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1期 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其与宗教关系的基本原则。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国家摆脱了国教并 且让宗教在市民社会范围内存在时,国家就从宗教下解放出来了”;①“彻底实行政教分离。各教 派牧师的薪金一律由各个自愿组织起来的宗教团体支付”;②“国家无例外地把一切宗教团体视 为私人的团体。停止用国家资金对宗教团体提供任何补助,排除宗教团体对公立学校的一切影 响”③。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实践中,列宁也明确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最近的政治任务是推翻 沙皇专制制度,代之以建立在民主宪法基础上的共和国,民主宪法应保证:……(10)教会同国家 分离,学校同教会分离”④;“各种宗教的教士可以由信那种教的教徒来供养,国家不应该用国库 的钱来资助任何一种宗教,不应供养任何教士”;⑤“国家不应当同宗教发生关系,宗教团体不 应当同国家政权发生联系”。⑥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教分离是极其重视的,并据此 提出了相关的具体主张,如“停止用国家资金对宗教团体提供任何补助”、“学校同教会分离”等 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实行政教分离。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 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 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绝对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苏维埃 国家的任何保护和供给费用。”⑦1942年2月15日,《新华日报》专门就宗教问题发表社论,表 明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主张国家与宗教分离,主张国家不偏祖任何宗教”,“绝不 去强迫别人遵从自己的信仰”,“各人有各人宗教信仰自由”。③⑧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 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包括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制度、肃清教会内部 的帝国主义影响等等,进一步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更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一再重申政教分离原则。比如 1982年3月,中央19号文件指出:“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 社会公共教育”;⑨1991年2月,中央6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 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 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集体的利益,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 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 动,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⑩2001年12月,江泽民在全国宗教 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 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 项和活动,必须纳人依法管理的范围。”①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对政教分离原则的理解越来越 深入、系统,据此制定的相关政策也越来越具体、丰富。 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形成了以宪法相关规定为中心的一系列宗 教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使中国宗教事务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实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4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7页。 ④《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4-195页。 ⑤《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0页。 ⑥《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2页 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775页。 ⑧《共产党对宗教的态度》,《新华日报》1942年2月15日 ⑨《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60页 ⑩0同上,第215页。 ①《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385页。《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 1期 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其与宗教关系的基本原则。对此,马克思 、恩格斯指出:“当国家摆脱 了国教并 且让宗教在市民社会范围内存在时,国家就从宗教下解放 出来了”;① “彻底实行政教分离。各教 派牧师的薪金一律 由各个 自愿组织起来的宗教团体支付”;② “国家无例外地把一切宗教 团体视 为私人的团体 。停止用国家资金对宗教 团体提供任何补助,排除宗教 团体对公立学校的一切影 响”③。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实践中,列宁也明确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最近的政治任务是推翻 沙皇专制制度 ,代之以建立在民主宪法基础上的共和国,民主宪法应保证 :…… (10)教会同国家 分离 ,学校同教会分离”④;“各种宗教的教士可 以由信那种教的教徒来供养 ,国家不应该用国库 的钱来资助任何一种宗教 ,不应供养任何教士”;⑤ “国家不应当同宗教发生关系 ,宗教 团体不 应 当同国家政权发生联系”。⑥ 由此可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教分离是极其重视的,并据此 提出了相关的具体主张 ,如 “停止用国家资金对宗教团体提供任何补助”、“学校同教会分离”等。 在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实行政教分离。1931年 11月 ,中华苏维埃第 一 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规定 :“中国苏维埃政权 以保证工农 劳苦 民众有真正的信教 自由的实际为 目的,绝对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苏维埃 国家的任何保护和供给费用。”⑦ 1942年 2月 15日,《新华 日报》专门就宗教问题发表社论 ,表 明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 :“主张国家与宗教分离 ,主张国家不偏袒任何宗教”,“绝不 去强迫别人遵从 自己的信仰”,“各人有各人宗教信仰 自由”。⑧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 宗教制度 的民主改革 ,包括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制度、肃清教会内部 的帝国主义影响等等 ,进一步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 ,中国共产党更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一再重 申政教分离原则。比如 , 1982年 3月 ,中央 19号文件指出 :“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 社会公共教育”;⑨ 1991年 2月,中央 6号文件即 《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 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危害 国家统一、 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不得损害社会、集体的利益 ,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 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 ,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 动 ,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⑩ 2001年 12月 ,江泽民在全国宗教 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 :“我 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都 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 、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宗教方面涉及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事 项和活动 ,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⑩ 不难发现 ,中国共产党对政教分离原则 的理解越来越 深入、系统 ,据此制定的相关政策也越来越具体 、丰富。 在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形成 了以宪法相关规定为中心的一系列宗 教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使中国宗教事务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实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卷,人民出版社 1957年版 ,第 143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5卷,人民出版社 1958年版 ,第 4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2卷 ,人民出版社 1965年版,第277页。 《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第 194—195页。 《列宁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第 150页。 《列宁全集》第 12卷,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第 132页。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 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年版,第 775页。 《共产党对宗教的态度》,《新华 日报》1942年2月 15日。 《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 60页。 同上 ,第 215页。 《江泽民文选》第 3卷,第 385页。 · 8·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⑩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