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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 剂管理的要求 凡在我国领域内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和医 疗机构配制制剂均受本法的管辖约束。 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 相适应的药学专业人员、生产和检验设备、厂房、仓储设施等必要条 件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 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从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必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证》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经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许可证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换证;逾 期未获批准换证的,不得再继续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2、规定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 剂管理的要求 • 凡在我国领域内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和医 疗机构配制制剂均受本法的管辖约束。 • 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 相适应的药学专业人员、生产和检验设备、厂房、仓储设施等必要条 件。 •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 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从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必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证》。 •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经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发给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 许可证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换证;逾 期未获批准换证的,不得再继续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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