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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导言 德却是他“崇拜的偶像”。同一年边沁又回到牛津,听了布莱 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课。据他自己说,甚至在当时,他就发现 了布莱克斯通的几个荒谬之处。1766年,他取得文学硕士学 位,结束了他的大学生活。那时他18岁,简直没有超过现在 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平均年龄。他住在城里,同时也到法庭里 去跑跑,但是他既无意显达,又没有那种咄咄逼人的魄力来 做个成功的律师。他所接到的第一宗案件(几乎也就是他所 接的唯一的案件)是关于衡平法的一宗小案件。他劝他的当 事人和对方达成和解,因而就省却了一笔诉讼费。他对法律 的应用虽然不大关心,对于法律理论却是非常用功的。他对 当时英国法律中的缺点,印象日益深刻。于是他开始问自己 有没有一个通用的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每一条特定的法律的价 值。读了休谟的《论文集》以后,他找到了他所要的衡量标 准,那就是功利主义原理。休谟提出,道德行为的特征就是 产生幸福的倾向;但是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 中自己感到快乐的,所以,他们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而 且以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的行为的目的。边沁把这种理论发 展成功利主义的道德体系。然而这种体系当时在他心中还没 有具备明晰的形态。 边沁最初发表的作品所谈论的事情没有多大重要性。23 岁时,他写了两封信给《伦敦官报》,替曼斯菲尔德勋爵辩护, 因为曼斯菲尔德那时受到了愚蠢的无聊文人的攻击。过了几 年,到1776年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给他的父亲说他正在写 篇论文,题为《法理学批判原理》。过了很久以后,此论文 便以《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书名问世了。这一年他还匿德 却 是 他 “ 崇 拜 的 偶 像 ” 。 同 一 年 边 沁 又 回 到 牛 津 , 听 了 布 莱 克 斯 通 的 英 国 法 律 课 。 据 他 自 己 说 , 甚 至 在 当 时 , 他 就 发 现 了 布 莱 克 斯 通 的 几 个 荒 谬 之 处 。 1 7 6 6 年 , 他 取 得 文 学 硕 士 学 位 , 结 束 了 他 的 大 学 生 活 。 那 时 他 1 8 岁 , 简 直 没 有 超 过 现 在 大 学 一 年 级 学 生 的 平 均 年 龄 。 他 住 在 城 里 , 同 时 也 到 法 庭 里 去 跑 跑 , 但 是 他 既 无 意 显 达 , 又 没 有 那 种 咄 咄 逼 人 的 魄 力 来 做 个 成 功 的 律 师 。 他 所 接 到 的 第 一 宗 案 件 ( 几 乎 也 就 是 他 所 接 的 唯 一 的 案 件 ) 是 关 于 衡 平 法 的 一 宗 小 案 件 。 他 劝 他 的 当 事 人 和 对 方 达 成 和 解 , 因 而 就 省 却 了 一 笔 诉 讼 费 。 他 对 法 律 的 应 用 虽 然 不 大 关 心 , 对 于 法 律 理 论 却 是 非 常 用 功 的 。 他 对 当 时 英 国 法 律 中 的 缺 点 , 印 象 日 益 深 刻 。 于 是 他 开 始 问 自 己 有 没 有 一 个 通 用 的 标 准 可 以 用 来 衡 量 每 一 条 特 定 的 法 律 的 价 值 。 读 了 休 谟 的 《 论 文 集 》 以 后 , 他 找 到 了 他 所 要 的 衡 量 标 准 , 那 就 是 功 利 主 义 原 理 。 休 谟 提 出 , 道 德 行 为 的 特 征 就 是 产 生 幸 福 的 倾 向 ; 但 是 人 类 作 为 社 会 动 物 , 是 从 别 人 的 幸 福 中 自 己 感 到 快 乐 的 , 所 以 , 他 们 应 当 不 仅 以 自 己 的 快 乐 、 而 且 以 别 人 的 快 乐 作 为 他 们 的 行 为 的 目 的 。 边 沁 把 这 种 理 论 发 展 成 功 利 主 义 的 道 德 体 系 。 然 而 这 种 体 系 当 时 在 他 心 中 还 没 有 具 备 明 晰 的 形 态 。 边 沁 最 初 发 表 的 作 品 所 谈 论 的 事 情 没 有 多 大 重 要 性 。 2 3 岁 时 , 他 写 了 两 封 信 给 《 伦 敦 官 报 》 , 替 曼 斯 菲 尔 德 勋 爵 辩 护 , 因 为 曼 斯 菲 尔 德 那 时 受 到 了 愚 蠢 的 无 聊 文 人 的 攻 击 。 过 了 几 年 , 到 1 7 7 6 年 的 时 候 , 他 写 了 一 封 信 给 他 的 父 亲 说 他 正 在 写 一 篇 论 文 , 题 为 《 法 理 学 批 判 原 理 》 。 过 了 很 久 以 后 , 此 论 文 便 以 《 道 德 与 立 法 原 理 导 论 》 的 书 名 问 世 了 。 这 一 年 他 还 匿 编 者 导 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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