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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单一银行制度有以下优点: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 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 也较容易。单一银行制的缺点也很明显: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 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 削弱了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 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2)分支银行制。分支 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 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 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 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 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分支银行制有很多优点: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 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 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此外,它还易于采用先进 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虽然分支银行制度也有一些缺点,如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而且由于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 管理的难度等。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 行界的普遍认可,己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3)集团银行制。集团制银行又称 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 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 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 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 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目前,集团制银行己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集团 银行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 单一银行制的不足;缺点是容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 活力。 3、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它们的组织结构大致相仿。他们的组织结构 一般可分为4个系统,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和管理系统。其特点是: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1)决策系统。商业银行 的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本招募中购买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优先股东,购买银行发行的普通股 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普通股东。股东大会的主要内容和权限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并决定有关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方针和对各种重大议案进行表决:修改 公司章程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代表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商业银行董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一些重要权力:确定银行的经营决 策,董事会一般不直接参与银行的日常工作,但银行经营的重大问题要与董事商议,由董事 会作出决策:董事会有权任免银行管理人员,选择熟悉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来具体管理 银行: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附属机构,如执行委员会、贷款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等,通过其对 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2)执行系统。商业银行的执行系统由总经理 (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及其领导的各业务部门组成。总经理(行长)是商业银行的 最高行政负责人。总经理(行长)的主要职权是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领导银行的业务经 营活动。在总经理(行长)的领导下,商业银行还要设置若干个业务、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 3)监督系统。商业银行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和稽核部门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美国。单一银行制度有以下优点: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此外,由于 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 也较容易。单一银行制的缺点也很明显: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 取得规模效益;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 削弱了行的竞争力;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 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2)分支银行制。分支 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 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 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而在总管 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 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分支银行制有很多优点: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 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 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此外,它还易于采用先进 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虽然分支银行制度也有一些缺点,如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而且由于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 管理的难度等。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 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3)集团银行制。集团制银行又称 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 干家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 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 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 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目前,集团制银行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集团 银行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 单一银行制的不足;缺点是容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 活力。 3、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按《公司法》组建的,它们的组织结构大致相仿。他们的组织结构 一般可分为 4 个系统,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和管理系统。其特点是: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1)决策系统。 商业银行 的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本招募中购买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优先股东,购买银行发行的普通股 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普通股东。股东大会的主要内容和权限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并决定有关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方针和对各种重大议案进行表决;修改 公司章程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董事会代表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商业银行董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一些重要权力:确定银行的经营决 策,董事会一般不直接参与银行的日常工作,但银行经营的重大问题要与董事商议,由董事 会作出决策;董事会有权任免银行管理人员,选择熟悉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来具体管理 银行;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附属机构,如执行委员会、贷款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等,通过其对 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2)执行系统。商业银行的执行系统由总经理 (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及其领导的各业务部门组成。总经理(行长)是商业银行的 最高行政负责人。总经理(行长)的主要职权是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领导银行的业务经 营活动。在总经理(行长)的领导下,商业银行还要设置若干个业务、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 3)监督系统。商业银行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和稽核部门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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