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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E- GOVERNMENT2013年第2期(总第122期)101 范莉莉徐慧娜郑磊·中美电子政务比较研究 身特点的管理机构和运作体制.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政安全的关注。他列举了美国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 府信息化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参见表1)。 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 表1美国电子政务的管理体制 《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并论述了这些法规对 电子政务发展所起着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机构(人员) 职责 总统管理委员会和国负责电子政务的指导和审批,包括技 戴昌桥(2010)"提出,美国政府利用合同外包技 会信息委员会(政府术推动、政策法规建议、投资管理术大大推动了电子政务建设,美国政府将大量的电子政 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改善服务和业绩评估等 理和预算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该办公室负责信息务项目委托给企业和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将政府部门信 (OMB) 技术和电子政府的专职副主任主管具 息系统的软硬件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外包给专业公司,由 体项目,副主任直接对主任负责 政府各部门及各州政 府首席信息官(c)负责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计划 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而政府部门自身不再保留相关 的机构或人员。邱中慧(2009)通过一组数据和实例 于施洋(2008)1指出,政府首席信息官(C|O)论证了这一观点,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 制度在美国电子政务发展中有效发挥了作用,美国的政过程中将「外包给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达到66亿美 府CO具备三大能力,即信息技术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元,而2007年更是达到了150亿美元。例如,在美国亚 和战略规划能力.这一项制度的确立是政府体制改革的里桑那州,交通局将全州的汽车驾驶执照的发放系统 重要创新。董振国、刘志峰(2003)指出,美国各级包括系统的设计、硬软件的采购、系统的集成等,全都 政府及部门通过设立首席信息官(Co)制度有效解决通过合同委托给BM公司经营。 了多头领导问题,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邱中慧(2009)指出,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系 董振国、刘志峰(2003)还将美国电子政务的成统对其电子政务发展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美国电子 功归因于其对电子政府安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美国政务绩效评估很好地将公众纳入到评估中,并作为指标 主要采取两种手段来建构其安全体系:一是通过颁布各度量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评估 项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如《联邦信息管理安全法》理念。李世东等(2006)则具体阐述了美国电子政务 《电子签名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计算机的评估方式一一电子政务记分卡,其主要评估标准涉及 安全法》《电子通信隐私法》《计算机欺骗和滥用法》组织架构、业务说明、效率、安全性和重复建设等方 等多部法律:二是建立完备的安全体系机构,从人员面。他们认 电子政务记分卡”是美国电子政务 安全、物理安全、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安全管理规定以结果为导向”原则的体现,激励和推进了联邦各部 和冗余等几个层次进行安全防范。具体措施主要有用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户身份认证和审查、存取控制、存取管理、防抵赖、收 据保留、完整性、隐私和加密、服务可用性、信息可四、中美电子政务比较:国内学者视角 用性、审计和记录等,使用的主要技术包括虚拟专用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对中美电子政务进行了比较,主 网、公开密钥基础设施、入侵检测和数字签名等。田珺要从中美电子政务外部环境、理念和战略、管理体制、内 鹤(2011)也强调美国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对信息容和路径、法律法规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比较 91994-2013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电子政务 E-GOVERNMENT 2013年第2期(总第122期) 101 身特点的管理机构和运作体制,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政 府信息化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程序(参见表1)。 安全的关注。他列举了美国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 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 《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并论述了这些法规对 电子政务发展所起着的保障和规范作用。 戴昌桥(2010)[17]提出,美国政府利用合同外包技 术大大推动了电子政务建设,美国政府将大量的电子政 务项目委托给企业和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将政府部门信 息系统的软硬件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外包给专业公司,由 他们组织专业技术队伍,而政府部门自身不再保留相关 的机构或人员。邱中慧(2009)[18]通过一组数据和实例 论证了这一观点,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 过程中将IT外包给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达到66亿美 元,而2007年更是达到了150亿美元。例如,在美国亚 里桑那州,交通局将全州的汽车驾驶执照的发放系统, 包括系统的设计、硬软件的采购、系统的集成等,全都 通过合同委托给IBM公司经营。 邱中慧(2009)[18]指出,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系 统对其电子政务发展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美国电子 政务绩效评估很好地将公众纳入到评估中,并作为指标 度量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评估 理念。李世东等(2006)[19]则具体阐述了美国电子政务 的评估方式——电子政务记分卡,其主要评估标准涉及 组织架构、业务说明、效率、安全性和重复建设等方 面。他们认为,“电子政务记分卡”是美国电子政务 “以结果为导向”原则的体现,激励和推进了联邦各部 门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四、中美电子政务比较:国内学者视角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对中美电子政务进行了比较,主 要从中美电子政务外部环境、理念和战略、管理体制、内 容和路径、法律法规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比较。 范莉莉 徐慧娜 郑磊·中美电子政务比较研究 表1 美国电子政务的管理体制 机构(人员) 职责 总统管理委员会和国 会信息委员会(政府 信息技术服务小组) 负责电子政务的指导和审批,包括技 术推动、政策法规建议、投资管理、 改善服务和业绩评估等 管 理 和 预 算 办 公 室 (OMB) 负责日常事务,由该办公室负责信息 技术和电子政府的专职副主任主管具 体项目,副主任直接对主任负责 政府各部门及各州政 府首席信息官(CIO) 负责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计划 于施洋(2008)[14]指出,政府首席信息官(CIO) 制度在美国电子政务发展中有效发挥了作用,美国的政 府CIO具备三大能力,即信息技术能力、业务管理能力 和战略规划能力,这一项制度的确立是政府体制改革的 重要创新。董振国、刘志峰(2003)[15]指出,美国各级 政府及部门通过设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有效解决 了多头领导问题,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董振国、刘志峰(2003)[15]还将美国电子政务的成 功归因于其对电子政府安全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美国 主要采取两种手段来建构其安全体系:一是通过颁布各 项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如《联邦信息管理安全法》 《电子签名法》《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计算机 安全法》《电子通信隐私法》《计算机欺骗和滥用法》 等多部法律;二是建立完备的安全体系机构,从人员 安全、物理安全、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安全管理规定 和冗余等几个层次进行安全防范。具体措施主要有用 户身份认证和审查、存取控制、存取管理、防抵赖、收 据保留、完整性、隐私和加密、服务可用性、信息可 用性、审计和记录等,使用的主要技术包括虚拟专用 网、公开密钥基础设施、入侵检测和数字签名等。田珺 鹤(2011)[16]也强调美国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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