践形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 基本方针政策,制度形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关于宗教问题的各项制度、体制机制和法律法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三种形态,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衔接、相 辅相成、辩证统一,构成“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因此,我们应运用“整体性”的方法论来 认识和理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把握其“三位一体”的完整体系及其内在关系。 相对而言,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三种形态中,“制度形态”的研究尚未引起足够的 重视。实际上,制度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和发展,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 题的处理已经在实体、程序和法律规则上逐步规范化了。而且,“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 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②;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成果都应该固化下来,成为一种制度;只有形成 种制度,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才能避免犯“左”和右的错误,才能使宗教理论与实践得 到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李建欣)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81-82页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世界宗教研 究》2013年第 1期 斯兰教协会制定的 《清真寺民主管理试行办法》等 ,是对国家相关宗教法规的有益补充。 按照政教分离的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共产党还从 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 、宗教不得 干预教育等具体情况出发 ,建立健全了一些具体 的体制机制。比如 ,要求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是 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在 1981年中央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 的决议》、1982年宪 法、1982年中央 19号文件等重要文献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据此 ,1983年 1月 ,教育部在 《关于 正确处理少数 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 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在普通学校应 当 明确规定:(1)不得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灌输宗教思想;(2)学校不得停课集体进行宗教 活动 ;(3)不得强迫学生信仰宗教 ,不得强迫他们当和 尚、喇嘛或满拉等 ;(4)不得 以任何形 式在学校开设或讲授宗教课 ;(5)不得利用宗教干扰或破坏学校 的正常教学秩序 ;(6)不得 以 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① 这几条意 见,形成了宗教不得干预教育的具体机制 ,富有可执行性。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解决具体 问题的成功实践 ,也是一种制度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五、结 论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三种形态 ,即理论形态、实践形态 、制度形态。其 中,理论形 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观点 ,实践形态主要是 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 基本方针政策 ,制度形态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关于宗教问题的各项制度、体制机制和法律法 规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三种形态 ,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三者相互依存、相互衔接、相 辅相成、辩证统一 ,构成 “三位一体”的有机整体。因此 ,我们应运用 “整体性” 的方法论来 认识和理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把握其 “三位一体”的完整体系及其内在关系。 相对而言 ,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三种形态 中,“制度形态” 的研究 尚未引起足够的 重视。实际上 ,制度形态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形成和发展 ,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 题的处理已经在实体 、程序和法律规则上逐步规范化了。而且 ,“制度 问题更带有根本性 、全局 性 、稳定性和长期性”②;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成果都应该 固化下来 ,成为一种制度 ;只有形成 一 种制度 ,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才能避免犯 “左” 和右 的错误 ,才能使宗教理论与实践得 到有力的保障。 ①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 8l—82页。 ② 《邓小平文选》第 2卷 ,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 333页。 · 10 · (责任编辑 李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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