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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随着器官移植的开展,供体的组织器官的采取范围已经从活体扩大到尸体,但要求尸体 的器官组织越新鲜越好,这样可以提高移植器官的成活率。因此,必须及时准确做出脑死亡的诊断 和个体死亡的宣告,尤其以脑干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而体外循环继续存在的原发性脑死亡者是器官 移植最为合适的供体,其中包括健康人因为意外事故遭受致命性颅脑损伤的原发性脑死亡者,以及 其他脑外器官健康的原发性脑死亡者。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2万人因脑外伤、脑肿瘤或脑卒中等发 生脑死亡,足以提供器官移植所需的供体器官。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宣布,《人 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于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该 条例共分为5章32条,规范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全过程,使器官移植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2008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第123届会议讨论了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问题,形成了《世界 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原则(草案)》共包括11项指导原则,为 以治疗为目的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的获得和移植,提供了一个有序、符合伦理标准并且可接受 的框架。中国卫生部2008年印发了《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 《原则(草案)》提出,只有在符合这些指导原则的情况下,才可以以移植为目的,从死者或者活体 身上摘取细胞、组织和器官。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由于各个国家立法不同,所以对于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也不一样,迄今已提出30余种,其中具有 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一)哈佛标准 1.脑昏迷不可逆转对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的刺激(压眶)也引不出反应。 2.无自主性呼吸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动呼吸 无反射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内灌注冰水也无眼球 运动反应;无眨眼运动;无姿势性活动(去大脑现象);无吞咽、咀嚼、发声;无角膜反射和咽反 射;通常无腱反射 4.平直脑电图即等电位脑电图,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 上述各试验在24小时后还需要重复一次,并且必须排除低温(32.2℃以下)、中枢神经抑制剂 如巴比妥酸盐中毒等情况后,以上结果才有意义。后又增加了应排除代谢性神经肌肉阻滞剂中毒 休克及5岁以下的儿童。同时检测方法上增加了脑血管造影和放射性核素检查以证明脑血流的停止 按上述标准诊断脑死亡者,绝大多数于24小时内心脏停止跳动,其余的则在48小时内发生躯体 死亡,这说明该标准诊断比较可靠,但要求过严,使用范围不大 (二)美国“协作组”标准 由美国神经病研究所组织九家医院提出,基本与哈佛标准相同,主要差别在于取消了24小时后 的重复试验:无反射指的是无脑反射,不需要观察脊髓反射;并认为如果昏迷原因明确,如有严重 的脑外伤,或者通过以上的确证试验,则6小时足够。对缺氧性脑损伤者则观察24小时比较妥当 )英联邦皇家学院标准 于1976年提出,仅需临床检査即可,无需脑电图和脑血管造影 1.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考虑诊断脑死亡: (1)患者处在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并排除下列情况: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性药物中毒;②原 发性低体温;③代谢性或内分泌性障碍。 2)患者的自主呼吸停止或消失,依赖人工呼吸机维持肺功能,又能排除肌肉松弛药或其他药 物中毒所致呼吸衰竭者 (3)脑有明确结构破坏,引起脑死亡的疾病诊断已肯定无疑。 2.有下列情况者可诊断脑死亡: (1)瞳孔固定,无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前庭反射另外,随着器官移植的开展,供体的组织器官的采取范围已经从活体扩大到尸体,但要求尸体 的器官组织越新鲜越好,这样可以提高移植器官的成活率。因此,必须及时准确做出脑死亡的诊断 和个体死亡的宣告,尤其以脑干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而体外循环继续存在的原发性脑死亡者是器官 移植最为合适的供体,其中包括健康人因为意外事故遭受致命性颅脑损伤的原发性脑死亡者,以及 其他脑外器官健康的原发性脑死亡者。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2万人因脑外伤、脑肿瘤或脑卒中等发 生脑死亡,足以提供器官移植所需的供体器官。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宣布,《人 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于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该 条例共分为5章32条,规范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全过程,使器官移植工作真正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2008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第123届会议讨论了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问题,形成了《世界 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原则(草案)》共包括11项指导原则,为 以治疗为目的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的获得和移植,提供了一个有序、符合伦理标准并且可接受 的框架。中国卫生部2008年印发了《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 《原则(草案)》提出,只有在符合这些指导原则的情况下,才可以以移植为目的,从死者或者活体 身上摘取细胞、组织和器官。 三、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由于各个国家立法不同,所以对于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也不一样,迄今已提出30余种,其中具有 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一)哈佛标准 1.脑昏迷不可逆转 对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的刺激(压眶)也引不出反应。 2.无自主性呼吸 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动呼吸。 3.无反射 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内灌注冰水也无眼球 运动反应;无眨眼运动;无姿势性活动(去大脑现象);无吞咽、咀嚼、发声;无角膜反射和咽反 射;通常无腱反射。 4.平直脑电图 即等电位脑电图,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 上述各试验在24小时后还需要重复一次,并且必须排除低温(32.2℃以下)、中枢神经抑制剂 如巴比妥酸盐中毒等情况后,以上结果才有意义。后又增加了应排除代谢性神经肌肉阻滞剂中毒、 休克及5岁以下的儿童。同时检测方法上增加了脑血管造影和放射性核素检查以证明脑血流的停止。 按上述标准诊断脑死亡者,绝大多数于24小时内心脏停止跳动,其余的则在48小时内发生躯体 死亡,这说明该标准诊断比较可靠,但要求过严,使用范围不大。 (二)美国“协作组”标准 由美国神经病研究所组织九家医院提出,基本与哈佛标准相同,主要差别在于取消了24小时后 的重复试验;无反射指的是无脑反射,不需要观察脊髓反射;并认为如果昏迷原因明确,如有严重 的脑外伤,或者通过以上的确证试验,则6小时足够。对缺氧性脑损伤者则观察24小时比较妥当。 (三)英联邦皇家学院标准 于1976年提出,仅需临床检查即可,无需脑电图和脑血管造影。 1.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考虑诊断脑死亡: (1)患者处在不可逆转的昏迷状态,并排除下列情况: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性药物中毒;②原 发性低体温;③代谢性或内分泌性障碍。 (2)患者的自主呼吸停止或消失,依赖人工呼吸机维持肺功能,又能排除肌肉松弛药或其他药 物中毒所致呼吸衰竭者。 (3)脑有明确结构破坏,引起脑死亡的疾病诊断已肯定无疑。 2.有下列情况者可诊断脑死亡: (1)瞳孔固定,无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前庭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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