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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本案创立的司法审查原则甚至成为美国司法制度中最具有经典意义的原则之一,在1958年的“库珀诉阿伦案”的 判决中写道:“〔“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宣告了一项基本原则,即联邦司法机关在阐释宪法方面享有最高权威 从那时起,这一原则一直被本法院和全国奉为圭臬,成为我国宪法体系永久而不可或缺的一种特征。”[9]当年两 党之间的权力之争早已成为云烟往事,可是双方共同妥协的成果却成为人类制度文明的永恒遗产。 如果我们再次以中国1913年的宋教仁被刺案作为一个比较对象,我们除了看到同样的权力之争却完全迥异的结 果,还能够看到更多越过那个时空的现象。不管争夺权力的个人还是群体,如果他们有原则上的认同,他们争夺权 力的结果将出现一些我们极其陌生的现象。 第一,有原则的斗争是有理有利有节的,有收获也有放弃,有坚持,也有妥协,而没有原则仅仅要解决权力欲 望的斗争者除了对权力本身有兴趣,不会对任何原则感兴趣,因此斗争是绝不妥协的,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中国历 代大变乱大动荡时的生产力极度破坏就是因为没有妥协精神,谁都希望拥有无限的权力,最后的结果除了武力征伐, 血流成河,人民灾难深重之外,就是胜利者可能是个更加混蛋的政权 第二、共同认同原则的权力斗争是公开的,透明的,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说,可以昭告天下的一一至少他们的结 果是见得人的,并且这样产生的结果一般是公平的,双方都能够认同:而没有原则的权力之争,谁想获得成功,全 靠谁的政治阴谋更有效,全靠谁的脸皮厚,谁的心肠黑,总是黑箱操作,卑鄙无耻,甚至到不择手段的地步,结果 也总是畸轻畸重不公平,唯一的结果就是成王败寇,这种新的不公平就给未来的更新一轮的不公平提高前提,制造 隐忧,因此而形成的恶性循环在有些国家里成为历史的癫痫,周期性爆发而无法摆脱。 第三,遵循原则的权力争夺是理性的(当然指总体而言),不是歇斯底里的精神分裂症,因此一般不会有什么 生命财产的损失,可是在一个对原则没有兴趣的权力争夺战中,他们争夺的除了权力就没有高于权力的东西,因此 面对被权力欲望火熏盐腌起来的情绪,争夺者都不会有理性控制自己的能力,最终的结局就是像慈禧太后让义和团 进京一样完全非理性地瞎闹,谁也不是真正的获益者,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造成的悲剧就是两败俱伤零和博弈的极 好例证——一句话,争斗的所有各方如果没有一个能够捍卫自己的信念或者原则,那么对这些争斗者而言除了毁灭 斗争不会有任何意义 从马伯里案中,我们当然不仅仅只看得到妥协的意义,我们还可以从中开掘许多有意义的域外资源,但是仅以 本文而言,马伯里案给我们一个真正是它山之玉的启迪—一和平的背后是理性的妥协,妥协的背后是原则,而原则 的背后也许是宗教信仰 2000/11/27 [1]参见:苏力《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199年7月第一版第46页 [2]对于美国人而言,原则意味着不可变更,不可僭越。 [3]参见[法]托克维尔蓍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第109页商务印书馆1993年9月第一版 [4]参见[法]孟德斯鸠著张彦深译《论法的精神》下第142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3月第一版 [5]参见[美]爱德华·考文著强世功译《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第V页三联书店1996年11月第一版 [6]《独立宣言》宣称:“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 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於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 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尔贝·加缪著杜小真译《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一加缪散文集》第59页上海三联书像本案创立的司法审查原则甚至成为美国司法制度中最具有经典意义的原则之一,在 1958 年的“库珀诉阿伦案”的 判决中写道:“〔“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宣告了一项基本原则,即联邦司法机关在阐释宪法方面享有最高权威; 从那时起,这一原则一直被本法院和全国奉为圭臬,成为我国宪法体系永久而不可或缺的一种特征。”[9] 当年两 党之间的权力之争早已成为云烟往事,可是双方共同妥协的成果却成为人类制度文明的永恒遗产。 如果我们再次以中国 1913 年的宋教仁被刺案作为一个比较对象,我们除了看到同样的权力之争却完全迥异的结 果,还能够看到更多越过那个时空的现象。不管争夺权力的个人还是群体,如果他们有原则上的认同,他们争夺权 力的结果将出现一些我们极其陌生的现象。 第一,有原则的斗争是有理有利有节的,有收获也有放弃,有坚持,也有妥协,而没有原则仅仅要解决权力欲 望的斗争者除了对权力本身有兴趣,不会对任何原则感兴趣,因此斗争是绝不妥协的,不是鱼死就是网破,中国历 代大变乱大动荡时的生产力极度破坏就是因为没有妥协精神,谁都希望拥有无限的权力,最后的结果除了武力征伐, 血流成河,人民灾难深重之外,就是胜利者可能是个更加混蛋的政权; 第二、共同认同原则的权力斗争是公开的,透明的,可以拿到台面上来说,可以昭告天下的——至少他们的结 果是见得人的,并且这样产生的结果一般是公平的,双方都能够认同;而没有原则的权力之争,谁想获得成功,全 靠谁的政治阴谋更有效,全靠谁的脸皮厚,谁的心肠黑,总是黑箱操作,卑鄙无耻,甚至到不择手段的地步,结果 也总是畸轻畸重不公平,唯一的结果就是成王败寇,这种新的不公平就给未来的更新一轮的不公平提高前提,制造 隐忧,因此而形成的恶性循环在有些国家里成为历史的癫痫,周期性爆发而无法摆脱。 第三,遵循原则的权力争夺是理性的(当然指总体而言),不是歇斯底里的精神分裂症,因此一般不会有什么 生命财产的损失,可是在一个对原则没有兴趣的权力争夺战中,他们争夺的除了权力就没有高于权力的东西,因此 面对被权力欲望火熏盐腌起来的情绪,争夺者都不会有理性控制自己的能力,最终的结局就是像慈禧太后让义和团 进京一样完全非理性地瞎闹,谁也不是真正的获益者,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造成的悲剧就是两败俱伤零和博弈的极 好例证——一句话,争斗的所有各方如果没有一个能够捍卫自己的信念或者原则,那么对这些争斗者而言除了毁灭, 斗争不会有任何意义。 从马伯里案中,我们当然不仅仅只看得到妥协的意义,我们还可以从中开掘许多有意义的域外资源,但是仅以 本文而言,马伯里案给我们一个真正是它山之玉的启迪——和平的背后是理性的妥协,妥协的背后是原则,而原则 的背后也许是宗教信仰。 2000/11/27 [1] 参见:苏力《阅读秩序》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9 年 7 月 第一版 第 46 页 [2] 对于美国人而言,原则意味着不可变更,不可僭越。 [3] 参见[法] 托克维尔 著 董果良 译 《论美国的民主》上 第 109 页 商务印书馆 1993 年 9 月第一版 [4] 参见[法] 孟德斯鸠 著 张彦深 译 《论法的精神》下 第 142 页 商务印书馆 1963 年 3 月第一版 [5] 参见[美] 爱德华·考文 著强世功 译 《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 第Ⅴ页 三联书店 1996 年 11 月第一版 [6] 《独立宣言》宣称:“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 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於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 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7] 参见[法] 阿尔贝·加缪 著 杜小真 译 《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加缪散文集》 第 59 页 上海三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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