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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公司存在不当避税行为,对自身的损失也负有责任,但对于该责任有多大,仲 裁庭并未给出定量分析方法,而是径行裁定申请人承担25%的损失 对中国海外投资保护的启示 能源和资源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行业。中海油公司148亿美元收购 加拿大尼克森公司100%股权项目,创下迄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之最。此外, 中石油和中石化在非洲、拉美、中亚等地区的石油天然气行业投下巨资,中铝 首钢、中信泰富、五矿集团、甘肃金川等企业在澳大利亚、拉美和非洲投资了数 十个铁矿、铝土矿、铜矿项目。 与其他领域的投资项目相比,能源、资源类项目涉及到“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和 “新殖民主义”等敏感话题,而且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几乎都需要与东道国政府或 其授权的国有企业直接打交道,因此与东道国政府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更大。同时 能源、资源类项目的投资规模往往以亿甚至十亿美元计,一旦发生纠纷,对投资 者造成的损失也更为巨大。 实际上,在这一领域,中国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发生纠纷的情况已经开始出现。例 如,中铝在秘鲁的特大铜矿项目被当地政府叫停,涉及投资数十亿美元;中石油 在乍得因为违反环保法律,被乍得政府撤销勘探许可证,并面临12亿美元的索 赔,等等。 西方石油公司诉厄瓜多尔案、雷普索尔公司诉阿根廷案和尤科斯公司诉俄罗斯案 这三起案件,对于中国海外投资保护有以下启示: 首先,企业在投资并购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定能源、资源类的大型投资项目时, 应当将政治和法律风险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招商引资之际以及投资伊始,外国 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往往处于蜜月期,但随着政府更替、外交关系变化以及民粹 主义情绪上升等因素,东道国政府有可能通过撤销合同、撤销许可或者貌似合法 的执法行动(例如税收执法、环保执法)间接征收外资企业的财产,甚至也会实 施直接征收。中国企业应当尽量在与中国缔结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投资。 如果中国尚未与投资目的国缔结投保协定或所缔结协定的保护水平较低,可以通 过适当的投资路径规划和投资者国籍筹划,获得第三国与投资目的国缔结的投保 协定或者《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或区域协定的保护。 其次,企业应当依法投资、守法经营,同时妥善应对东道国的执法行动。如前所斯公司存在不当避税行为,对自身的损失也负有责任,但对于该责任有多大,仲 裁庭并未给出定量分析方法,而是径行裁定申请人承担 25%的损失。 对中国海外投资保护的启示 能源和资源一直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行业。中海油公司 148 亿美元收购 加拿大尼克森公司 100%股权项目,创下迄今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金额之最。此外, 中石油和中石化在非洲、拉美、中亚等地区的石油天然气行业投下巨资,中铝、 首钢、中信泰富、五矿集团、甘肃金川等企业在澳大利亚、拉美和非洲投资了数 十个铁矿、铝土矿、铜矿项目。 与其他领域的投资项目相比,能源、资源类项目涉及到“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和 “新殖民主义”等敏感话题,而且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几乎都需要与东道国政府或 其授权的国有企业直接打交道,因此与东道国政府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更大。同时, 能源、资源类项目的投资规模往往以亿甚至十亿美元计,一旦发生纠纷,对投资 者造成的损失也更为巨大。 实际上,在这一领域,中国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发生纠纷的情况已经开始出现。例 如,中铝在秘鲁的特大铜矿项目被当地政府叫停,涉及投资数十亿美元;中石油 在乍得因为违反环保法律,被乍得政府撤销勘探许可证,并面临 12 亿美元的索 赔,等等。 西方石油公司诉厄瓜多尔案、雷普索尔公司诉阿根廷案和尤科斯公司诉俄罗斯案 这三起案件,对于中国海外投资保护有以下启示: 首先,企业在投资并购决策过程中,尤其是决定能源、资源类的大型投资项目时, 应当将政治和法律风险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在招商引资之际以及投资伊始,外国 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往往处于蜜月期,但随着政府更替、外交关系变化以及民粹 主义情绪上升等因素,东道国政府有可能通过撤销合同、撤销许可或者貌似合法 的执法行动(例如税收执法、环保执法)间接征收外资企业的财产,甚至也会实 施直接征收。中国企业应当尽量在与中国缔结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投资。 如果中国尚未与投资目的国缔结投保协定或所缔结协定的保护水平较低,可以通 过适当的投资路径规划和投资者国籍筹划,获得第三国与投资目的国缔结的投保 协定或者《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或区域协定的保护。 其次,企业应当依法投资、守法经营,同时妥善应对东道国的执法行动。如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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